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任务22整改办结情况的公示
关于云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任务22
整改办结情况的公示
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对云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任务22:东川区阿旺镇污水处理站问题的整改办结情况进行公示进行公示,现给予公示(公示内容见附件)。
公示期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2日
公示期间,有疑义者可向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联系电话:0871-62150220
附件: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反馈(投诉)问题 | 任务22:东川区阿旺镇污水处理站问题 督察报告指出:东川区阿旺镇污水处理站离小江河距离较近,无环保手续擅自建成投入使用;未建立台账,污水处理量底数不清;污水进水口设溢流口,污水收集池设有外排口,现场检查时污水直排外环境等。 |
整改目标 | 东川区阿旺镇污水处理站规范运行。 |
整改措施 | 1.加强污水处理站运行监管,监测污水进(出)水水量及水质,建立污水处理运营日常台账记录。2.开展污水处理站溢流情况排查,采取合理措施,有效控制溢流。3.督促指导东川区阿旺镇完善污水处理站环评手续。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1.对阿旺镇污水处理(站)进行提升改造,日处理量提升到800立方米/日。经检测,阿旺镇污水处理站污水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918-2002)一级A标准,处理后的污水符合相关的排放标准,保证排放水质达到当地环保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和水资源造成污染。东川区所有集镇污水设施已通过第三方运维主体统一运维,建立健全相关台账。 2.经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阿旺镇、第三方运维单位开展排查,阿旺镇污水处理站进行提升改造后未发现污水溢流的情况,下一步将持续加强管理。 3.东川区阿旺镇污水处理站环评手续已办理完成,于2024年11月29日获得环评批复:《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阿旺镇向阳社区生产用水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昆生环东〔2024〕26号)。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责任单位: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领导:王斌 联系人:祝顺东(0871-62150220)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员及电话:祝顺东 0871-62150220 |
公示单位:东川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