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1300432600801000
昆明市东川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制度及其规范性文件。监督指导行政区域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承担兽医、兽药、种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猪屠宰、种子、肥料、农药、动物防疫、植物检疫、渔政、农机、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农产品质量、农村宅基地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的行政处罚工作,行使行政执法职能。负责行政案件立案、审理、复核、行政处罚和线索移交工作;负责组织行政案件集体讨论和案件相关材料、文书制作工作,并对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大队长室、副大队长室、案审室、询问室、监控室、办公室、财务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昆明市东川区农业农村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7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农资打假力度:
结合“3.15”和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和职能站所,积极开展了对我区农资市场的打假检查及宣传行动。累计出动执法车辆150余台次,出动执法人员近千余人次,检查农机、水产、种子、农药等农资421余家次,整顿市场203次。结合检查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2.加强办案执法力度:
本年度,共办理11起行政处罚案件。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6件,共处罚金88,39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790.00元。
3.加大农机监管力度:
继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巩固行动。执法大队积极联合乡镇、交警中队、交安、镇派出所等部门,结合“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以及“微耕机专项整治”行动。共同开展联合执法检查8次,共出动工作人员37余人次,执法车辆7台次,检查拖拉机43余辆,其他机动车辆100余辆次,对驾驶员进行宣传教育48余人,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组织开展进校园、社会开展宣传活动9次,进社区培训6次,出动车辆14辆次,出动宣传人员50人次,发放农机安全宣传资料及物品20000余份,悬挂布标13余条,接受咨询20余人;农机安全进校园2次,受教育学生、教师2000余人。
4.禁捕工作成效凸显:
截止目前召开了3次“十年禁渔”推进会,安排部署了今年的工作重点。区禁渔办组织农业、公安、检察、市场、交通、水务、乡镇等部门开展“元旦、春节专项行动”、“四清四无”、“联合打击非法捕捞”等专项行动。2024年组织开展13次联合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出动车辆122台次,出动执法船只6艘次、水上巡查344公里,行政案件4起;刑事案件4起。
2024年共制定多个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出动450余车次1800余人次开展日常巡查,出动53车次200余人次开展夜间巡查48次;巡查中发现制止垂钓人员300余人次,没收鱼竿、网兜等渔具50余件,现场进行宣传教育。水上巡查27次,出动执法人员347人次,出动执法船27艘次,检查船舶78艘次。组织开展专项行动13次。检查农贸市场500余人次,检查经营水产品 餐饮单位1421个次,树立禁渔宣传栏、告示41块,粘贴禁食野生鱼提示142张。
5.“大棚房”问题整治工作情况:
按照东川区《关于印发东川区从严排查整治“大棚房”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农联发〔2023〕16号)文件要求。2024年抽调农业、自然资源部门业务骨干,对全区设施农用地、农业大棚、疑似“大棚房”问题开展2次检查及业务指导工作。
一是农业大棚按照“逢棚必查、不留死角”的原则,在9个乡镇(街道)共计排查农业大棚主体49户,大棚3233个,总面积2,469.28亩。均无“大棚房问题存在”。二是备案设施农业用地。截至目前,共有设施农业用地208个,未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经实地核查,设施农用地上图入库的备案用途与实际使用用途不一致的有14宗。但未发现“大棚房”问题。三是2019年“大棚房”问题清理认定的6个I类问题,对现场进行了复查复核,6个Ⅰ类问题于2019年3月已全部整改到位,通过了省“大棚房”问题整治整改终验组验收,截止目前没有死灰复燃的现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收入合计3,888,870.2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88,870.2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67,878.18元,增长37.8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67,878.18元,增长37.8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变动,故收入也相应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支出合计3,888,870.22元。其中:基本支出3,833,700.22元,占总支出的98.58%;项目支出55,170.00元,占总支出的1.4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67,878.18元,增长37.8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30,208.18元,增长36.75%;项目支出增加37,670.00元,增长215.2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变动,故基本支出也相应增加;项目支出增加是因为本年有渔业项目,故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33,700.2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543,505.22元,占基本支出的92.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0,195.00元,占基本支出的7.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17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东财农〔2022〕45号长江禁渔与水生生物资源保护资金10,000.00元,主要用于做好“长江十年”禁渔工作,保护金沙江水生生物生长环境用于制作宣传用品。
2.东财农〔2022〕63号2022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21,000.00元,主要用于“长江十年”禁渔工作,保护金沙江水生生物生长环境用于制作宣传用品。
3.东财社〔2024〕18号2024年公岗岗位补贴资金24,170.00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完成2024年度促进就业工作,确保公岗补贴的及时兑付率,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88,870.2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067,878.18元,增37.85%,完成年初预算的105.1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3,361.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80%,完成年初预算的98.6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31,6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2,165.12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4,170.00元;死亡抚恤支出85,426.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有一退休职工死亡。
9.卫生健康(类)支出334,590.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0%,完成年初预算的99.5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70,498.6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60,724.7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366.6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有一退休职工死亡。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2,651,258.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18%,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2%。主要用于事业运行2,620,258.44元,农业生产发展10,000.00元,渔业发展21,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正常晋升级别工资和有渔业项目。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9,6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无预决算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400.00元,决算为2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5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8,352.45元,增长324.9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0元,决算为24,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8,352.45元,增长324.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400.00元,支出决算为2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5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8,352.45元,增长324.9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0元,决算为2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8,352.45元,增长324.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区渔政执法大队机构撤销车辆并入本单位使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本单位无此项内容开展。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日常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没有发生相应的公务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0,195.00元,比上年增加108,098.45元,增长59.36%,主要原因是机构划转人员增加,故机关运行经费也相应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下的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车辆运行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昆明市东川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资产总额1,326,351.45元,其中,流动资产100,173.76元,固定资产110,843.9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115,333.74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1,561.0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656.2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547.6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187.6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1300432600801111
昆明市东川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决算公开表2025081510513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