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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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经济统计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的管理和指导、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工作监督管理及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东川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属二级独立核算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内设有办公室、财务室、农村土地承包和宅基地组、三资管理与统计组及合作社与家庭农场组5个组室,2024年独立核算单位一个,机构增减没有变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安排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是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完成第三季度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统计工作,全区149个涉农村(社区)2024年三季度的集体经济经营收入30,956,818.63元,同比增长30.74%,村均是207,763.88元。其中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100万元以上的3个;50万-100万元的1个;10万-20万元的124个、5万-10万元以下的7个(铜都:达贝、尼拉姑、木树朗村;汤丹镇:风景村;因民:牛厂坪社区居委会;阿旺:向阳社区;碧谷:起嘎社区);1-5万元的有3个(铜都街道: 腊利社区;碧谷:糯谷田社区、龙潭社区;为0的村有11个(碧谷:洗尾嘎社区,绿茂村;汤丹:兴隆村;阿旺镇:阿旺村、长岭子村、关中村、石门村、双龙村、鲁纳村、拖落村、大石头村)。研究起草了《东川区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目前已报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加强村集体经济收益管理使用。协助推进2024年集体经济项目,涉及10个村,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二是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截至2024年10月,东川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756个,区级示范专业合作社76个,市级示范专业合作社10个,省级示范专业合作社6个;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管理系统登记家庭农场957个(市级示范4个,区级示范87个,其中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133个)。2024年评定了6个区级示范家庭农场、16个区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中央专项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8个,家庭农场3个,资金合计41万元。
三是稳步推进农村“三资”监督管理和土地流转工作。完成了对2013—2022年财政投入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审计工作;指导易地搬迁村农村集体“三资”移交及村干部离任审计工作。印发了《东川区易地扶贫整村搬迁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有序推进易地搬迁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拟定了《东川区整村易地搬迁村集体“三资”移交方案》,以确保东川区易地扶贫整村搬迁村撤并工作顺利进行;印发《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东川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东政发〔2024〕63号),完善集体“三资”监管制度,稳步推进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系统应用试点工作,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及合同管理备案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完善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备案工作,截至2024年10月完成信息平台土地经营权流转备案录入9,904.53亩,备份合同3341份。
四是加强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严格宅基地审批管理。严格按照《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东川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东政规〔2022〕2号)要求及指导各乡镇(街道)进行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2024年1—9月,受理农村宅基地审批申请16宗,审批16宗审批面积1,606.15平方米;研究出台《东川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农村村民“三类房”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健全农村住房管理工作机制,维护群众合法住房利益。
(2)2024年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件办理情况
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和卫片图斑整改工作。
一是严格宅基地审批管理。严格按照《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东川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指导进行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指导完成2024年农村宅基地数据系统统计上报工作,2024年1—9月,受理农村宅基地审批申请16宗,审批16宗审批面积1,606.15平方米。
二是加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东川区农业农村局牵头推进乱占耕地建住房整改工作,对下发图斑进行全面排查,完成110个大图斑的全面分类核实工作,按照分割后1723个小图斑建立排查台账(包括:图斑情况调查表、图斑实地照片、图斑矢量数据库)。联合区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对2020年7月3日以后新增乱占耕地建住房图斑进行逐一分析研判,逐图斑制定整改措施,同时督促指导相关乡镇(街道)开展整改工作。根据工作职能职责将非农宅类图斑578个移交区自然资源局处置。对农村乱占耕地建住宅类图斑1145个进行分类分步处置,其中:2020年7月3日后图斑81个,整改处置情况:1.需拆除或部分拆除销号图斑38个,现已拆除或部分拆除图斑8个,面积3.87亩(耕地3.24亩,其中基本农田2.19亩);下一步计划拆除或部分拆除图斑30个。2.需完善手续销号图斑96个,现已取得农转用手续图斑2个面积0.3亩,剩余94个图斑待完善手续。2020年7月3日之前图斑1049个,整改处置情况:1.已办理农转用手续图斑196个面积93.69亩(红土地镇仓房、二坪子、新田搬迁点)。收集已发放房地一体产权证图斑举证材料265个,面积133.64亩。为推进农宅图斑整改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已多次联系对接市、区两级行业主管部门,今年以来已到市农业农村局对接3次、到市自然资源局对接2次。完成省级下达314个农村乱占耕地建住房图斑调查及信息填报工作。
(3)2024年受到表彰、经验推广、示范创建等情况
完成创建区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做好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创建工作的通知》(云农经〔2024〕4号)要求,东川区为2024年全省探索建立县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15个试点县区之一,区农经站研究编制《东川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并经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同意,遴选符合要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区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健全由“辅导员+服务中心”组成的基层指导服务体系。
(4)2024年部门职能工作、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农村“三资”管理工作
一是完成2024年清产核资工作。指导149个村(社区)、1401个村(居)民小组开展2024年度清产核资系统录入,并完成从乡村振兴部门推送的扶贫资产数据同全国农村集体监管平台数据匹配。经过多轮审核、修改、核实,完成2024年度全区清产核资系统扶贫匹配和行政区划匹配工作。
二是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两头空”“两头占”问题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根据省市要求《东川区农业农村局等七部门关于联合印发《开展东川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两头空”“两头占”问题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农联发〔2024〕1号),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流程和质量要求、细化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迅速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两头空”“两头占”问题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按照市级工作要求稳步推进。
三是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按照省市要求,印发了《东川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开展专项整治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改,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长效机制。目前发现农村集体“三资”问题165个,针对发现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161个。
四是完成全国财务试点工作。全面推进全国农村财务系统试点,截至目前全区登记赋码村、组两级集体经济组织系统建账1401个,完成率和使用率均达100%。
五是指导易地搬迁村农村集体“三资”移交及村干部离任审计工作。印发了《东川区易地扶贫整村搬迁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和时间要求,有序推进易地搬迁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拟定了《东川区整村易地搬迁村集体“三资”移交方案》,方案明确了易地搬迁群众的集体“三资”权益,明确了易地搬迁村集体“三资”清查、移交、管理等流程,为易地搬迁地区“三资”移交工作提供了参考,以确保东川区易地扶贫整村搬迁村撤并工作顺利进行。
六是扎实做好农经统计工作。对各乡镇(街道)上报数据严格把关,采取纵横向对比、逻辑关系校验、逐级倒查等方式加强数据审核,维护农村合作经济统计数据严肃性和权威性。
2.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
一是积极对接化解纠纷。针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现状,区农经站加强与乡镇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协调好相关事宜,形成调解仲裁工作合力,及时处理农村土地纠纷。2024年上半年接待群众咨询来访30起60人次,参与指导碧谷街道、乌龙镇、汤丹镇、红土地镇土地纠纷调解6起。
二是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工作。印发了《东川区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办事指南》,规范了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流程,明确了审批权限。启用土地流转台账信息平台,针对平台使用管理,对乡镇(街道)农经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确保各乡镇(街道)负责土地流转管理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平台的使用。
三是推进“两权”登记抵押贷款工作。2024年市级下达东川区两权登记抵押贷款任务1.4亿元,任务下达后及时将任务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截至2024年10月完成贷款2829万元。
四是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政策宣传。结合东川区2024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法治宣传周”等活动中同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宣传”,积极解答农户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纠纷调处的问题,提高农户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到碧谷街道紫牛村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审批程序及相关政策培训,增强了农户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识。
五是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档案移交工作。根据《云南省档案局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移交进馆工作的通知》(云档联发〔2024〕2号)工作要求,区农经站积极联系区档案局,完成东川区2007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换发证和2018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
3.加强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服务
一是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培育。截至目前,东川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756个,区级示范专业合作社86个,市级示范专业合作社10个,省级示范专业合作社6个,农民专业联合社1个;有家庭农场有135家,其中区级示范农场87家、市级示范4家。
二是加强示范带动。通过评定一批、补助一批示范带动东川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整体向好发展,2024年申请到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扶持41万元,其中合作社补助资金36万元,家庭农场补助资金5万元。2024年评定区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16家、评定区级家庭农场6家,创建完成区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
三是严格合作社管理。按照相关要求,已通过电话告知、微信群提醒等方式对2023年四季度异常合作社进行提醒,指导异常合作社开展补报完善工作;对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异常合作社,配合工商部门依法注销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是大力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争取到社会化服务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22万元,制定了《东川区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计划完成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12200亩,目前项目已完成12200亩,正在开展验收工作。
五是严密防范非法集资。进一步加强农村群众防范意识,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开展了全方位、多领域的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一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网络平台广泛宣传;二是通过集市发放宣传资料;三是入户经营主体进行宣传。共计发放宣传材料(宣传单、宣传袋)400余份,发放印有非法集资宣传标语的纸杯1000余个,悬挂宣传横幅 6条,电子屏滚动播放10条宣传标语,解答群众咨询10余人次,宣传覆盖人数 6000余人次。有效引导广大群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和辨别能力,熟悉了非法集资的属性及相关特征,提高了对非法集资活动的警惕性,增强了风险防范意识。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4.加强宅基地审批管理
一是严格宅基地审批管理。严格按照《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东川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及进行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2024年1至9月,受理农村宅基地审批申请16宗,审批16宗审批面积1,606.15平方米。
二是加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东川区农业农村局牵头推进乱占耕地建住房整改工作,对下发图斑进行全面排查,完成110个大图斑的全面分类核实工作,按照分割后1723个小图斑建立排查台账(包括:图斑情况调查表、图斑实地照片、图斑矢量数据库)。联合区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对2020年7月3日以后新增乱占耕地建住房图斑进行逐一分析研判,逐图斑制定整改措施,同时督促指导相关乡镇(街道)开展整改工作。根据工作职能职责将非农宅类图斑578个移交区自然资源局处置。对农村乱占耕地建住宅类图斑1145个进行分类分步处置,其中:2020年7月3日后图斑81个,整改处置情况:1.需拆除或部分拆除销号图斑38个,现已拆除或部分拆除图斑8个,面积3.87亩(耕地3.24亩,其中基本农田2.19亩);下一步计划拆除或部分拆除图斑30个。2.需完善手续销号图斑96个,现已取得农转用手续图斑2个面积0.3亩,剩余94个图斑待完善手续。2020年7月3日之前图斑1049个,整改处置情况:1.已办理农转用手续图斑196个面积93.69亩(红土地镇仓房、二坪子、新田搬迁点)。收集已发放房地一体产权证图斑举证材料265个,面积133.64亩。为推进农宅图斑整改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已多次联系对接市、区两级行业主管部门,今年以来已到市农业农村局对接3次、到市自然资源局对接2次。完成省级下达314个农村乱占耕地建住房图斑调查及信息填报工作。
5.加强学习培训工作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提升业务能力。要求站所人员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
二是积极开展培训。组织开展2024年农村集体“三资”培训、2024年东川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培训、2024年农经统计工作业务培训,提升乡镇(街道)、村组基层管理能力水平及人才队伍的业务能力。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东川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度收入合计4,209,305.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09,305.6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0,134.52元,下降2.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0,134.52元,下降2.3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25年退休1人,人员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度支出合计4,209,305.60元。其中:基本支出3,549,305.60元,占总支出的84.32%;项目支出660,000.00元,占总支出的15.6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0,134.52元,下降2.3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11,355.95元,下降8.06%;项目支出增加211,221.43元,增长47.07%;减少的原因是2025年退休1人,人员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49,305.6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23,618.92元,占基本支出的96.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5,686.68元,占基本支出的3.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0,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东财农〔2023〕79号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经费66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0.66万亩,兑付中央财政补助资金660,000.00元。通过统一开展规模化机械作业,可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降低种植成本;集成应用先进技术,开展标准化生产,可以提升农产品品质和产量,实现优质优价,促进农业节本增效、农民增产增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09,305.6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00,134.52元,下降2.32%,完成年初预算的115.97%。减少的原因是2025年退休1人,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3,520.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0%,完成年初预算的94.1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12,028.35元,死亡抚恤支出35,601.80元,伤残抚恤支出45,89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发放、死亡抚恤支出、伤残抚恤支出及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290,201.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9%,完成年初预算的96.01%。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在职人员医保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071,308.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96%,完成年初预算的126.6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288,021.7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3,286.6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6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4,27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4%,完成年初预算的93.6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600.00元,决算为1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9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000.00元,增长333.3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12,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000.00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600.00元,支出决算为1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9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000.00元,增长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1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历行节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000.00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车辆的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上年对比未发生增减。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昆明市东川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资产总额111,988.89元,其中,流动资产536.86元,固定资产111,452.0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92.6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92.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6项,账面原值217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50.2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850.2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应至少公开一条与决算相关的财务专业名词解释,或请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11300432600501111
昆明市东川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0815030746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