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舍块昆明金睿人矿业有限公司 萝卜地铁矿9·14一般冒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有关规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2024年10月25日,东川区安委办组织原事故调查组相关成员单位成立了东川舍块昆明金睿人矿业有限公司萝卜地铁矿9·14一般冒顶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工作组),对照《东川舍块昆明金睿人矿业有限公司萝卜地铁矿9·14一般冒顶事故报告》(东政复〔2023〕216号)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逐项评估整改落实情况。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督查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评估工作组认真听取了舍块镇政府及事故单位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对照事故整改涉及的有关会议纪要、文件资料、相关文书、财务凭证、人事档案等进行了细致核实;与事故涉及的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单位及同类企业进行了座谈问询;实地检查了涉事企业、全面评估事故防范措施整改落实情况。根据评估核查情况,评估工作组经过充分研究讨论、征求意见,数易其稿形成了评估报告。同时,对评估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现场进行了反馈,并要求涉事企业立即进行整改。依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评估组集体审议并通过了评估报告。
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情况
2023年9月14日18时55分许,昆明金睿人矿业有限公司东川区舍块乡萝卜地铁矿发生一起冒顶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 接经济损失140万元。该事故发生后,东川区人民政府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于2023年9月20日依法成立东川舍块昆明金睿人矿业有限公司萝卜地铁矿9·14一般冒顶事故调查组,有序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报告于2023年11月15日经东川区人民政府批复(东政复〔2023〕216号)。
三、事故责任认定及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追究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单位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1.昆明金睿人矿业有限公司,由东川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处54000.00元人民币罚款现已全数缴纳至国库。
2.陕西华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东川分公司,由东川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处400000.00元人民币罚款现已全数缴纳至国库。
(二)事故责任人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1.朱XX,陕西华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东川分公司凿岩打眼工。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其责任。
2.鲜XX,陕西华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东川分公司负责人,全面主持项目部所有工作事务。由东川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处24156元人民币罚款现已全数缴纳至国库。
3.魏X,陕西华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东川分公司安全副经理,负责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由东川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处10068元人民币罚款现已全数缴纳至国库。
4.王XX,陕西华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东川分公司技术副经理。由东川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处10000元人民币罚款现已全数缴纳至国库。
5.杨XX,昆明金睿人矿业有限公司萝卜地铁矿矿长,由东川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处72000.00元人民币罚款现已全数缴纳至国库。
6.金X,昆明金睿人矿业有限公司 萝卜地铁矿安全副矿长,由东川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处22963.00元人民币罚款现已全数缴纳至国库。
7.普X,昆明金睿人矿业有限公司 萝卜地铁矿机电副矿长,由东川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处10000.00元人民币罚款现已全数缴纳至国库。
四、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舍块乡人民政府。一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舍块乡党委政府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议10余次,开展了相关业务培训。二是制定专项整改方案。结合事故原因分析,成立舍块乡人民政府“9.14”一般冒顶事故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王顺帮任组长,分管领导王海中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要求各企业从事故中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抓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清除风险隐患。三是加强日常安全监督管理,扎实开展检查巡查。由舍块乡主要领导带队,分管领导及安环中心干部职工参与对辖区内矿山企业、种养殖大户、正在实施的在建项目、道路交通、餐馆、小卖部等领域开展领安全生产检查巡查,主要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应急预案等方面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共计排查出安全隐患3条,已整改3条。四是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增强企业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发放宣传册400余册、应急包100余个;悬挂布标2条、张贴海报5张。
(二)昆明金睿人矿业有限公司。一是召开安全生产形势专题会议和全体职工会议,对发生的事故进行了深刻分析和警示教育。二是本次事故相关调查结束后,公司积极对矿山整体安全情况进行自检自查邀请省内安全方面相关专家和地方应急监管部门有关专家对矿山所有安全隐患方面进行检查,并由专家组出具了《萝卜地铁矿 9.14 事故调查专家咨询意见》、《萝卜地铁矿安全生产现场检查意见》。公司邀请第三方协同公司相关管理人员编制了《萝卜地铁矿地下采矿工程隐患整改方案》并认真完成整改,整改成果通过专家验收,并形成《萝卜地铁矿安全隐患整改项目现场验收意见书》。三是公司邀请第三方资质单位对我矿山隐蔽致灾因素进行了全方位普查并重新修订了《隐蔽至灾普查报告》,并按隐蔽至灾相关条款认真落实。同时补充完善了矿山《顶板分级管理制度》、《领导带班制度》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全矿学习。四是加强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生产实施管理和监督,加强对承包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审查,要求矿山带班领导和华鑫公司相关领导必须实施双代班,并确保与工人同进同出。严格做好出入井登记工作。对矿山主要负责人杨李军采取撤职处分,对矿山安全副矿长金智采取撤职处分。替换了具有较长时间矿山管理从业经验的矿山主管人员,全方位加强矿山安全管理。要求外包单位提高管理人员管理能力,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检查力度,要求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人证一致。
(三)陕西华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东川分公司。一是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持续增强员工安全意识。二是提升管理团队素质,严格管理人员主体责任。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要求全体管理人员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抓好安全工作。同时,培训了一批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要求每一个安全管理人员要严格履职,对于危险区域施工,提前做好施工方案,专人全程盯守。三是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度、隐患排查制度,严格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要求领导带班下井时必须与工人同进同出,带领并监督员工现场排查隐患、处理隐患,确保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到每个部门和员工,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究。四是加强现场安全排查整改,对未封堵的空区和废弃巷道进行了封堵,顶板浮石进行了清理,各种管路和线路进行规范性整理,确保整个作业现场处于安全、规范、整洁的状态。
五、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
(一)存在问题。一是有关部门在全面履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责任落实上还不到位,对安全生产工作认识理解上还有一定的偏差。二是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能力还不强,安全监管水平还有待提升。三是部分与事故同类企业存在安全管理能力不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规章制度及措施执行不严不实,现场管理不规范,安全风险辨识研判不精准,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不彻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等方面还有待完善。
(二)工作建议。舍块乡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刻汲取东川舍块昆明金睿人矿业有限公司萝卜地铁矿9 ·14一般冒顶事故教训,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巩固事故防范措施整改工作成果,全力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全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健康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强化责任落实,严抓整改、堵塞漏洞,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二是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三是督促企业应加强停产停业期间厂区的日常安全管理和巡查。督促同类企业做好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术能力和各层人员安全意识,应加强事前和事中管理,坚决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六、事故督查评估组综合评估意见
通过对事故调查处理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综合评估,评估工作组认为:东川舍块昆明金睿人矿业有限公司萝卜地铁矿9 ·14一般冒顶事故调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已按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建议进行处理;事故单位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