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碧谷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标准
东川区碧谷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标准
进一步规范东川区碧谷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政府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17号)、《关于印发2025年度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的通知》(昆政办函〔2025〕2号)等有关规定,经认真研究,制定2025年昆明市东川区碧谷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碧谷街道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涉及街道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规划。
1.编制或调整街道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规划;
2.街道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3.街道体系规划。
(二)制定或调整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1.制定或调整有关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健康、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劳动保护、就业促进、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2.制定或调整有关资源开发利用、资源配置、生态环境保护、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安全生产、乡镇建设、乡村振兴、民族宗教等管理服务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3.为保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维护社会治安、社会稳定、社会秩序采取的长期限制性措施。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1.重要自然资源包括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水等;
2.重要文化资源包括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特色景观、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地、旅游度假区等,以及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群众艺术馆、纪念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文化文物单位馆藏。
三、有关要求
(一)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应当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科学、民主、法治的原则,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