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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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昆明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东川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组织并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及时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执行并公布食品安全标准。
4.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区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6.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加强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负责全区卫生健康工作,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健康、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全区中医药发展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东川区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组织实施全区健康项目和推进健康产业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区级确定的干部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区级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牵头负责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15.指导东川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6.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政策法规和体制改革科、医政医管科(中医药管理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科)、防治艾滋病科、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管理科、人口监测家庭发展老龄健康科、规划与健康产业发展科、爱国卫生运动协调指导科。所属单位22个,分别是:
1.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本级);
2.昆明市东川区精神病院;
3.昆明市东川区中医医院;
4.昆明市东川区老年病医院;
5.昆明市东川区人民医院;
6.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
7.昆明市东川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
8.昆明市东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9.昆明市东川区阿旺镇中心卫生院;
10.昆明市东川区拖布卡镇卫生院;
11.昆明市东川区红土地镇卫生院;
12.昆明市东川区乌龙镇卫生院;
13.昆明市东川区舍块乡卫生院;
14.昆明市东川区汤丹镇卫生院;
15.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中心卫生院;
16.昆明市东川区因民镇卫生院;
17.昆明市东川区碧谷街道中心卫生院;
18.昆明市东川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
19.昆明市东川区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分中心;
20.昆明市东川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站;
21.昆明市东川区储血库;
22.昆明市东川区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2个。分别是:
1.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本级);
2.昆明市东川区精神病院;
3.昆明市东川区中医医院;
4.昆明市东川区老年病医院;
5.昆明市东川区人民医院;
6.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
7.昆明市东川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
8.昆明市东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9.昆明市东川区阿旺镇中心卫生院;
10.昆明市东川区拖布卡镇卫生院;
11.昆明市东川区红土地镇卫生院;
12.昆明市东川区乌龙镇卫生院;
13.昆明市东川区舍块乡卫生院;
14.昆明市东川区汤丹镇卫生院;
15.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中心卫生院;
16.昆明市东川区因民镇卫生院;
17.昆明市东川区碧谷街道中心卫生院;
18.昆明市东川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
19.昆明市东川区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分中心;
20.昆明市东川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站;
21.昆明市东川区储血库;
22.昆明市东川区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
纳入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18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4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05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3人;经费自理人员99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70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06人;经费自理人员60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42人(离休0人,退休642人)。年末遗属18人。
车辆编制21辆,在编实有车辆2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效和省级健康县城建设。根据《东川区紧密型区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及《云南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重点任务清单》,积极推进医共体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完成22条,未完成7条,工作正在推进中。
2.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效和健康县城建设。根据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数据评价指标(共34项,26项达标即为满分),目前东川区自评30项已达标。
3.医养结合养老方面。东川区老年病院创建为省级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阿旺镇卫生院创建为省级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老年病院、区精神病院、9家乡镇(街道)卫生院及东川区仁和医院、东川区铜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川区京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16家医疗机构已创建为省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4.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帮扶,完善分级诊疗制度。一是推动县域内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医共体紧密程度和建设质量。成立了东川区区级医疗机构医疗人才“组团式”帮扶乡镇(街道)卫生院机制,由5家区级医院对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对口帮扶,不定期组织专家驻点、业务骨干巡诊、会诊查房和业务指导,免费接受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进修培训等。二是通过区乡村医疗服务管理一体化建设,加强双向转诊服务,实现资源共享。东川区9个乡镇卫生院已同区级医疗机构签订托管协议和双向转诊协议,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为核心的分级诊疗模式,区级医疗机构与云南省中医医院等上级医院签订了双向转诊协议或加入医疗集团,推动分级诊疗与双向转诊工作开展。三是形成长效机制,构建利益共同体。紧扣“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主线,落实。
5.坚持中西医并重,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一是强人才。通过落实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高级人才引进工程、基层骨干医师培训计划、基层卫生人员在职学历提升计划等行动计划,对全区乡村医生进行中医适宜技术培训,改善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加快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力度。二是设机构。区中医医院与9家乡镇(街道)卫生院成立中医针灸专科联盟,全区所有乡镇(街道)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建成中医馆,设置中医科住院部,配备中医诊疗设备及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全区123个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中医诊疗设备,30家村卫生室建立“中医阁”,占比24.00%,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有中医馆,9家乡镇(街道)卫生院设置有中医科。三是开展业务。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能运用“简、便、验、廉”的中医优势,开展中医药诊疗服务。在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开展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等人群的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将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0-3岁儿童中医调养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全区9个乡镇(街道)卫生院及3个社区服务中心均建成中医药综合诊疗服务区,配备使用中药饮片300多种,开展针灸、小儿推拿等10种以上服务。截至2024年9月全区乡镇(街道)卫生院中医处方数占总处方数平均在40.0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处方数占总处方数平均在35.00%以上,村卫生室中医处方数占总处方数平均在30.00%以上。
6.保障药品供应充足,维护药品市场秩序。各医疗卫生机构所有药品实行网上集中采购,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及区老年病医院按规定比例使用基本药物。2024年上半年,全区通过“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的药品金额为3,526.64万元,其中基药采购1,769.77万元、非基药采购1,756.86万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二级以上医院(含中医医疗机构、妇幼保健院及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等)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纳入合理用药考核。2024年全区13家医疗机构纳入市级合理用药考核范围,通过强化部门协同、提升药事服务质量、畅通12315和12345投诉举报渠道等措施,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维护了药品市场秩序稳定。
7.强化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全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一是制定《东川区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实施人才振兴计划促进东川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试行)》,开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通过校园招聘、优秀“雁归”引进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2名,弥补专科短板,切实解决群众就医需求;二是通过“柔性”方式自主引进高层次医疗专家2名,通过“师带徒”引领和辐射作用,强化学科建设。建成省级临床重点专科4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7个,市级重点专病5个,引进38个专家工作室;三是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采取免笔试方式,今年成功招聘了35名急需的优秀临床及医技类专业技术人员;四是推动人才“走出去”。今年全区医疗机构共派出医疗骨干外出进修共86人,通过沪滇协作“三个一百工程”派出到上海普沱区进修10人。
8.多措并举着力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一是积极派驻引进工作站。2024年区人民医院通过派驻区铜都街道中心卫生院,建立3个专家工作站:姜正林名中医专家工作站、郑付华名中医专家工作站、妇科冯子豪专家团队工作站;东川区人民医院新增引进外来专家工作站1个:农工党医疗专家团队工作站。截至目前,东川区共引进省市级专家工作站39个,区内三级医院派驻基层医疗机构专家工作站6个。二是实施区级医疗机构“组团式”帮扶基层卫生院活动。由5家区级医疗机构每年选派业务全面、经验丰富的专家,定期驻点开展临床医疗工作,不定期组织专家、业务骨干开展巡诊、会诊查房和业务指导,重点从人才支援、人才培养、管理帮带三个方面加大对乡镇卫生院的帮带。三是坚持区级医院职称晋升必须到基层医疗机构锻炼工作机制,2024年度派遣15名医疗专家下乡帮扶为期1年,其中五位同志挂职副院长职务,在医院管理、科室建设、诊疗服务、教学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促进基层医疗机构整体服务能力提升。
9.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按照家庭医生签约“一月一主题”方案开展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工作,联合各乡镇(街道),开展以“科学控体重 健康长相伴”为主题的“世界家庭医生日”宣传活动,依托“家庭医生签约大数据分析与辅助决策系统”,定时督促各基层医疗机构完成季度工作任务。3月28日市级专家组到东川区开展了家庭医生示范建设单位评估验收工作。截至2024年7月,全区签约居民126997人,常住人口25.65万人,签约率89.67%;高血压患者签约18644人,签约率98.88%;糖尿病患者签约4762人,签约率98.11%;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签约1556人,签约率95.63%;孕产妇患者签约1910人,签约率98.80%;0-6岁儿童签约15133人,签约率90.00%;65岁以上老人签约30709人,签约率93.11%;肺结核患者签约167人,签约率99.40%。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617,948,500.2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341,403.46元,占总收入的24.3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463,187,716.34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74.96%;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419,380.42元,占总收入的0.7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379,377.58元,下降0.5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402,353.30元,下降11.95%;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增加17,779,553.28元,增长3.99%;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756,577.56元,下降14.62%。主要原因是:财政项目收入大幅度减少,医疗收入有一定程度的增幅。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613,951,956.10元。其中:基本支出574,463,367.34元,占总支出的93.57%;项目支出39,488,588.76元,占总支出的6.4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7,500,340.08元,下降2.7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1,374,236.68元,增长3.86%;项目支出减少38,874,576.76元,下降49.6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财政项目支出较上年大幅度减少,二是医疗收入较上年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医疗资金支出相应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4,463,367.3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1,108,626.61元,占基本支出的52.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3,354,740.73元,占基本支出的47.5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488,588.7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计划生育家庭奖优免补项目经费8,473,820.00元,主要用于发放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低保独生子女家庭生活补助、农村独生子女奖学金、一次性生育补助、育儿补助等;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春节慰问项目经费93,000.00元,主要用于春节前慰问全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10,212,252.94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档案管理、老年人体检等12项服务支出;
2024年泥石流汽车拉力赛项目经费58,698.18元,主要用于保障车赛期间的药品、医疗耗材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116,015.9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4.94%。与上年相比减少2,5783,671.26元,下降14.41%,完成年初预算的115.0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春节慰问;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预算由区委办编制。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3,718.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2024年泥石流汽车拉力赛期间的药品、医疗耗材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上级专项资金,预算由区文旅局编制。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166,900.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13%,完成年初预算的117.83%。主要用于发放事业单位人员和行政工勤奖励、发放退休职工生活补助、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职工职业年金、发放公益性岗位生活补助、就业见习补贴、伤残抚恤金、死亡抚恤金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就业见习补贴、公益性岗位生活补助等为上级专项资金,预算由区人社局编制。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3,124,364.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41%,完成年初预算的115.19%。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系统的人员支出、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增加,追加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所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706,032.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8%,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0%。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追加公积金预算所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1,800.00元,决算为190,319.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7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7,156.20元,增长42.9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0元,决算为146,769.9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7.12%,完成年初预算的81.5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1,800.00元,决算为43,55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2.88%,完成年初预算的53.2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0,576.20元,增长70.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420.00元,下降7.2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3,5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420.00元,下降7.2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1,800.00元,支出决算为190,319.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7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7,156.20元,增长42.9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0元,决算为146,769.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3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800.00元,决算为43,5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6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次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0,576.20元,增长70.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420.00元,下降7.2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3,5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420.00元,下降7.2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各乡镇卫生院救护车纳入院前急救120系统,救护车使用里程大幅度增加,相应的加油费、维修费等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主要用于卫生监督检查、职业病监督检查、各医疗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5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卫生健康领域各项督导检查,上级医院到东川义诊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6,891.08元,比上年增加64,625.10元,增长11.70%,主要原因是:预算经费中人均福利费增长,支出随之增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车辆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648,458,896.43元,其中,流动资产201,962,424.71元,固定资产247,917,804.0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39,444,748.24元,无形资产17,012,147.96元(净值),其他资产42,121,771.44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7,131,423.6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1,635,388.2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63.00项,账面原值2,803,156.04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463.34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02,918.4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06,61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6,299.4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3,861.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6,433.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东川区卫健局对2024年财政预算资金整体支出的部门决策、部门管理、部门绩效等进行绩效评价,2024年度东川卫健局的绩效目标能得到实现,总评价得分98.00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1300236101111
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决算公开表20250818042843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