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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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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52224292-202501-950264 主题分类: 公安机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1-10 17:24
名 称: 东川区公安局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内容-迁移登记管理-迁出、迁入登记
文号: 关键字:

东川区公安局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内容-迁移登记管理-迁出、迁入登记

发布时间:2025-01-10 17:24
字号:[ ]

东川区公安局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收养、入籍等登记管理

迁出省外需开具户口迁移证(一般情形)

一、事项名称

迁出省外需开具户口迁移证(一般情形)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四、办理情形

符合昆明市户口迁移政策

五、受理条件

符合政策迁出省外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

七、办理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东起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3-22号窗口东川公安综合服务中心(交通方式:乘坐1路、2路、7路公交车至玉泰尚城站下车,向右前方5米到达);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八、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东起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3-22号窗口东川公安综合服务中心

(二)电话咨询: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东起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3-22号窗口0871-62131138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治安大队0871-62122345

(三)网上咨询:https://zwfw.yn.gov.cn/portal;

九、监督方式

(一)现场投诉: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东起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01投诉信访接待室;

(二)电话投诉: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纪检监察室0871-62128110

(三)网上投诉:http://zwfw.yn.gov.cn/portal/#/complaint-test

十、申报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准予迁入证明。

(三)居民户口薄身份证。

十一、办理流程

(一)申请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岗位职责和权限:申请人在 APP 端或申请人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

受理时限:即时办理

审查标准:审核人对申请材料受理

(三)审查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审查标准: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

(四)决定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审查标准:做出决定

(五)送达

5 个工作日告知申请人办事结果

(六)公开

十二、办理结果

开具迁移证

十三、收费标准

户口迁出省外开具迁移证

(大中专院校录取)

一、事项名称

户口迁出省外开具迁移证(大中专院校录取)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工作规范》相关规定

四、办理情形

符合户口迁移政策

五、受理条件

符合政策迁出省外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

七、办理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东起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3-22号窗口东川公安综合服务中心(交通方式:乘坐1路、2路、7路公交车至玉泰尚城站下车,向右前方5米到达);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八、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东起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3-22号窗口东川公安综合服务中心

(二)电话咨询: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东起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3-22号窗口0871-62131138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治安大队0871-62122345

(三)网上咨询:https://zwfw.yn.gov.cn/portal;

九、监督方式

(一)现场投诉: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东起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01投诉信访接待室;

(二)电话投诉: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纪检监察室0871-62128110

(三)网上投诉:http://zwfw.yn.gov.cn/portal/#/complaint-test

十、申报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入学证明等。

(三)居民户口薄身份证。

十一、办理流程

(一)申请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岗位职责和权限:申请人在 APP 端或申请人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

受理时限:即时办理

审查标准:审核人对申请材料受理

(三)审查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审查标准: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

(四)决定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审查标准:做出决定

(五)送达

5 个工作日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六)公开

十二、办理结果

开具迁移证

十三、收费标准

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

一、事项名称

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工作规范》相关规定

四、办理情形

符合昆明市户口迁移政策

五、受理条件

接迁家庭成员户口迁入业务范围为:在城镇地区具备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取得合法稳定就业(含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借住在亲属、朋友合法稳定住所但未产生租赁关系,以及符合人才条件的。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

七、办理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东起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3-22号窗口东川公安综合服务中心(交通方式:乘坐1路、2路、7路公交车至玉泰尚城站下车,向右前方5米到达);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八、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东起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3-22号窗口东川公安综合服务中心

(二)电话咨询: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东起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3-22号窗口0871-62131138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治安大队0871-62122345

(三)网上咨询:https://zwfw.yn.gov.cn/portal;

九、监督方式

(一)现场投诉: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东起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01投诉信访接待室;

(二)电话投诉: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纪检监察室0871-62128110

(三)网上投诉:http://zwfw.yn.gov.cn/portal/#/complaint-test

十、申报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三)居民户口薄身份证。

(四)按照迁移类型提供房产、学历等不同资料。

十一、办理流程

(一)申请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岗位职责和权限:申请人在 APP 段或申请人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

受理时限:即时办理

审查标准:审核人对申请材料受理

(三)审查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审查标准: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

(四)决定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审查标准:做出决定

(五)送达

5 个工作日告知申请人办事结果

(六)公开

十二、办理结果

迁移成功更新户口薄

十三、收费标准

就业落户

一、事项名称

就业落户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工作规范》第一百六十七条

四、办理情形

合法稳定就业,拟将户口迁移至昆明市城镇地区。

五、受理条件

在昆明市城镇地区合法稳定就业但未达到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落户条件的,本人可申请在就业单位集体户或就业地社区集体户落户。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

七、办理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东起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3-22号窗口东川公安综合服务中心(交通方式:乘坐1路、2路、7路公交车至玉泰尚城站下车,向右前方5米到达);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八、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东起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3-22号窗口东川公安综合服务中心

(二)电话咨询: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东起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3-22号窗口0871-62131138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治安大队0871-62122345

(三)网上咨询:https://zwfw.yn.gov.cn/portal;

九、监督方式

(一)现场投诉: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东起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01投诉信访接待室;

(二)电话投诉: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纪检监察室0871-62128110

(三)网上投诉:http://zwfw.yn.gov.cn/portal/#/complaint-test

十、申报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合法稳定就业证明。

(三)居民户口薄身份证。

十一、办理流程

(一)申请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岗位职责和权限:申请人在 APP 端或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

受理时限:即时办理

审查标准:审核人对申请材料受理

(三)审查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审查标准: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

(四)决定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审查标准:做出决定

(五)送达

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六)公开

十二、办理结果

迁移成功更新户口薄

十三、收费标准

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肄业)至就业地落户

一、事项名称

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肄业)至就业地落户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百六十九条

四、办理情形

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肄业)至就业地落户

五、受理条件

凡经过国家统一考试招录,被我省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正式录取的学生,入学(转学)时可根据本人意愿选择将户口迁移至就读学校所在地或保留在常住户口登记地。对于学校所在地为城镇地区,且未设学生集体户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常住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的社区集体户。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

七、办理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东起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3-22号窗口东川公安综合服务中心(交通方式:乘坐1路、2路、7路公交车至玉泰尚城站下车,向右前方5米到达);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八、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东起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3-22号窗口东川公安综合服务中心

(二)电话咨询: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东起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3-22号窗口0871-62131138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治安大队0871-62122345

(三)网上咨询:https://zwfw.yn.gov.cn/portal;

九、监督方式

(一)现场投诉: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东起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01投诉信访接待室;

(二)电话投诉: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纪检监察室0871-62128110

(三)网上投诉:http://zwfw.yn.gov.cn/portal/#/complaint-test

十、申报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学历相关证明。

(三)居民户口薄、身份证。

十一、办理流程

(一)申请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岗位职责和权限:申请人在 APP 端或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

受理时限:即时办理

审查标准:派出所或户政窗口受理申请

(三)审查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审查标准:受理机关对受理人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

(四)决定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审查标准:做出决定申请材料是否满足办理条件和要求

(五)送达

5 个工作日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六)公开

十二、办理结果

迁移成功更新户口薄

十三、收费标准

引进人才落户

一、事项名称

引进人才落户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工作规范》第一百五十六条

四、办理情形

符合人才落户条件

五、受理条件

符合人才落户条件,本人可以在实际居住的城镇地区先落户后择业,申请落户社区集体户,还可接迁配偶、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外)孙子女、(外)祖父母(含配偶(外)祖父母),以及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等近亲属。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

七、办理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东起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3-22号窗口东川公安综合服务中心(交通方式:乘坐1路、2路、7路公交车至玉泰尚城站下车,向右前方5米到达);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八、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东起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3-22号窗口东川公安综合服务中心

(二)电话咨询: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东起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3-22号窗口0871-62131138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治安大队0871-62122345

(三)网上咨询:https://zwfw.yn.gov.cn/portal;

九、监督方式

(一)现场投诉: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东起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01投诉信访接待室;

(二)电话投诉: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纪检监察室0871-62128110

(三)网上投诉:http://zwfw.yn.gov.cn/portal/#/complaint-test

十、申报材料

(一)落户人本人书面申请。

(二)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境外等同于中专以上院校留学归国人员,具有人社部门认定的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初级技工以上资格的人员,具有教育部门认定的教师资格的人员,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含职业教育)的人员,获得功勋和荣誉表彰人员(含三等功及以上功勋人员、县级及以上先进个人、优秀农民工等)等资格证书。

(三)居民户口薄、身份证。

十一、办理流程

(一)申请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岗位职责和权限: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

受理时限:即时办理

审查标准:审核人对申请材料受理

(三)审查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审查标准: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

(四)决定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审查标准:做出决定

(五)送达

5 个工作日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六)公开

十二、办理结果

迁移成功更新户口薄

十三、收费标准

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肄业)返回原籍落户

一、事项名称

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肄业)返回原籍落户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工作规范》第一百六十九条

四、办理情形

拟将户口迁移至昆明市

五、受理条件

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以及毕业后户口托管在学校、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等集体户的往届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将户口迁移至省内的入学前原籍地(含乡村)、父母现常住户口登记地、就业单位或社区集体户。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

七、办理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东起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3-22号窗口东川公安综合服务中心(交通方式:乘坐1路、2路、7路公交车至玉泰尚城站下车,向右前方5米到达);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八、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东起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3-22号窗口东川公安综合服务中心

(二)电话咨询: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东起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3-22号窗口0871-62131138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治安大队0871-62122345

(三)网上咨询:https://zwfw.yn.gov.cn/portal;

九、监督方式

(一)现场投诉: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东起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01投诉信访接待室;

(二)电话投诉: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纪检监察室0871-62128110

(三)网上投诉:http://zwfw.yn.gov.cn/portal/#/complaint-test

十、申报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毕业证(肄业证、结业证)。

(三)居民身份证。

(四)入学前居民户口簿或父母居民户口簿。

十一、办理流程

(一)申请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岗位职责和权限:申请人在 APP 端或拟落户地公安机关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

受理时限:即时办理

审查标准:审核人对申请材料受理

(三)审查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审查标准: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

(四)决定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审查标准:做出决定

(五)送达

5 个工作日告知申请人办事结果

(六)公开

十二、办理结果

迁移成功更新户口薄

十三、收费标准

租房落户

一、事项名称

租房落户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工作规范》第一百六十四条、一百六十五条

四、办理情形

租房拟将户口迁移至昆明市

五、受理条件

租房落户(已征得房主同意):在城镇地区租赁合法稳定住所,实际居住并征得所租房屋产权人(或合法拥有人)同意登记常住户口的,且公安机关已登记租房信息的。租房落户(未征得房主同意):在城镇地区租赁合法稳定住所实际居住且公安机关登记租房信息的,但不满足租赁房屋落户条件的。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

七、办理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东起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3-22号窗口东川公安综合服务中心(交通方式:乘坐1路、2路、7路公交车至玉泰尚城站下车,向右前方5米到达);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八、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东起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3-22号窗口东川公安综合服务中心

(二)电话咨询: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东起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3-22号窗口0871-62131138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治安大队0871-62122345

(三)网上咨询:https://zwfw.yn.gov.cn/portal;

九、监督方式

(一)现场投诉: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东起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01投诉信访接待室;

(二)电话投诉: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纪检监察室0871-62128110

(三)网上投诉:http://zwfw.yn.gov.cn/portal/#/complaint-test

十、申报材料

租房落户(已征得房主同意):

(一)房屋租赁人书面申请。

(二)房屋产权人与租赁人签订的租房协议(合同), 或者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合同或租赁契约。

(三)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租房落户(未征得房主同意):

(一)书面申请。

(二)租房合同。

(三)居民户口薄身份证。

(四)房屋备案证明。

(五)征得房主同意证明。

十一、办理流程

(一)申请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岗位职责和权限:申请人在 APP 端或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

受理时限:即时办理

审查标准:审核人对申请材料受理

(三)审查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审查标准: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

(四)决定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审查标准:做出决定

(五)送达

5 个工作日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六)公开

十二、办理结果

迁移成功更新户口薄

十三、收费标准

购房落户

一、事项名称

购房落户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工作规范》第一百五十七条

四、办理情形

购房拟将户口迁移至昆明市

五、受理条件

昆明市城镇地区取得合法稳定住所并实际居住的,房屋产权人(或合法拥有人)及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含其配偶)、父母(含配偶父母)、(外)孙子女、(外)祖父母(含配偶外、祖父母),可以申请在自住合法稳定住所登记常住户口。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

七、办理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东起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3-22号窗口东川公安综合服务中心(交通方式:乘坐1路、2路、7路公交车至玉泰尚城站下车,向右前方5米到达);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八、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东起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3-22号窗口东川公安综合服务中心

(二)电话咨询: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东起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3-22号窗口0871-62131138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治安大队0871-62122345

(三)网上咨询:https://zwfw.yn.gov.cn/portal;

九、监督方式

(一)现场投诉: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东起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01投诉信访接待室;

(二)电话投诉: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纪检监察室0871-62128110

(三)网上投诉:http://zwfw.yn.gov.cn/portal/#/complaint-test

十、申报材料

(一)房屋产权人(或合法拥有人)书面申请。

(二)城镇地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

(三)接迁直系亲属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四)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十一、办理流程

(一)申请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岗位职责和权限:申请人在 APP 端或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

受理时限:即时办理

审查标准:审核人对申请材料受理

(三)审查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审查标准: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

(四)决定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审查标准:做出决定

(五)送达

5 个工作日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六)公开

十二、办理结果

迁移成功更新户口薄

十三、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