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公安局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死亡注销
东川区公安局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注销登记管理
死亡、宣告死亡、宣告失踪人员办理户口注销
一、事项名称
死亡、宣告死亡、宣告失踪人员办理户口注销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工作规范》第一百二十三条
四、办理情形
公民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五、受理条件
公民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凭死亡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以下死亡证明材料之一,向死亡人员常住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登记。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
七、办理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东起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3-22号窗口东川公安综合服务中心(交通方式:乘坐1路、2路、7路公交车至玉泰尚城站下车,向右前方5米到达);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八、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东起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3-22号窗口东川公安综合服务中心;
(二)电话咨询: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东起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3-22号窗口0871-62131138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治安大队0871-62122345;
(三)网上咨询:https://zwfw.yn.gov.cn/portal;
九、监督方式
(一)现场投诉: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东起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01投诉信访接待室;
(二)电话投诉: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纪检监察室0871-62128110;
(三)网上投诉:http://zwfw.yn.gov.cn/portal/#/complaint-test;
十、申报材料
(一)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在国(境)外死亡的,需提交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及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件,或者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确认死亡证明。
(二)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
(三)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生效判决书。
(四)其他能够证明死亡的材料。
十一、办理流程
(一)申请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岗位职责和权限:申请人在 APP 端或被注销人户籍地公
安派出所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
受理时限:即时办理
审查标准:审核人对申请材料受理
(三)审查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审查标准: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
(四)决定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审查标准:做出决定
(五)送达
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六)公开
无
十二、办理结果
符合条件注销户口
十三、收费标准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