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应急管理局关于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分配方案
昆明市东川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分配方案
根据《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东财企〔2024〕6号)要求,结合我区旱情和乡镇实际核查情况,区应急局制订了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分配方案,方案分配如下:
一、2023年度旱情统计情况
经我局调查摸底,依据《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上报数据统计,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全区因旱灾造成8801人不同程度出现人畜饮水困难,其中:乌龙1963人、拖布卡4000人、阿旺524人、红土地2000人、碧谷街道314人。
二、2023年中央抗旱救助资金下达情况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昆财建〔2024〕18号)《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东财企〔2024〕6号)下达东川区应急管理局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80万元。
三、资金用途
用于水利抗旱、农业抗旱防灾减灾、应急旱灾救助,具体为:送水解困、管网延伸、水源建设、补充应急物资设备等抗旱保供工作。
四、分配原则
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以确保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五、资金分配情况
根据各乡镇上报受灾情况核实对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80万元做如下分配:拖布卡26万元、红土地15万元、乌龙镇29万元、阿旺8万元、碧谷街道2万元、共计80万元。应急抗旱保供工作
六、相关要求
各乡镇要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不得用于非受灾地区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无关的支出,严禁挤占、滞留、挪用,确保专款专用,依法依规使用,在预算执行中加强绩效跟踪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昆明市东川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