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计划生育免优补奖励补助项目
一、项目名称
计划生育免优补奖励补助项目
二、立项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15〕40号,以下简称中央《决定》)、《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云发〔2016〕28号)和《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17)6号)文件精神,调整生育政策,是为了更加科学、全面地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有利于优化人口结构,增加劳动力供给,减缓人口老龄化压力;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有利于更好地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是昆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
组织机构代码:11530113MB0U338038
地址: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团结路39号
联系电话:0871-62121131
法人代表:何睿
经费来源:本级财力安排
单位概况: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是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1.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昆明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东川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组织并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及时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执行并公布食品安全标准。
4.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区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6.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加强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负责全区卫生健康工作,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健康、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全区中医药发展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东川区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组织实施全区健康项目和推进健康产业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区级确定的干部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区级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牵头负责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15.指导东川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四、项目基本概况
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制度,及时足额发放2025年各项计划生育补助资金,缓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改善计划生育家庭生产生活状况,引导和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项目实施内容
本项目对符合补助的计划生育家庭,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给予补助。主要包括: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城乡医保减免、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学金”、特别扶助(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低保家庭生活补助、特殊家庭生活补助、育儿补助、一次性生育补助、婴幼儿意外补助等项目。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5年区级安排计划生育免优补奖励补助项目补助资金693,000.00元,专项用于发放各项补助。
七、项目实施计划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补助拟于2025年9月份之前完成资格审核和确认程序,2025年11月前完成资金的发放;生育再支持项目按照季度发放的原则,按季度发放补助资金。
八、项目实施成效
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制度,及时足额发放2025年各项计划生育补助资金,缓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改善计划生育家庭生产生活状况,引导和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扶助独生子女伤残家庭人数 | ≥ | 119 | 人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扶助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人数 | ≥ | 213 | 人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特别扶助(其他家庭)人数 | = | 1 | 人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费资助人数 | ≥ | 4438 | 人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符合户数 | ≥ | 7 | 户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城乡部分独生子女全程教育奖学金奖励补助人数 | ≥ | 193 | 人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育儿补助人数 | ≥ | 2888 | 人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一次性生育补贴人数 | ≥ | 1128 | 人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特殊家庭生活补助人数 | ≥ | 332 | 人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低保独生子女家庭生活补助人数 | ≤ | 2111 | 户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人数 | ≥ | 1246 | 人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申报审核时限达标率 | = | 100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 | = | 100 |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资金发放到位率 | = | 100 |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 | 子女伤残460元/人/月,子女死亡590元/人/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额资助,其它对象每人每年按18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小学生每人每学年奖励160元,初中生每人每学年奖励260元,考取高中阶段学校的,一次性发放奖学金1000元,考取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专科的,一次性发放奖学金1200元,考取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的一次性发放奖学金2000元;一次性生育补助二孩2000元/户,三孩5000元/户;育儿补助800元/人/年;特殊家庭生活补助2400元/人/年;低保独生子女家庭生活补助人数100元/月/户;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独男960元/年,独女1080元/年。 | 元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家庭发展能力 | = | 逐步提高 | 无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社会稳定水平 | = | 逐步提高 | 无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生育政策支持体系 | = | 初步建立 | 无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生育养育成本 | = | 有所降低 | 无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奖励扶助对象满意度 | >= | 8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