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公安局法治建设报告 (2024年度)
东川区公安局法治建设报告
(2024年度)
东川区公安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党的二十大法报告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考察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法治建设作为贯穿公安工作的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推动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不断提高全局法治化综合誓理水平和工作能力,为我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现将东川区公安局开展公安机关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夯实法治建设“一号工程”地位
一是高位部署,确立重点地位。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成立了由副区长、局长张双平组长,区局政委袁恒牵头负责,其他党委成员具体抓落实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分工负责,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二是狠抓落实,明确责任链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制定了《东川区公安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将责任目标细化到分管局领导,到各所、队、站、室领导再到具体民警,层层分责,2024年党委带头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活动,专场学习2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各党支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理论知识50余次。
(二)夯实制度保障,支撑法治建设"全面有序”发展
为紧扣法治公安现代化建设目标,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东川区公安局相继制定出台了《东川区公安局民警执法办案正负激励机制(试行)》等制度,进一步厘清接处警、受立案、案件办理、案件审核审批等方面的执法权责,强化执法权力运行规范。为落实执法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全面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和执法监督管理中心效能建设。
(三)打造强劲引擎,多措并举推进"反诈防骗"工作。
区局反诈中心,依托大数据平台,今年发布预警信息2000余条,开展拦截劫阻超过400次,深入研判通网诈骗犯罪特征,加大涉案线索查证力度,褥线挖掘,追溯源头,对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加大惩处力度,深挖犯罪,扩大战果.提升整体打击效能。
(四)全域高位谋划,构建法制员"执法监督¨体系
狠抓长效监管,坚决推进“三个当场”“四个必须”落细落实。一是健全运行机制。结合实际制定了《贯彻落实规范执法“四个必须”实施细则》,对基本原则、案件受理、网上办案、办案场所、案件审核、责任追究均作了明确规定,确保有章可循、机制畅通。二是强化巡查通报。案件管理中心在坚持警情案件每日通报、执法情况每周预警的基础上,将“四个必须”落实情况及网上办案十项指标情况也纳入其中,督促执法办案单位及时整改。三是规范网上办案。坚决落实“谁审核谁负责”的执法责任制,确保经法制部门审核把关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四是完善监督体系。案件监督管理中心依托警综平台、省厅智慧法治平台和执法监督大数据平台,实行法制员分片包干、条块结合、监管结合监督模式,从严抓实接处警、受立案、案件办理和案件办结各阶段的“警情、人员、场所、案件、案卷”要素管理,实行常态执法巡查、周小结的执法监督情况通报,严格落实执法质量考评要求,提升执法办案监管质效。
(五)执法实战大练兵提升执法能力
制定了《东川区公安局接报案与立案工作实操培训方案》、《东川区公安局2024年法治公安建设执法质量提升轮训方案》,上半年每月法制部门开展全局集中业务能力培训,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制定《东川区公安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对办案民警开展基础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下半年根据轮训方案,以实操为主,组织各办案部门民警下沉至新碧达三个案件量较多的派出所,参与案件办理,法制部门给与现场实操指导,针对民警个性问题开展培训。今年举办各类执法培训10期。
(六)持续开展普法强基工作
依托全区146个三级网格、1138个四级网格、3792个五级网格,区公安局将普法力量下沉,责任明确到人,做到广宣传、全覆盖、全动员、共参与。同时收集派出所日常警情数据,制作警情周研判分析报告,共搜集辖区刑事警情184起、治安警情452起、矛盾纠纷警情1013起,共享信息至街道(乡镇)综治中心,联动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现场调处化解矛盾纠纷1013起,每一起纠纷警情社区民警进行跟踪问效,联动村社区普法力量严格落实矛盾纠纷“七个闭环”调处机制。对村(社区)治保员、调解员、法律服务员、村组干部开展培训312次,对群众开展集中普法宣讲172次,单位25次、重点行业场所37次、交通宣传176次,入户开展普法宣传1372户次,受众4115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8560余份。组织民警到学校开展校园集中普法宣传教育8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4030份,展出宣传展板14块次,普法宣传共覆盖师生53700余人次。经排查梳理,发现矛盾纠纷线索196条,已将涉及警情纳入“七个闭环管理”,已将矛盾纠纷线索推送至各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联动各街道(村、社区)、网格员、司法联络员对矛盾纠纷开展调处并进行普法宣传,切实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严防矛盾激化引发事端,严防“民转治”“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
东川区公安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