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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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统一战线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全区的统一战线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向区委和上级统战部门反映全区统一战线全面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协调全区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做好统一战线政策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收集意见和建议,并向区委反映;受区委委托,通报中央和省、市、区委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帮助改善工作条件。
3.负责联系区工商联和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开展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调查、研究并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做好其思想政治工作。
4.负责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系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的代表人士,建立经常性联系渠道,了解情况,加强协调沟通;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
5.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使用及合作共事;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和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机关、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负责做好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6.认真宣传贯彻党的海外统战工作方针,提出对台和海外统战工作政策性意见建议;负责联系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及在大陆的眷属,做好联谊服务工作;负责联系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协调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协调处理涉台涉侨问题,维护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稳定。
7.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了解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
8.协调和处理涉及统一战线的有关重要问题;协调、组织好统一战线有关重大活动;协助组织部门做好统一战线有关部门领导干部的推荐、考察工作;受区委委托,领导区工商联党组,指导区工商联、区侨联工作。
9.负责指导、协调乡镇(街道)、区属各单位、各部门统战工作和统战干部的培训工作。
10.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派科和侨台事务科、非公经济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科、民族科、宗教科。所属单位8个,分别是:
1.昆明市东川区工商业联合会
2.中国共产党革命委员会昆明市东川区基层委员会
3.中国民主建国会昆明市委员会东川区基层委员会
4.九三学社昆明市东川区委员会
5.中国民主同盟会昆明市东城区委员会
6.农工党东川区基层委
7.东川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8.东川区宗教事务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委员会宣传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分别是: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2.昆明市东川区工商业联合会
3.中国共产党革命委员会昆明市东川区基层委员会
4.中国民主建国会昆明市委员会东川区基层委员会
5.九三学社昆明市东川区委员会
6.中国民主同盟会昆明市东城区委员会
7.农工党东川区基层委
8.东川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9.东川区宗教事务服务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其中昆明市东川区工商业联合会、中国共产党革命委员会昆明市东川区基层委员会、中国民主建国会昆明市委员会东川区基层委员会、九三学社昆明市东川区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会昆明市东川区委员会、农工党东川区基层委、东川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东川区宗教事务服务中心8家单位未独立核算,并入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进行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9人(离休0人,退休29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抓实“凝心铸魂”文章,广泛凝聚思想共识。
突出思想政治引领这个“主责主业”,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教育,常态化推进“两支队伍”的思想政治引领工作。组织举办东川区统战干部暨统一战线代表人士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暨工商联系统干部综合素质提高专题培训班、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归侨侨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等。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部务会、统战系统干部职工会等学习内容常态化跟进学习。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宣传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中,常态化开展学习培训活动,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书法作品展、民歌大家唱赛歌会等形式多样的活动,着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开展外出学习活动,组织统战各领域代表人士到昆明、曲靖、保山、大理等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用红色文化滋养爱国情怀。广泛开展联谊活动,每季度组织开展区工商联(总商会)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轮值活动,常态化开展统战代表人士的走访工作,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和政策,引导代表人士铭记光荣历史、矢志跟党奋斗。
(二)抓实“聚力赋能”文章,着力服务中心大局。
坚持把中心大局所需与统战工作所能结合起来,支持统战成员紧扣全区重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区委召开调研成果汇报会、政党协商通报会等听取意见建议,并积极吸收采纳有关意见建议。积极争取省市统战资源和力量,围绕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开展农业科技培训、“三下乡”等活动,依托九三学社云南省委“乡村振兴实践基地”开展东川大蒜种业繁育,目前已完成16个品种的比较试验种植。争取民进昆明市委组织书画家到东川开展写生创作2次,并设立昆明民进书画院写生创作基地,着力以文化赋能乡村振兴。聚焦医疗事业发展,动员21名基层医务人员参加民建云南省委组织的乡村医生培训,争取农工党省市委会医疗资源在东川区人民医院建立5个专家团队工作室,赋能地方医疗事业发展。民进东川区基层委举办书法教师培训班,助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弘扬。举办“寻美东川·畅享山河”主题活动,发布视频1000余个,总播放量突破2000万,为宣介东川之美、打造“趣玩东川”全域旅游品牌注入了新力量。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开展民主监督,民建东川区基层委会员参与调查取证的规范企业探矿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主党派‘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辅助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典型案例”,是云南省唯一入选的典型案例。
(三)抓实“为民惠民”文章,努力办好统战实事。
结合基层所需、群众所盼、统战所能,全力办好统战实事。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769万元,实施7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社区)建设项目,3个民族村寨旅游提升项目,1个民族手工业融合创新发展项目,助力全区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扎实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昆明克林轻工机械有限公司、云南省内蒙古商会、云南省江苏商会共同捐资300万元,建成东川区树桔村“红军渡克林音乐广场”项目,助力当地文旅产业发展。动员区内16家有实力的企业重点帮扶7个乡镇(街道)3个村5个片区,帮助农户销售农产品5000万元。对接昆明市绍兴商会捐款20万元慰问易地搬迁贫困老年人200户,争取上海市普陀区工商业联合会、上海市普陀区光彩事业促进会向东川区第三小学捐赠了价值25.497万元的电脑设备,捐赠10万元用于帮扶5个村。动员区内有关企业捐资16万元用于助学帮困、社会治理等。认真开展暖侨行动,积极争取上级统战部门和侨联的关心帮助,全力做好困难归侨侨眷和港澳台属的帮困解难工作。积极协调区属相关部门、街道、社区开展为侨服务工作,为归侨侨眷解决了一批烦心事、办成了许多暖心事。发挥新阶人士资源优势为辖区内的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助力民营经济“两个健康”发展。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度收入合计16,879,989.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39,989.97元,占总收入的99.17%;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4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8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659,598.47元,下降8.9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减少1,789,598.47元,下降9.6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130,000.00元,增长1300.00%。主要原因一是本年人员减少基本收入减少;二是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度支出合计16,819,989.97元。其中:基本支出8,569,750.35元,占总支出的50.95%;项目支出8,250,239.62元,占总支出的49.0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856,763.90元,下降9.9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24,134.93元,下降3.64%;项目支出减少1,532,628.97元,下降15.6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一是本年人员减少,基本支出减少;二是项目资金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69,750.3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933,605.39元,占基本支出的92.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36,144.96元,占基本支出的7.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250,239.6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宗教工作专项资金16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宗教工作顺利开展。
2.各党派、侨联、工商联党派工作经费1,530.26.00元,主要用于保障各民主党派、侨联、工商联开展各项活动及工作的经费。
3.困难归侨侨眷重点帮扶补助经费63,000.00元,主要用于慰问困难归侨侨眷。
4.春节系列活动经费95,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春节慰问及春节系列活动顺利开展。
5.挂职保障资金6,708.00元,主要用于保障挂职工作顺利开展。
6.困难归侨侨眷帮扶济困工作经费61,200.00元,主要用于困难归侨侨眷帮扶慰问。
7.大学生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22,240.00元,主要用于保障统战部大学生公益性岗位补助。
8.公岗岗位补贴115,580.00元,主要用于保障统战部、民宗局、工商联公岗人员补助。
9.创业担保贷款补助资金15,607.36元,主要用于保障保障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开展。
10.九三乡村振兴实践基地开展大蒜繁育实验项目资金5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九三乡村振兴实践基地开展大蒜繁育实验项目。
11.农工党东川区基层委2024年定向赛事资金3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农工党东川区基层委2024年定向赛事项目。
12.东川区乌龙镇跑马社区民族村寨旅游提升项目资金3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东川区乌龙镇跑马社区民族村寨旅游提升项目。
13.东川区拖布卡镇树桔村民族村寨旅游提升项目资金3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东川区拖布卡镇树桔村民族村寨旅游提升项目。
14.昆明市东川区红土地镇新乐村民族村寨旅游提升项目资金3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红土地镇新乐村民族村寨旅游提升项目。
15.东川区拖布卡镇临港社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建设项目资金295,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东川区拖布卡镇临港社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建设项目。
16.东川区铜都街道达贝大营盘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1,487,6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东川区铜都街道达贝大营盘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17.东川区阿旺镇木多村期黑彝族服饰民族手工业融合创新发展项目资金2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东川区阿旺镇木多村期黑彝族服饰民族手工业融合创新发展项目。
18.东川区阿旺镇双龙村大麦地大红地嘎朵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1,0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东川区阿旺镇双龙村大麦地大红地嘎朵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19.东川区拖布卡镇西瓜地村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1002,4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东川区拖布卡镇西瓜地村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
20.东川区阿旺镇拖落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939,8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东川区阿旺镇拖落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21.东川区铜都街道石羊洪家田自然村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8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东川区铜都街道石羊洪家田自然村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
22.东川区乌龙镇包包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1,0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东川区乌龙镇包包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23.民族宗教专项资金4,574.00元,主要用于保障民族宗教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39,989.9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2%。与上年相比减少1,926,763.90元,下降10.32%,完成年初预算的169.7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261,159.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40%,完成年初预算的87.08%。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民族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统战事务项目等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在职人员经费按全年预算,中途退休、调动,相应的人员支出调减;二是部分项目资金年底未支出。
2.外交(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60,101.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2%,完成年初预算的116.64%。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提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717,277.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8%,完成年初预算的96.25%,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经费按全年预算,中途退休、调动,相应的医保缴费调减。
10.节能环保(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7,644,981.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67%,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整合项目资金的开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整合项目年初没有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56,4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2%,完成年初预算的94.2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交;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公积金按全年预算,中途退休、调动,相应的公积金调减。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800.00元,决算为21,75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1.00元,下降0.3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3,95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4.15%,完成年初预算的93.0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00.00元,决算为7,8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5.8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81.00元,下降4.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00.00元,增长8.3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8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600.00元,增长8.3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800.00元,支出决算为21,75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1.00元,下降0.3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3,95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00.00元,决算为7,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剩余的1,041.00元为预留的政府采购完成后公务用车修理费用未支出的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81.00元,下降4.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00.00元,增长8.3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8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600元,增长8.3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统战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6,144.96元,比上年增加174,026.82元,增长37.66%,主要原因是上年一部分经费在年底未支出,在本年中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资产总额1,920,833.15元,其中,流动资产399,081.91元,固定资产1,521,751.2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859.1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3,524.8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66.6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866.6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130017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