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督察反馈的第76项任务整改 落实情况公示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督察反馈的第76项任务整改
落实情况公示表
反馈(投诉)问题 | 任务76: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不规范 督察报告指出: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不规范,东川区、禄劝县、 寻甸县等县(区)的部分医疗机构未核实委托处置医疗废物的玉 溪易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未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该公司超负荷运行导致部分医疗废物超 48 小时未清运。 |
整改目标 | 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规范处置 |
整改措施 | 措施1:督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设置医疗废物堆存场所,规范分拣、堆存、管理医疗废物,防范医疗废物非法流出医疗机构。 措施2:督促医疗机构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医疗废物。在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合同时,严格核实医疗废物处置的相关资质,并在合同中明确医疗废物处置企业必须在 48 小时内清运医疗废物等相关条款。 措施3:加强对行政区域内医疗废物处置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合法合规处置医疗废物,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防范医疗废物转运、处置过程中的环境风险。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1.督导辖区内各医疗机构规范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规范分拣、暂存,安排专人管理医疗废物,到目前为止未发生医疗废物非法流出医疗机构事件。 2.区卫生健康局督促辖区内各医疗机构严格核实医疗废物处置公司的相关资质,按照医疗废物处置相关规范,督促玉溪易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必须在 48 小时内清运医疗废物,联合区卫生监督执法局定期不定期地对其转运医废情况进行抽查。7月15-7月19日东川区卫生健康局对各医疗机构进行上半年医疗质量督查,联合区综合监督执法局把医疗废物、废水处置作为重点专项进行督导检查,存在的问题现场反馈、督促限时整改。 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加强对全区医疗废物处置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合法合规处置医疗废物,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防范医疗废物转运、处置过程中的环境风险,截止2024年10月,共检查了10家卫生医疗机构,发现1个环境违法问题,已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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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 张梦婕 087162122864 |
公示说明 | 该问题已于2024年12月25日通过市级验收,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邮箱(2273576443@qq.com)。联系人员及电话:张梦婕,087162122864 |
公示单位:东川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