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认定书
发布时间:2025-02-24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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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认定书
东自然资闲置土认字[2025]01号
昆明东川航财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曾用名:昆明东川中青旅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与昆明市东川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CR53东川区2020006号),宗地编号为530113001024GB04644,取得位于东川区铜都街道办事处湿地公园片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为:云(2021)东川区不动产权第0000153号。宗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四至界限为:东至东川区储备用地,南至东川区储备用地,西至东川湿地公园,北至东川湿地公园、顺发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宗地面积为5590平方米,约定动工时间为2021年10月28日,迄今尚未动工建设。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约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满1年未开工建设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公司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东自然资闲调[2023]001号),并进行了现场勘测等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第二条及第九条之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企业原因造成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昆明市东川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