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拟审批《磷石膏工业固废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拟审批《磷石膏工业固废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磷石膏工业固废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磷石膏工业固废循环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云南东川产业园区四方地片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云南宝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境清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租用6#-12#、13#一层、14#一层和17#厂房,占地面积合计为35200.00m2(52.8亩),标准化厂房建筑面积为12350.08m2,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为3287.7m2,建筑面积合计为15637.78m2。共建设4条混凝土砖(砌块)的生产线,年处理改性磷石膏15万吨,年生产石膏(空心)砌块30万m2和混凝土路面砖(含透水砖)67万m2。生产工艺包括配料搅拌、压制成型、养护、贮存等生产工序,同时建设生产线所需的原料库、生产车间、养护间、成品库、办公生活区以及生产配套设施。
项目总投资9012.83万元,环保投资56.7万元。
二、 项目施工期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设置专门的物料堆存场所,并采取密闭存放或覆盖措施,定期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密闭,及时清扫出入口道路、清洗并设置污水沉淀设施。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二)废水:施工期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食宿,生活污水仅为洗手和入厕污水,依托园区公共卫生间。设置1个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三)噪声:严格施工时间管理,施工场地内可固定设备应尽量设置在厂房内,避免露天作业。在施工机械的设备与基础或连接部位之间采用弹簧减震、橡胶减震、管道减震、阻尼减震技术,可减少动量,降低噪声;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四)固体废弃物:建设垃圾严格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对其进行分类收集,其中可回收的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不可回收部分清运至有关管理部门指定堆放场集中处置,禁止随意处置和堆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于垃圾桶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 项目运营期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项目运行期废气主要为原辅料卸料-贮存-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搅拌粉尘、运输车辆的扬尘、汽车尾气以及厨房油烟。
有组织废气:项目共设置2根排气筒。项目原辅料投料废气、混合搅拌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1#和2#生产线投料废气、混合搅拌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3#和4#生产线投料废气、混合搅拌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2#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粉状物料料场应采用封闭、半封闭料场(仓、库、棚),并采取抑尘措施。水泥贮存采用水泥(罐)仓贮存,为全封闭设备,筒仓仓顶排放口前端设置的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对粉尘进行处理。在配料仓设置三面围挡加顶部遮盖,仅留投料口,物料经密闭管道输送至搅拌机,搅拌机进料口设置塑料帘布进行围挡。厂区道路硬化,道路采取洒水降尘,限制车速,并且在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设备,对车辆外部进行冲洗等措施。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
食堂油烟:项目食堂配置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不低于75%),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高于楼顶1.5m处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规模排放标准。
(二)废水:项目设置2个5m3的沉淀池,1个2m3的隔油池,1个5m3的化粪池、1个10m3的高位水池以及1个12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车辆清洗废水收集于5m3的沉淀池沉淀后泵回10m3高位水池内,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均不外排。食堂废水经一个2m3的隔油池预处理后和其他办公生活污水一起经5m3的化粪池处理,最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四方地与碧谷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初期雨水经1个12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通过给水管道泵回直接用于厂房喷淋降尘和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噪声:严格按照《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划》(GB J87-85)的要求进行设计施工,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橡胶接头等振动阻尼器以及基础设减振垫,高噪声设备设隔声罩措施降噪。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沉淀池污泥、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泥定期清掏后掺入原辅料中搅拌后用于生产。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掏清运处理。水泥(罐)仓除尘器粉尘、投料-搅拌环节除尘器粉尘、次等产品、搅拌机残留物均回用与生产;废布袋(更换的除尘器布袋)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生产厂家定期更换后直接回收处理。改性磷石膏堆场压滤液经堆场区的收集沟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原料库内的洒水降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于生活垃圾桶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餐厨废物(泔水)、隔油池浮油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设备检修废润滑油及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项目建设1个5m2的危险废物贮存间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有关要求。
(五)环境风险:加强环境风险物质管理,防范泄露风险;定期检查贮存容器的质量,发现破损及时更换;危险废物贮存间设置导流沟及收集池,并配备备用收集容器,一旦发生物料泄漏,应及时收集至备用收集容器。对操作人员进行入职培训,加强员工的专业技能;建设单位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四、 公众参与情况
无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磷石膏工业固废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 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Email:dchbj@sina.cn
电话/传真:0871-62121355
通讯地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24号)
邮编:65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