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及目录的公示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17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的通知》(昆政办函〔2025〕2号)、《2025年度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等文件要求,现将昆明市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及目录公示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人社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
(三)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四)结合人社工作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编制或者调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中期和长远发展规划。
(二)涉及就业促进、人事人才、社会保障、劳动保护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贯彻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决议、决定,局党组提出属于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
人事任免、内部行政管理、外事活动、宏观调控决策以及突发事件处置决策不适用此目录标准,法律、法规、规章对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有关要求
(一)凡属《昆明市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范围事项,应当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附件:昆明市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昆明市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7日
附件:
昆明市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提交决策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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