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乌龙镇人民政府2025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昆明市东川区乌龙镇人民政府2025年基层安全生产专项经费项目
一、项目名称
基层安全生产专项经费。
二、立项依据
《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东川区2025—2027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和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方案的通知》(东财预〔2024〕8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昆明市东川区乌龙镇人民政府
组织机构代码:11530113015131564T
地址:昆明市东川区乌龙镇龙腾路1号
联系电话:0871-62566005
法人代表:谭记博
经费来源:财政拨款
单位概况: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四、项目基本概况
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和机构建设,完善基层监管网络,是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
(一)完善管理体制。
进一步加强乌龙镇人民政府安全环保监管机构建设。乌龙镇人民政府设置综合行政执法队(原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监管中心),安全环保监管机构和人员统一归口乌龙镇人民政府管理,业务上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环境保护局指导,乌龙镇人民政府在履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监管职责上要做到人员分工有所侧重,定岗定责,确保两项工作均有人抓、有人管。
(二)配足监管人员。
乌龙镇人民政府配备1名(含)以上专职安全环保监管人员和若干兼职安全环保监管人员,综合行政执法队配备1名(含)以上专职安全环保监管人员。同时,各行政村、社区应配备1名安全环保专干(网格员),配合和协助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监管中心做好安全生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报告等基础工作。
(三)严格用人标准。
把政治思想过硬且具备较强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和良好职业道德的人员充实到安全环保监管队伍中来。专职安全环保人员定岗后在岗年限不得低于3年。任何单位无权调动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调动的需由分管副镇长和镇长批准。最终真正达到进一步统筹规划,健全机构,厘清职责,充实力量,确保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力量能够满足基层监管工作任务的需要。
五、项目实施内容
此项目持续进行,每年配备相应专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定期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宣传,专职人员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六、资金安排情况
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工资42,000.00元,安全生产专干人员、监管人员培训费3,000.00元以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安全知识宣传费7,000.00元,安全生产活动工作经费48,000.00元,共100,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数量指标:
1.专职安全环保监管人员大于等于1人;2.专职安全环保人员定岗后在岗年限大于等于3年。
(二)质量指标:
1.专、兼职安全环保监管人员按时到岗率大于等于90.00%;2.专职安全环保人员定岗后在岗不低于3年年限率;3.重大安全生产事件及时发现率大于等于95.00%;3.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执行率大于等于98.00%;4.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率大于等于100.00%。
(三)时效指标:
2025-2027年实施。
(四)成本指标:
1.专职安全环保监管人员工资为42,000.00元;2.安全生产专干人员、监管人员培训费为3,000.00元;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安全知识宣传费为7,000.00元;4.安全生产活动工作经费48,000.00元。
(五)社会效益指标:
1.保障人民财产不安全生产事故受损失大于等于90.00%;2.加强辖区企业及人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大于等于90.00%。
(六)满意度指标:
服务群众及专职人员满意度大于等于95.00%。
八、项目实施成效
基层安全专项资金解决了基层经费少的问题,同时提高了监管人员的积极性,增强了对企业生产的监管力度,提高了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大大地降低了乌龙镇的安全生产事故,为乌龙镇的安全生产奠定了基础促进了社会稳定。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