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公安局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
东川区公安局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暂住
登记及居住证管理
居住证申领
一、事项名称
居住证申领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四、办理情形
申请人在连续居住、就业、就读满半年。
五、受理条件
申请人在连续居住、就业、就读满半年。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
七、办理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东起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3-22号窗口东川公安综合服务中心(交通方式:乘坐1路、2路、7路公交车至玉泰尚城站下车,向右前方5米到达);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八、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东起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3-22号窗口东川公安综合服务中心;
(二)电话咨询: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东起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3-22号窗口0871-62131138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治安大队0871-62122345;
(三)网上咨询:https://zwfw.yn.gov.cn/portal;
九、监督方式
(一)现场投诉: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东起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01投诉信访接待室;
(二)电话投诉: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纪检监察室0871-62128110;
(三)网上投诉:http://zwfw.yn.gov.cn/portal/#/complaint-test;
十、申报材料
(一)身份证。
(二)两张近期半寸白底彩照。
(三)就业、居住或者就读等证明材料原件之一:
1.居住申领提供:租住出租房的,提供租房协议或者由社区民警调查核实出具租住证明;居住在单位的,提供单位证明;借住在居民家中的,提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和房屋所有人出具的借住证明;居住在学校的,提供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自购房屋的提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
2.就业申领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证明材料。
3.就读申领提供: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
十一、办理流程
(一)申请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岗位职责和权限:申请人在安家昆明”微信小程序或申请人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
受理时限:即时办理
审查标准:审核人对申请材料受理
(三)审查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审查标准: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
(四)决定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审查标准:做出决定
(五)送达
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六)公开
无
十二、办理结果
《云南省居住证》
十三、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