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2025年3月28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8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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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2025年3月28日对农夫山泉轿子雪山(云南)饮用水有限公司年产155万吨包装饮用水和饮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
电话:0871-62121569
地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24号)
邮编:65410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1 | 农夫山泉轿子雪山(云南)饮用水有限公司年产155万吨包装饮用水和饮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昆生环(东)复〔2025〕5号 | 2025年3月28日 |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电子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