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5年度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5年度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属各办、局,园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713 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 217号)等规定,现将《2025年度东川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印发各单位,同时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按规定履行有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策事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还应当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二是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是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根据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动态调整。
四是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在决策公布实施后3个月至1年内适时开展决策实施后评估,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评估报告提交区人民政府,确保决策执行质量和效果。
附件: 2025年度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
附件
2025年度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单位 | 拟提交决策时间 |
1 | 研究关于调整27个村民委员会相关事宜 | 区民政局 | 2025年4月 |
2 | 昆明市东川区水网建设规划 | 区水务局 | 2025年4月 |
3 | 东川区小清河、块河、乌龙河流域规划 | 区水务局 | 2025年9月 |
4 | 东川区“十五五”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 区自然资源局 | 2025年11月 |
5 | 东川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事项 | 区自然资源局 | 2025年12月 |
6 | 东川区“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 区水务局 | 2025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