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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24292-202503-976567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3-31 11:45
名 称: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5年度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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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5年度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31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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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5年度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属各办、局,园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713 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 217号)等规定,现将《2025年度东川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印发各单位,同时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按规定履行有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策事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还应当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二是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是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根据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动态调整。

四是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在决策公布实施后3个月至1年内适时开展决策实施后评估,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评估报告提交区人民政府,确保决策执行质量和效果。

附件: 2025年度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


附件

2025年度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承办单位

拟提交决策时间

1

研究关于调整27个村民委员会相关事宜

民政

20254

2

昆明市东川区水网建设规划

区水务局

20254

3

东川区小清河、块河、乌龙河流域规划

区水务局

20259

4

东川区“十五五”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区自然资源局

202511

5

东川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事项

区自然资源局

202512

6

东川区“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区水务局

202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