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5年社会化服务主体的公告
各乡镇(街道)、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东川区2025年计划在全区完成水稻、玉米、油菜三种粮油作物耕、种、防、收四个环节农业社会化服务1.36万亩,现将遴选服务主体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截止时间:2025年7月4日(星期五)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二、遴选条件
(一)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二)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优先支持安装农机监测传感器的服务主体承担项目。
(三)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四)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三、参与形式
区级结合报名、审核、评审情况择优选取一定数量服务主体。同一家主体至少参与一个单环节服务,也可根据自身服务能力参与多环节服务,鼓励服务主体跨区域开展服务。
四、申请方式
(一)自主申报。自行登录农村合作经济综合业务平台(https://yngdlzmpzz.yndkch.com:10900/agricultural-coop/#/signIn)完成操作。
1.操作步骤:注册账号→登录并绑定(或创建)服务主体填写“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导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加盖服务主体公章→上传至平台→提交乡镇(街道)审核。
2.需报送乡镇(街道)材料:申请表(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未成立公司或合作社的不用提供)和身份证复印件。
(二)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登录平台下载“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盖章版),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传至平台,线上同步审核通过主体资格,于7月10日前提交区级评审。
(三)提交材料。由乡镇(街道)将申请表(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未成立公司或合作社的不用提供)、身份证等相关扫描后通过OA协同系统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端口;若纸质材料请于7月11日前送到区农业农村局(白云街1号二楼205室)。
(四)区级评审。区农业农村局对乡镇(街道)提交的服务主体申报材料及时审核,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主体要对所申报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并确保能及时提供相关服务。若存在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区级对遴选出的服务主体在东川区人民政府网、“东川三农”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由昆明市东川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与服务主体签订服务合同。
咨询电话:昆明市东川区农业农村局0871-62121147
附件: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
昆明市东川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5日
附件
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
年 月 日
承 接 主 体 |
名称 | |||
地址 | ||||
负责人 姓名 |
身份证号 | |||
电话 | ||||
人数(个) |
机械数量(台、套) | |||
申请内容 |
年 月 日 | |||
乡镇意见 |
年 月 日 | |||
区农业农村局意见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