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昆明市东川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33号建议答复的函
崔光飞等代表:
您们在昆明市东川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专业技术职称评聘问题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东川区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基本情况
2009年,全省事业单位进行了首次岗位设置,并实行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制度,实行评聘分开,仅教育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按空岗数额内进行职称申报,按核定的岗位数额进行评聘。2021年,昆明市林业草原局、昆明市水务局、昆明市交运局根据云人社发〔2020〕57号,明确了3个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实行评聘结合。目前,全区有4个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实行评聘结合,其余事业单位实行评聘分开。
2014年,云南省出台《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云发〔2014〕1号)及30个配套政策文件,强化重点人才培养、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创新人才激励政策、引导人才合理流动、改革人才评介机制、改善高层次人才待遇、提升人才服务水平,加强人才工作,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2014年1月10日文件下发后,我区3个评委会按要求放宽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进行评审,各用人单位对取得副高级以上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放宽聘用条件的进行了聘用。
目前,东川区共有3个职称评审委员会:东川区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东川区农业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东川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做好推荐评审工作,指导我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好每年的职称评审工作。2023年,全区645人申报职称评审,其中:正高17人、副高282人、中职342人。资格审查后,参评300人,通过237人,其中: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符合参评条件131人,通过118人,评审通过率90.08%;农业技术中级职称符合参评条件11人,9人通过,评审通过率81.82%;东川工程技术中职称符合参评条件158人,110人通过,评审通过率69.62%。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东川区事业单位共有专业技术人员5058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628人(正高级55人,副高级1573人),占总数的32.19%;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781人,占总数的35.21%;初级专业技术人员1649人,占总数的32.60%。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规范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程序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40号)、《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云人社发〔2020〕57号)相关规定,各评审委员会严格执行公示制度、评议制度、投诉制度、复查制度,规范规范有序开展评审。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409号)、《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昆人字〔2009〕13号)、《关于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昆人社通〔2009〕22号),积极推行岗位动态管理,实行岗位任期制,完善岗位竞聘制度,严格岗位竞聘程序。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健全事业单位内部选人用人机制,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优化事业单位人才成长环境,东川区结合实际制定了《东川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其中第十二条规定:“事业单位制定本单位的岗位聘用办法,提请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各单位制定岗位聘用办法,并按照岗位聘用办法进行聘用,全面规范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工作,。
(二)健全机制,规范开展竞聘,打破“论资排辈”。
《东川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十条规定:“实行聘期考核制度。单位对受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要求各单位按照分类合理、要素齐全、量化科学、操作简便的要求,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量化考核指标体系,打破岗位聘任工作中的“论资排辈”现象,实现“能者上”、“绩优者上”。
(三)注重实践能力,不以论文多少论英雄。
根据《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云人社发〔2020〕57号第三十一条规定:“坚持业内同行专家评议原则,评委会可采用审阅材料、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实践操作和业绩展示等方式进行评议”,关于代表团提出的“增加职称答辩环节,筛选滥竽充数之人”,评审方式由评委会研究确定,采用上述文件中规定的方式进行评议均可。
(四)严把履历真实性,加大监督力度。
根据昆人社通〔2024〕47号要求,认真做好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一是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做好用人单位推荐人选材料的复核把关工作;二是在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按照职称管理权限加大对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监管力度,重点监督职称政策文件、破“四唯”要求和职称工作年度通知要求的落实情况。三是申报人员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记录期内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相关职业领域对从业人员品德方面有具体要求的,按其规定执行。四是用人单位未履行审核主体责任、审核把关不严、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暂停该单位下一年度职称申报推荐工作并进行整改,所造成的后果由用人单位承担,并按人事管理权限责成其主管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五是评委会未经核准备案或超越职称评审权限、擅自扩大职称评审范围进行评审的,查实后进行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下一步工作
今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继续严格执行国家、省、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文件精神,结合东川区实际,把政策、文件落实到位,不断健全完善人事管理制度。
衷心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李慧 0871-62138551
昆明市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