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 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昆明市东川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
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落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总体安排,进一步抓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决定从即日起至4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紧盯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任务目标,系统梳理加强电动自行车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的重点工作任务,强化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管理,有效治理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流通销售、通行秩序、停放充电、拆解回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交通等事故多发势头,切实守牢安全底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任务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市安委会关于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任务分工,结合东川实际从流通销售、规范行驶、规范停放、拆解回收等环节,明确相关部门的整治任务如下:
(一)区市场监管局。1.开展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环节执法查处。一是加强销售环节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无照销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产品行为,打击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加强对网络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的监管,督促平台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把好“线上、线下”产品销售质量关。二是突出打击销售环节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行为,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单位拆除限速器以及外设蓄电池托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违法违规擅自改装关键性组件行为的查处力度。三是开展流通销售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督抽查,加大车速限制、整车质量、蓄电池及充电器电气安全性能等重点项目抽查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督促不合格产品生产单位和有关销售者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产品质量管控;发现产品存在缺陷的,及时督促企业履行缺陷召回法定义务,消除产品安全隐患。2.督促电动自行车使用较多的外卖等即时配送平台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优化改进平台算法,强化骑手通行安全和车辆停放充电安全教育,保障骑手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
(二)区工科信局。1.强化废旧蓄电池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管理,按职责分工,加强对废旧蓄电池梯次利用企业的指导,规范梯次利用企业生产行为。2.协调东川供电局指导督促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行单位加强充电设施安全检测和维护管理,定期对建筑内电动自行车供电设施、电气线路进行检测,对用电单位和个人违规拉线充电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
(三)区公安局。1.加强督促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完成登记上牌,相关信息录入“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2.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快递、外卖骑手、共享电动自行车专用号牌制度。3.加大路面执法管控力度,持续严管严查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对执法及事故查处过程中发现的涉及非法改装、违法生产销售等问题及时通报有关部门。4.多渠道、广覆盖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督促骑乘人员安全文明出行。5.鼓励和引导外卖快递企业、运营平台企业利用技术手段及时发现严重超速车辆并督促整改,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
(四)区住建局。1.会同消防救援机构推动新建社区建设非机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停车架、充电桩等设施,满足自然排烟要求,具备条件的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并做好消防安全管理。2.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城镇老旧小区结合小区改造等工作,加快完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3.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物业服务合同要求加强物业服务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按物业服务合同要求新建、改建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建设专用充电桩。
(五)区消防救援大队。1.牵头加强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查处力度。聚焦高层建筑、老旧小区以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严格查处进楼入户、飞线充电以及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配备满足需求的消防器材。2.多渠道、广覆盖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鼓励和引导外卖快递企业、运营平台企业加强骑手车辆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六)区发展改革局。负责会同工科信、生态环境等部门探索建立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回收利用制度,明确细化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的规定要求。
(七)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负责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处置和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园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整治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下大力气解决电动自行车各环节存在安全突出问题,对本地、本部门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检自查。要认真对照本实施方案内容,结合《昆明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工作要求,迅速组织研究,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细化本地、本部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二)强化排查治理,落实各方责任。深刻汲取全国各地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交通事故教训,聚焦电动自行车各环节突出风险隐患,盯紧盯牢行业关键部位,立即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要坚决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确保各项责任和安全措施落实,切实防范化解电动自行车事故风险,要落实管理主体责任,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产权单位依照法定职责强化检查巡查,各地要坚决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纳入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督促村(居)委会、业委会、物委会等履行好安全管理责任,各方协同发力,共同强化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推动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三)认真调度统计,严格跟踪问效。坚持问题导向和一线工作法,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强化分兵把守、分口负责。各有关部门根据检查情况建立隐患清单,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和时限要求,实行销号管理。园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和各责任部门工作开展情况于4月28日12:00前形成书面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监管基本情况、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计划),并填写《自行车全链条安全整治实施情况报告单》(附件)报区安委办(区应急局端口)。区安委办将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