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 法律顾问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持续推进全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并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二、遴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从事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务工作;
(四)熟悉区情、社情、民情和党委、政府、国有企业工作规则,对党委政府工作和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法律问题具有一定处理经验,并能够及时提供法律意见;
(五)受聘担任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业法律顾问期间未出现过失,给国家财产和党委政府形象造成损害;
(六)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七)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执业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2025年5月30日(星期五)。
2.报名方式: 请将报名材料邮寄至昆明市东川区司法局法律事务科(地址:昆明市东川区白云街6号,联系电话62128085),或发送至邮箱254130200@qq.com。
3.报名材料:(1)《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附件需经所在单位推荐同意);(2)学历学位证书;(3)专业证明(学者提供职称证明、律师提供执业证书);(4)荣誉证明(荣誉证书、发表的学术作品等);(5)能够证明符合遴选条件的相关资料。
4.如有咨询事项,请致电0871—62128085。
(二)审查
报名截止后,由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三)评审
对符合条件的,由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综合考虑其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业界的影响和个人执业操守等因素,提出拟聘人选名单。
(四)公示
拟聘人选名单在东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网址http://www.kmdc.gov.cn)。
(五)聘任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候选人,经报批同意后予以聘任,聘期3年。
四、其他事项
报名者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对违反本公告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选资格。
附件: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
昆明市东川区法律顾问遴选工作组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