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公安局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收养登记
东川区公安局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内容迁移
登记管理
收养登记
一、事项名称
收养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工作规范》第 104 条
四、办理情形
公民收养未成年人落户
五、受理条件
公民收养未成年人的,被收养人未作常住户口登记的,收养人应当向其常住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
七、办理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东起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3-22号窗口东川公安综合服务中心(交通方式:乘坐1路、2路、7路公交车至玉泰尚城站下车,向右前方5米到达);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八、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东起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3-22号窗口东川公安综合服务中心;
(二)电话咨询: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东起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3-22号窗口0871-62131138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治安大队0871-62122345;
(三)网上咨询:https://zwfw.yn.gov.cn/portal;
九、监督方式
(一)现场投诉: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东起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01投诉信访接待室;
(二)电话投诉: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纪检监察室0871-62128110;
(三)网上投诉:http://zwfw.yn.gov.cn/portal/#/complaint-test;
十、申报材料
公民收养未成年人落户:
(一)收养人的书面申请。
(二)《收养登记证》。
(三)收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十一、办理流程
(一)申请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岗位职责和权限: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
受理时限:即时办理
审查标准:审核人对申请材料受理
(三)审查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审查标准: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
(四)决定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审查标准:做出决定
(五)送达
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六)公开
无
十二、办理结果
落户成功核发户口簿
十三、收费标准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