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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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区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2)提出昆明市东川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任务及有关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战略规划、政策、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有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问题。参与拟订全区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4)组织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有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化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5)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建议。配合做好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申报中央分配的财政性建设资金和省、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区级财政前期工作经费。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审核建设项目。规划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7)统筹推进落实国家、省、市区域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8)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问题并统筹衔接有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问题。加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10)跟综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有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承担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有关工作。协调落实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进出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发展规划。
(11)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3)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4)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和省列名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加强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监测预警,按照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有关工作。
(15)组织分解“数字昆明”各项任务并跟踪督促落实,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工作,协调推进数字经济发展。
(16)贯彻落实昆明市“一带一路”及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重大规划、重大政策和年度工作安排,积极融入昆明市国际中心城市建设。
(17)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及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18)承担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区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全区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19)管理全区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负责区级储备粮棉糖行政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制定的粮棉糖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20)负责区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区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区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区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区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21)根据全区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区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区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的国家和省、市、区投资项目。
(22)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23)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订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贯彻落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4)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能源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研究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拟订或贯彻落实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及燃料乙醇等能源的产业政策。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全区规定权限内的能源行业管理,执行国家、省、市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组织推进电力、水电、新能源、长输油气管道等能源项目建设。指导能源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全区天然气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提出区级石油、天然气储备和动用建议。协调推进能源科技装备项目。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能源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协调对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参与拟订与能源有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
(25)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财务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国民经济综合科(区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组)、社会发展和产业能源科、农村经济科、粮食储备科、价格管理、国防动员办公室。
所属一类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昆明市东川区项目管理中心
2.昆明市东川区价格认证中心
3.昆明市东川区移民综合服务中心
4.昆明市东川区数字经济发展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昆明市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4人(含行政工勤3 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6人(离休2人,退休4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2人(离休0人,退休52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高质量完成年度计划执行报告。2024年2月21日由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撰写的《昆明市东川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通过昆明市东川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报告全面总结了东川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保持稳定,GDP完成140.68亿元,同比增长1.1%;固定资产投资降幅收窄,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4.14亿元,同比下降3.8%,高于全市21.1个百分点,在14个县(市)区排名第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持续增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7.66亿元,同比增长45.9%,在14个县(市)区排名第三;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强劲复苏,东川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8.94亿元,同比增长18.6%,高于全市13.1个百分点,在14个县(市)区排名第一;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42558元,同比增长3.0%,在14个县(市)区排名第九;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13253元,同比增长8.1%,在14个县(市)区排名第三。
(二)全力以赴做好经济运行监测工作。一是科学测算GDP支撑性指标。根据市级下达的预期目标,商区级相关部门创新工作方法,细化分解GDP支撑性指标,并与市级主管部门和区内各数据提供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争取最大努力实现全年预期目标。目前三季度东川区地区生产总值GDP完成99.2亿元,同比增长5.2%。其中第一产业完成6.8亿元,同比增长3.2%,第二产业完成16.69亿元,同比增长15%,第三产业完成75.71亿元,同比增长3.6%。规上工业三季度总产值完成88.8亿元,同比增长14.1%,9月当月完成12亿元,完成市级目标。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7%。高于市级目标5.7个百分点。三季度建筑业总产值累计完成26.69亿元,同比增长36.4%,超市级目标0.66亿;建筑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5.5%;建安工程投资增长33.9%;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35.9%。三季度,限上批发业完成7.26亿元,同比增长104.4%,9月当月完成4557万,差市级目标443万;限上零售业,完成2.45亿元,同比增长7.7%,9月当月完成8153万,超市级目标6153万;限上住宿业,完成0.15亿元,同比下降12.9%,9月当月完成168万元,差市级目标32万元;限上餐饮业,完成0.64亿元,同比增长27%,9月当月完成839万元,超市级目标239万。限额以上社消同比增长12.4%,超市级目标4.9个百分点。二是加强经济运行调度。为进一步增强经济研判的前瞻性、针对性和科学性,全面、准确、及时掌握经济运行态势,及早发现和解决经济指标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全区2024年各项经济指标顺利完成,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区发展改革局切实做好月度GDP监测,及时掌握GDP基础数据,坚持预报、预警、会商、分析“四项制度”,落实好经济运行、工业经济、固定资产投资、商贸服务经济等7项调度制度,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经济运行分析调度会,强化关键指标、薄弱环节、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调度分析,2024年由区级召开经济运行分析调度会10次,区发展改革局召开调度会8次,进一步强化预测、预警、调度能力,全力做好稳经济工作。
(三)多措并举促进经济平稳发展。一是制定促进经济稳定政策。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昆明市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东川区2024年一季度经济运行稳开新局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川区稳增长解难题优环境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促进全区经济稳定增长。同时根据省、市相关稳经济政策文件,以召开会议的形式进行了区属各部门任务分工。二是宣传经济相关政策。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持续推动经济回升向好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内容,召开传达落实文件精神工作推进会,要求各部门全面对接政策落地。充分把握时间窗口,确保政策出台后第一时间接得住、落得了地、无缝衔接。结合东川区重点产业链中新能源光伏产业、磷石膏产业、高原特色农业等产业方面深入调研,全力挖潜增效;加快推进低功经济产业园、生物医疗产业、数字经济产业园建设,切实把促经济发展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推动东川区经济稳进提质。三是加快市场主体培育。为落实促进服务业企业(不含批零售业和住餐)市场主体倍增培育任务。按照昆明市《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川区2024年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对东川区促进服务业企业(不含批零售业和住餐)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按照乡镇街道进行了任务分解,召集区属各相关单位召开东川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培育工作推进会4次,进一步推进全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培育工作。
(四)做好“十五五”规划编制启动工作。根据昆明市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启动我市“十五五”规划编制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东川实际,制定了《昆明市东川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于5月23日由区政府办印发《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东川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发〔2024〕27号),正式启动东川区“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并于10月16日,召开东川区“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启动会,进一步推动“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目前东川区“十五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东川区“十五五”时期加快易地搬迁安置区发展对策研究》、《东川区“十五五”时期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思路和举措研究》、《东川区“十五五”时期资源经济高质量发展思路和举措研究》)已完成初稿,预计12月底前向省级专家组评审提交终稿。
(五)助推项目落地,夯实稳增长基础。一是做好项目提及论证。严格落实《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23〕47号)、《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函》(昆发改投资〔2024〕16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抓好新建政府投资项目提级论证。截止目前,通过提级论证项目8个。二是持续抓好项目立项。截止目前,完成政府投资项目可研报告审批63个,企业新建项目备案130个。
(六)加强资金要素保障,助推项目建设。一是积极向上争资。2024年1-10月,东川区上报向上争取资金15.30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2.02亿元,省级资金3.28亿元。经上级部门认定,2024年1-8月,全区共完成向上争取资金14.52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2.16亿元,省级资金2.36亿元,完成进度市级排名第4。二是强化项目前期经费保障。截止目前,2024年市级安排第一批市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550万元支持东川区9个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三是全力做好2024年中央预算内资金争取工作。截止目前,东川区共4个项目申请到2024年中央预算内资金7601万元。其中,云南衡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10万吨铝灰建设项目2000万元,东川区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016万元,东川区阿旺镇长岭子村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793万元,东川区碧谷街道中殿村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792万元。四是扎实做好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申报。截止目前,东川区共计2个项目申请到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1800万元,其中,昆明市东川区城市排水空白区管网更新改造工程争取到第二批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5200万元,昆明市东川区城市主干道排水管网老化更新改造工程争取到第二批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6600万元。五是积极谋划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截止目前,东川区共计申请到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39000万元。其中,云南省东川再就业特色产业园区贵金属加工园基础设施项目发行债券资金23000万元,昆明市东川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园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发行债券资金16000万元。
(七)稳步推进节能工作,助力绿色低碳转型。根据《昆明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关于坚决完成2024年节能目标任务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昆发改资环〔2024〕178号)文件要求,2024年东川区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任务为-4.1%,全社会综合能源消费量原则上只降不增。2024年二季度东川区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26.63万吨标准煤(等价值),同比下降3.4%,单位GDP能耗下降7.9%(扣除原料用能后),时序进度市级排名第一,三季度数据预计11月底核算完成。
(八)“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专项整治。一是2024年1月以来,组织召开1次专题工作会议,学习传达省市工作精神,安排部署东川区新形象工程工作。二是牵头组织区级27家部门开展7次自查工作,在前期对2019-2023年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开展“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和“新形象工程”排查工作基础上,对项目再次核实、自查;对2024年1月1日以来东川区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严格对照“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问题表现开展全面排查。经各部门自查反馈,无相关问题。
(九)2024年昆明市东川区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一是2024年,组织区级各责任单位填报《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2024年工作措施一览表》。二是牵头组织各责任部门召开4次专题会,安排部署2024年重大项目审批“阳光行动”,加强重点任务调度。三是2024年5月17日印发《昆明市东川区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2024年工作方案》(东发改〔2024〕11号)、《关于成立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的通知》(东发改〔2024〕11号)。确各部门月度、季度目标和措施和细化任务清单。四是自开展专项行动以来,每月15日前按期调度月度任务及时了解推进情况并形成落实情况报告上报市级。自7月以来,按照市级工作安排,上报问题解决情况表。经各单位梳理报送,截止目前,上报问题15个,已完成整改12个。
(十)规范全省招商和项目实施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一是强化统筹调度。2024年5月31日区发展改革局联合区商务投促局印发《规范全省招商和项目实施领域突出问题东川区专项行动方案(试行)》(东发改联发〔2024〕6号)、《规范全省招商和项目实施领域突出问题东川区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东发改联发〔2024〕7号),明确专班成员、专项行动各阶段的时间安排及具体工作要求,并同步形成任务分工表,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及任务推进时限。分别于6月11日、6月19日、6月24日、7月11日、8月1日、9月20日召开专班会议,及时学习传达省、市区规范全省招商和项目实施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任务分解和工作报送机制等文件精神,强调区级重点工作及时间节点,明确专项行动调度要求。二是强化问题线索排查。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组织专班成员单位围绕2021年以来在库的39个招商引资项目清单、未开工项目清单、已开工未入库项目清、投资完成滞后项目清单、2024年区级重大项目库清单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分析研判,通过自查发现一批集中整治期间重点解决、能够解决的问题,倒排工期、明确措施和时限,推动整改取得实效。截至目前,累计发现问题16个,10月发现问题5个。同时,组织各部门对前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对反映可能存在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关键少数”、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加大核查力度,防止发现问题不报告、问题线索应移未移,按照要求移送一批问题线索。截至目前,正在整改8个,已完成整改8个。
(十一)创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工作。一是基本情况。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2024年1月向市生态环境局上报了创建计划,2024年3月明确省环科院作为“两山”创建技术服务单位,4月3日,召开2024年“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工作推进会,对2024年创建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按会议要求制定了创建工作推进计划表,从4月11日起开始了创建基础资料收集工作,谋划梳理“两山”建设重点项目46个,总投资38.02亿元。4月22日组织开展“两山”建设成效公众满意度调查工作,制作完成“两山”基地建设宣传视频及图册,5月初顺利完成了申报材料的编写。5月7日顺利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两山”申报材料专家审查,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协调组建突击专班,完成申报材料修改,修改完成的材料于6月5日通过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复审。6月25日争取市生态环境局到东川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7月22日,邀请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函审,根据专家审核意见,配合省环科院完成申报材料修改,进一步提升申报材料质量。二是下步工作推进。待生态环境部下发正式通知后,经省生态环境厅审定公示拟推荐地区后按程序上报申报资料,精心准备迎接生态环境部组织的现场核实。
(十二)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工作。一是基本情况。持续开展城乡绿化美化点位调度,2024年全区共有点位94个,截止11月底累计完成绿化面积27.46万平方米,完成植树量17000余株,乡土树种使用率达80%以上。2024年东川区建成区新增城市绿地4.008公顷,新建提升改造游园、口袋公园13个,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6.33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90.2%,绿道总长度14.7公里,已有41条道路达到林荫路要求。绿美三年行动各专项领域建设稳步推进,城乡义务植树累计完成220万株,北郊陵园绿化提升项目顺利完成,历史遗留矿山未修复面积861.3亩计划于年内完成生态修复。二是下步工作推进。围绕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任务,加强与市级行业部门的沟通联系,督促和指导各专项牵头单位加强项目的谋划包装力度,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全面完成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任务目标。加强工作中典型经验和特色亮点宣传,在各专项领域推出一批绿美示范典型,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树立东川绿美形象。
(十三)积极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
一是已建成并网发电项目情况。东川区已建成光伏发电项目18个,装机规模82.58MW。其中:建成村级光伏扶贫电站16座,总装机容量36.54MW,项目总投资2.3亿元,于2019年12月全部并网发电。电站共覆盖119个贫困村,关联8799户贫困户。2024年1-9月发电量3654.1708万kWh,发电收益1339.25万元,119个脱贫村平均每村增加集体收益11.25余万元;上网电量3653.3246万kWh,发电收益1226.7864万元。建成汤丹镇45MW林光互补精准扶贫项目1个,项目总投资3.06亿元,2019年6月30日完成全容量并网。2024年1-10月发电4858.57万kWh,实现产值1506.16万元,上缴税收515.4万元,该项目的国家补贴一直未到位。建成1个“生态修复+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示范项目,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2020年11月全容量并网,2024年1-10月发电量125.2万kWh,实现产值42.06万元。东川区已建成风力发电项目2个,装机规模96MW,项目总投资8.85亿元。2017年8月全容量并网发电。2024年1-10月发电量27285.66万kWh,实现产值11954万元,上缴税收3053万元。
二是正在推进新能源项目情况。东川区目前正在推进光伏发电项目10个(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7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3个),集中式风电项目2个,装机总规模1203MW。(一)国家电力投资集团生态治理及修复光伏电站。该项目位于东川区舍块乡云坪村、因民镇红山村,装机容量280MW,总投资约12亿。项目于2023年2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安装光伏组件230MW,累计并网198MW,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3989亿元,累计产值1238.33万元,预计12月份可实现上规。(二)国投电力角家村农牧光互补光伏电站。该项目位于东川区铜都街道陷塘村、阿旺镇大石头村,装机容量180MW,总投资约7.2亿元。项目于2023年5月开工建设,目前光伏组件已安装154MW,累计并网80MW,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2181亿元,累计产值590万元,预计2025年3月可实现上规。(三)中核汇能有限公司。645MW集中式光伏项目。该项目由5个子项目组成,分别是:帽壳山光伏发电项目(256MW)、汤丹石庄(35MW)、烂泥坪光伏发电项目(158MW)、松坪光伏发电项目(147MW)、拖潭光伏发电项目(49MW),总装机容量645MW,总投资约30.65亿元,目前已开工项目1个,4个项目已入库,但未实质性开工。松坪光伏发电项目于2024年2月开工建设,目前光伏组件已安装13.15MW,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24亿元。烂泥坪光伏发电项目、帽壳山、拖潭光伏发电项目、汤丹石庄光伏发电项目,待舍块乡负责的进场道路修好后即可开工建设。(四)云南新华水利水电有限公司。20MW分布式光伏项目。该项目是整区177MW分布式光伏项目的一期,装机容量20MW,投资8000万元。项目于2023年3月开工建设,目前光伏组件已安装2.8MW,累计并网0.8MW,完成投资5038万元。(五)国家电投(宁夏)公司30MW分布式光伏项目。该项目包含2个子项目,分别是在碧谷街道起嘎社区10MW、汤丹镇20MW分布式光伏项目,项目于2023年12月25日完成项目备案,目前均未开工建设。(六)国家电投(江苏)公司拖布卡镇光伏小镇项目(一期)。该项目装机容量2.7MW,项目于2024年2月开工建设,目前光伏组件已安装2.7MW,由于拖布卡35KV变电站电压合格率问题,项目一直未并网。(七)汤丹、乌龙风电项目。该项目原属于金沙江下游(云南侧)风光水储一体化国家级示范基地子项目,列入《云南省2022年新能源建设方案》,前期由三峡集团云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2024年5月按照《关于开展全省新能源项目规范建设专项监管和存在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要求的通知》要求,项目从金下基地项目清单调出,需重新开展市场化配置流程。2024年8月20日已完成招标,两个项目由中核汇能云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中标,目前初步选址已基本完成,计划12月底前完成省级核准。
三是2025-2030年后续新能源项目储备情况。
集中式光伏、风电项目。东川区在2025-2030年规划推进25个新能源项目,总装机容量达3278MW,其中,光伏项目20个,装机容量2760MW,风电项目5个,装机容量518MW。“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东川区“千乡万村驭风行动”上报了海科村(18.75MW)、赖石窝村(20MW)2个试点项目,目前海科村项目已由市级推送至省级。共享储能项目。东川区上报了2个共享储能项目,分别是东川区堂琅变300MW/600MWh、龙潭300MW/600MWh共享储能项目,目前堂琅变300MW/600MWh项目已由市级推送至省级。
(十四)全面夯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一是就业工作开展情况。(1)光伏公益性岗位情况,2024年原移民新区开发的光伏公岗6人在铜晖社区石文化安置区做保洁,2024年工资和保险一次性拨付铜都72000(柒万贰仟元整)元。移民综合服务中心共开发使用56名光伏公岗,已辞职7人。截止2024年10月底,在岗49人,其中小区绿化14人、保洁12人、保安23人。(2)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情况,移民综合服务中心管理使用城镇公益性岗位3人。(3)乡村公岗管理情况,2021年10月因机构改革,移民新区移交乡村公益性岗位400人由移民综合服务中心管理。截止2024年10月底,共有在岗保洁、安保等乡村公益性岗位285人。二是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通过项目实施补齐安置点设施配套短板弱项,为搬迁群众提供与城市同等及以上水平的公共服务,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不断巩固。项目建设过程中,积极推广采用以工代赈模式实施项目,优先吸纳搬迁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管理,带动就近务工增收;项目建成投产后,继续带动搬迁群众就近就地就业,为易地搬迁进城群众提供长期稳定的劳动收入,增强搬迁群众的融入感。2024年预计实施8个项目,其中4个续建项目,4个新建项目。4个续建项目分别为:(1)东川区乌龙镇乡村振兴高品质花椒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本项目总投资12643.30万元,政府资金10551.1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092.2万元。该项目于2022年7月1日开工,项目已按进度要求实施完成建设内容,于2023年9月5日完工并完成初步验收,现进入提质增效、抚育管理阶段。(2)昆明市东川区移民搬迁创业就业基地二期(1#楼)建设项目。地块占地面积为14722.78㎡,约22.08亩。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0948.92万元,2024年8月本项目已完成验收,项目已建成投用。(3)东川区进城集中安置区供水提升工程,该项目共涉及铜都街道铜源社区和碧谷街道的铜润社区2个社区,5个进城集中安置区2035年的集镇人口25478人的供水和400亩微菜园的灌溉用水。工程概算总投资2148.96万元。截至目前,本项目所有配水管网工程已安装完成,厂址地块用地手续正在办理中,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0%。(4)东川区易地扶贫集中安置区综合安全防护系统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估算总投资999.76万元,本项目已完工投入使用,造价单位正在开展竣工结算审核。4个新建项目分别为:(1)东川区易地扶贫搬迁进城集中安置点红白理事场所建设项目,项目估算投资为2130.73万元,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已取得了区自然资源局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目前,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加紧办理本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全力争取本项目早日启动建设。(2)东川区易地扶贫搬迁进城集中安置区排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2024年政府十大民生工程),项目总投资为1194.25万元,本项目因前期政策变动因素影响,至2024年9月方才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对门山片区及起嘎片区均已启动土建部分施工,完成部分主排水管网、塑料检查井改造安装工作,约完成总工程量的50%,计划于今年内完工。(3)昆明市东川区易地扶贫搬迁进城集中安置区安全防护栏及房屋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总投资106.58万元,该项目于2024年6月开工建设,2024年10月已完工验收,现已建成投入使用。(4)是东川区易地扶贫搬迁进城集中安置点隆康园小区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为50万元,项目于2024年7月初开工建设,2024年10月已竣工验收并出具了审计报告。三是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物业开展情况。督促物业公司(昆明市东川区创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做好易地扶贫搬迁进城集中安置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为搬迁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环境卫生服务、公共秩序管理、绿化养护服务、车辆停放管理、公用设备设施维修管理,要求物业公司为民服务、诚信服务、及时做好房屋装修管理及群众报事报修服务,处理好安置区每一位到访群众诉求。鼓励支持物业公司大量聘用搬迁安置群众参与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在增加搬迁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岗位的同时,增强安置区群众参与度、认同度、满意度,提升搬迁群众主人翁意识,增强搬迁群众对安置小区的归属感。(1)督促物业公司狠抓小区治安及消防工作。为确保搬迁安置小区安全稳定,定期举行安全常识教育、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加强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2月28日联合区消防救援大队、新村派出所组织了一场针对东川区易地扶贫搬迁进城集中安置区物业公司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不断强化落实应急预案的保障措施,提高员工应对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将微型消防员开展消防安全演练纳入日常工作,每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拉练;完成消防安全隐患排查21次,督促对安全隐患整改了350余件;配合协助公安机关在安置区处理案件18起,其中刑事案件3起,治安案件15起,在维护搬迁安置点秩序、保护搬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2)全面维修进城集中安置小区114部电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设施设备进行应急抢修,对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部件及时进行更换,消除电梯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搬迁群众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出行安全。(3)协调物业公司及时处理住户报事报修。物业公司处理住户报事报修10223(件/次),其中:起嘎片区5225(件/次),对门山4998(件/次)。公共配电设备设施维护保养10次,中水处理站维护保养9次,公共照明设施巡查检修106次,消防设施维修789次(应急灯、安全出口指示灯损坏、脱落、防火门锁更换、消防栓门更换),配合电梯维保单位进行电梯维修18次。完成日常维修工作一万余项,完成率:99.8%;维修合格率:99%。严格按照维护、保养计划开展工作,做到日常检查有登记、小型维护有记录,达到养护到位、维修及时、正常运行的管理要求,保障搬迁群众诉求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保证了搬迁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4)积极开展绿化施工及养护工作。为了给搬迁群众创造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要求物业公司对隆康园、乐康园、紫郡园小区绿化带土壤裸露较多问题进行整改;严格落实绿化管理措施,积极开展绿化补植补栽及养护工作,对安置区内景观树、灌木、草坪进行全面修剪维护、浇灌、病虫害防治等。目前,安置区绿化草坪11余亩,绿化区域基本无破坏、无红土裸露情况,绿化完好率90%以上。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81,728,576.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728,576.8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310,115.38元,下降14.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10,115.38元,下降14.9%;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元,下降0%;其他收入减少0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分析因项目资金下达指标金额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发展改革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81,728,576.88元。其中:基本支出11,212,391.64元,占总支出的13.7%;项目支出70,516,185.24元,占总支出的86.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14,310,115.38元,下降14.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38,270.55元,减少8.48%;项目支出减少13,271,844.83元,减少15.84%;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为2024年度法定退休人员退休、人员调出等基本支出减少,项目资金下达指标金额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212,391.6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613,471.64元,占基本支出的94.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98,920元,占基本支出的5.3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0,516,185.24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20,007.7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073,787.36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4,597,091.68元;对企业补助13,316,598.4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2,884,3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4,4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271,844.83元,减少15.84%,主要原因为项目资金下达指标金额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东财预〔2024〕1号重点项目前期费及重点工作经费410,157.77元,用于2024年区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2.东财企〔2023〕41号2023年度农产品成本调查补助经费9,000.00元,用于2022年度农产品成本调查补助经费支出。
3.东财预〔2024〕1号”三区“移民搬迁生活补助及医疗保险经费6,670,420.00元,用于“三区”移民搬迁生活补助及医疗保险补助经费支出。
4.东财企〔2024〕16号东川区2023年高质量发展贡献奖评选表彰经费213,850.00元,用于东川区2023年高质量发展贡献奖评选表彰经费支出。
5.东财预〔2024〕1号春节系列活动经费110,000.00元,用于2024年度东川区春节系列活动经费支出。
6.东财社〔2023〕48号市级两参人员(2023年(二))就业补助资金180元,用于市级两参人员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支出。
7.东财社〔2023〕2号4050人员岗位补贴、乡村公岗岗位补贴补助资金9,200.00元,用于2023年度4050人员岗位补贴、乡村公岗岗位补贴补助资金支出。
8.东财社〔2024〕18号就业补助资金241,00.00元,用于4050人员岗位补贴补助支出。
9. 东财社〔2024〕34号2024年昆明市企业下岗失业参战退役人员就业补助资金20,400.00元,用于2024年昆明市企业下岗失业参战退役人员就业补助资金支出。
10.东财社〔2023〕48号市级两参人员(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3,500.00元,用于市级两参人员(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支出。
11.东财社〔2024〕18号辅助性岗位补贴资金240.00元,用于东川区辅助性岗位补贴资金支出。
12.东财社〔2024〕35号2024年第一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94,480.00元,用于2024年第一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支出。
13.东财预〔2024〕1号东川国有粮食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经费201,598.43元,用于用于对原粮食企业改革遗留的内退人员和离退休人员、遗属人员共352人以及11个生活小区管理相关费用,由区粮油购销公司组织实施。
14.东财预〔2023〕1号省级财政节能降耗专项资金60,000.00元,用于省级财政节能降耗专项项目补助支出。
15.东政复〔2023〕265号“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债务化解资金8,000,000.00元,用于东川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债务化解支出 。
16.东财整合〔2024〕1号东川区起嘎移民搬迁创业就业基地建设项目资金7,198,700.00元,用于东川区起嘎移民搬迁创业就业基地建设项目资金支出。
17.东财整合〔2024〕2号东川区乌龙镇花椒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专项资金3,600,000.00元,用于东川区乌龙镇花椒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出。
18.东财联发〔2024〕3号东川区易地扶贫搬迁进城集中安置点隆康园小区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资金500,000.00元,用于东川区易地扶贫搬迁进城集中安置点隆康园小区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支出。
19.东财农〔2024〕2号东川区易地扶贫搬迁乡镇安置点、进城集中安置点对门山片区安全防护及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2,393.68元,用于东川区易地扶贫搬迁乡镇安置点、进城集中安置点对门山片区安全防护及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出。
20.东财整合〔2024〕9号东川区乌龙镇乡村振兴高品质花椒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一期)专项资金5,038,100.00元,用于东川区乌龙镇花椒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出。
21. 东财整合〔2024〕7号东川区乌龙镇乡村振兴高品质花椒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资金400,000.00元,用于东川区乌龙镇花椒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出。
22. 东财整合〔2024〕4号昆明市东川区易地扶贫搬迁进城集中安置区安全防护栏及房屋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资金593,700.00元,用于昆明市东川区易地扶贫搬迁进城集中安置区安全防护栏及房屋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资金支出。
23. 东财整合〔2024〕4号东川区易地扶贫搬迁进城集中安置区排水系统及围墙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资金3,000,000.00元,用于东川区易地扶贫搬迁进城集中安置区排水系统及围墙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资金支出。
24.东财整合〔2024〕1号东川区进城集中安置区供水提升工程补助资金6,698,198.00元,用于东川区进城集中安置区供水提升工程补助资金支出。
25.东财整合〔2024〕1号昆明市东川区移民搬迁创业就业基地二期建设项目资金17,546,000.00元,用于昆明市东川区移民搬迁创业就业基地二期建设项目资金支出。
26.东财农〔2024〕2号2022年度东川区易地搬迁大型进城集中安置点生活费用市级补助资金155,657.36元,用于2022年度东川区易地搬迁大型进城集中安置点生活费用市级补助资金支出。
27.东财农〔2024〕2号2022年易地扶贫搬迁物业管理费补贴补助资金2,385,000.00元,用于2022年易地扶贫搬迁物业管理费补贴补助资金支出。
28.东财农〔2024〕2号2023年度东川区易地搬迁大型进城集中安置点生活费用市级补助资金244,310 .00元,用于2023年度东川区易地搬迁大型进城集中安置点生活费用市级补助资金支出。
29.东财农〔2024〕76号2024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物业管理奖补补助资金500,000.00元,用于2024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物业管理奖补补助资金支出。
30.东财整合〔2024〕4号昆明市东川区易地扶贫搬迁进城集中安置区聘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群众从事公共岗位服务补贴资金800,000.00元,用于东川区易地扶贫搬迁进城集中安置区聘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群众从事公共岗位服务补贴。
31.东财农〔2024〕2号2023年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物业管理奖补补助资金1,000,000.00元,用于2023年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物业管理奖补补助资金。
32.东财农〔2024〕76号2024年易地搬迁进城大型集中安置点生活补贴区级配套补助资金145,300.00元,用于2024年易地搬迁进城大型集中安置点生活补贴区级配套补助资金。
33.东财农〔2024〕36号易地扶贫搬迁水电物业费减免补贴资金710,000.00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水电物业费减免补贴资金。
34.东财预〔2024〕1号特困群众平价粮油销售补贴经费700,000.00元,用于特困群众平价粮油销售补贴经费,由区粮油购销公司组织实施。
35.东财预〔2024〕1号粮食风险基金补助资金470,000.00元,用于粮食风险基金补助资金,由区粮油购销公司组织实施。
36.东财企〔2023〕28号2023年省级救灾物资代储管理及救灾物资调运经费73,000.00元,用于2023年省级救灾物资代储管理及救灾物资调运经费,由区粮油购销公司组织实施。
37.东财企〔2024〕9号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经费24,400.00元,用于用于用于对原粮食企业改革遗留的内退人员和离退休人员、遗属人员共352人以及11个生活小区管理相关费用,由区粮油购销公司组织实施。
38.东财企〔2024〕53号东川区易地扶贫搬迁对门山安置点就业和创业基地建设项目(对门山智慧化农贸市场项目)征地报批阶段购买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数量指标费用缺口资金2,884,300.00元,用于东川区易地扶贫搬迁对门山安置点就业和创业基地建设项目(对门山智慧化农贸市场项目)征地报批阶段购买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数量指标费用缴交。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819,876.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44%。与上年相比减少17,174,167.43元,下降17.8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448,494.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68%。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 、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 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3. 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5. 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东川区第一小学分校建设项目资金支出。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71,684.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1%。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缴纳。
9. 卫生健康(类)支出968,110.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主要用于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6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884,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3%。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58,537,359.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总支出的71.62%。主要用于东川区易地搬迁产业扶持项目建设资金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91,22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5%。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交。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1,243,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主要用于东川国有粮食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经费、特困群众粮油补贴费用、利费补贴、粮食风险基金、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管经费。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24,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东川国有粮食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经费。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800.00元,决算为10,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800.00元,决算为10,8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8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800.00元,支出决算为10,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800.00元,决算为10,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度内无因公出国(境)工作安排。
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本年度内无购置车辆工作安排。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本年度内无购置车辆工作安排。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地条钢督查、能源项目可研调查、移民搬迁项目评审等重大工作事项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本年度内无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工作安排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8,920元,比上年增加147,569.50元,增长32.70%,主要原因是按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安排缴交债务发行费、土地用地保证金,开展春节系列活动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更新部分办公设施、应工作考核及工作督查需要购置、安装相关宣传栏、购买学习资料、书籍、订阅报刊等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昆明市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5,938,055.82元,其中,流动资产15,380.67元,固定资产1,800,171.1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4,9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24,9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0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0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5-1、15-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1300330301111
附件3: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20250808105955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