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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24292-202501-949290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1-08 09:14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2025年1月8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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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2025年1月8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08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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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2025年1月8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202518磷石膏工业固废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

电话:0871-62121569

地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24号)

邮编:65410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时间

1

磷石膏工业固废循环利用项目

昆生环(东)复〔20251

2025年1月8日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电子档

昆生环(东)复〔2025〕1号(公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