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昆明市东川区2025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公示
《昆明市东川区2025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已由昆明市东川区农业农村局印发,现予以公示!
昆明市东川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日
昆明市东川区2025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
奖励政策实施方案
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印《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农〔2021] 82号)《昆明市财政局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昆财农〔2024〕175号)和《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东财农〔2024〕119号)的要求,结合东川区工作实际,特编制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持续推行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引导农牧民合理配置载畜量, 促进草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加快草牧业生产方式转变,促进牛羊生产高质高效发展;推动牧区生产生活生态互促共赢,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设生态文明、为畜牧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内容
(一)工作任务
1.补助奖励范围。全区已划定的草原禁牧区8.12万亩,实施季节性休牧和划区轮牧的草畜平衡草原54.52万亩,(见附件一:东川区2025年农牧民草原生态补奖(直补)任务分配表)。
2.补助奖励对象。补奖对象为承包草原并履行禁牧或草畜平衡(休牧区、轮牧区)义务的农牧民;补奖依据为已确权登记的禁牧或草畜平衡(休牧区、轮牧区)的草原面积,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补助奖励资金来源及标准。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草原禁牧补助与草畜平衡奖励)197.2万元,补助奖励统一执行国家标准,草原禁牧补助每亩7.5元,草畜平衡奖励(休牧区、轮牧区)每亩2.5元。
(二)工作时限
7月30日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完成牧户信息采集、公示、审核、上报工作。11月30日前完成资金兑付,牧户信息录入农牧民信息系统,上报工作总结。
(三)补奖程序
1.信息采集、公示
补助面积的公示与核实采取牧户据实申报、村组核查、乡镇(街道)复核、张榜公示、群众监督的办法进行。由乡镇(街道)对各村牧户据实申报的禁牧草原、草畜平衡草原(休牧区、轮牧区)面积进行审核、汇总,并在村民小组以户为单位张榜公示面积和补贴金额,公示时间为7天以上。公示无异议后将汇总结果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2.补奖资金兑付
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各乡镇(街道)核实确定上报补助面积和补助牧户花名册,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的方式,直接补助到农牧民的账户,并将实际兑付情况逐级上报。
3.建立明细档案
对补助奖励过程中形成的所有表格、数据、资金发放清册等凭证,按乡镇(街道)、村组立卷归档保存。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项目是惠民惠农补贴政策,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责任分工到人,做到补贴对象精准、补贴面积客观公正、补贴信息公开透明。各易地搬迁村2025年农牧民补助奖励资金由原属地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兑付,确保按时完成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任务。
(二)强化政策宣传
充分利用召开会议、宣传单、进村入户、集市、培训班、现场等加大政策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认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使惠牧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落实补奖政策的良好环境,增强农牧民参与政策实施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强化资金管理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严格按照中央、省级资金和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使用,不得用于其他方面支出。严格执行专账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采取“一卡通”方式及时足额兑现奖补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 截留、挪用和违规使用资金,确保补奖资金及时安全到户。
附件:
附件1:东川区2025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任务及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