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督察反馈的第72项任务整改落实情况公示
2023年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第72项任务东川区已完成整改,根据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轮省级督查反馈问题2024年整改任务自查自验及市级验收的函》相关要求,该项问题已于2025年1月8日通过市级验收,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投诉)问题 | 任务72:东川区黄水箐尾矿库超期服役。 督察报告指出:小江固废治理有限公司黄水箐尾矿库从2017年投入使用,环评报告中明确第一次使用年限为3.89年,补充报告中延长0.62年,共计4.51年,至今已超服务年限。 |
整改目标 | 科学评估黄水箐尾矿库使用年限。 |
整改措施 | 1.对黄水箐尾矿库超期服役问题进行科学评估,合理确定该尾矿库是否继续使用。根据评估情况,及时完善继续使用相关手续。 2.加强管理,防范黄水箐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1.已要求企业针对黄水箐尾矿库超期服役问题进行科学评估,黄水箐尾矿库一期工程已于2018年达到设计标高后停止运行;黄水箐尾矿库二期工程目前为正常运行状态,至今仍未达到设计标高,现状堆存库容为480.78万立方米,剩余堆存库容为256万立方米。目前企业已完成《昆明市东川区小江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编制,并于2024年12月26日取得专家评审意见,该《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总结论指出:项目原环评对环境影响的预测合理,对污染防治所提环保措施基本合理,项目继续服务至设计标高及设计库容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2.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不定期对东川区黄水箐尾矿库进行监督检查,目前企业停产,执法人员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环评材料、尾矿库污染防治方案等要求加强尾矿库管理,按规定对地下水进行采样监测。目前尾矿库一期已满库容并进行了复垦绿化,二期暂未满库容,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要求企业按照《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提出的相应整改措施,要求建设单位尽快完成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整改,并在二期满库容后对尾矿库整体进行复垦和绿化,严格执行尾矿库闭库措施和落实生态恢复措施。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
公示说明 | 该项问题已于2025年1月8日通过市级验收,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联系电话:0871-621223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