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任务19整改办结情况的公示
关于云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任务19
整改办结情况的公示
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对云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任务19:集镇污水处理站监管不到位。(需举一反三)的整改办结情况进行公示,现给予公示(公示内容见附件)。
公示期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2日
公示期间,有疑义者可向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联系电话:0871-62150220
附件: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反馈(投诉)问题 | 任务19:集镇污水处理站监管不到位。(需举一反三) 督察报告指出:集镇污水处理站监管有待加强,部分问题长期整改不到位,运行管理不规范情况普遍。如晋宁区宝峰,盘龙区阿子营、滇源,嵩明县四营、小新街,五华区桃园,西山区团结等集镇污水处理站进、出水口有关设施设备安装不规范或未安装,化学需氧量COD分析仪准确度考核不合格等问题长期整改不到位。 |
整改目标 | 加大城镇污水处理站设施设备的运行监管,确保集镇污水处理站稳定、规范运行 |
整改措施 | 1.组织对乡镇(街道)污水处理厂(站)监测设施设备安装、运行、联网及落实排污许可证等情况进行排查,形成问题清单,督促污水处理厂(站)抓好整改。 2.督促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对集镇污水处理厂(站)进、出水口有关设施设备安装和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整治安装不规范、运行不正常等问题;对未安装相关设施设备的,及时督促安装,确保正常运行。 3.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制度,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督促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正常运行设施设备,规范厂区环境管理。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1.对东川区阿旺镇、乌龙镇、红土地镇、汤丹镇、因民镇、拖布卡镇集镇污水处理站进行排查,其中阿旺镇环境影响报告表已完成编制并获得批复《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阿旺镇向阳社区生产用水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昆生环东〔2024〕26号)、入河排污口已规范设置并获得批复(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阿旺镇向阳社区生产用水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意见(昆生环东〔2024〕27号)),根据排污许可证要求督促其安装出水口在线监测设施;汤丹镇集镇污水处理站已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登记及排污许可登记,已督促乌龙镇、红土地镇、因民镇、拖布卡镇完善相关环保手续。 2.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各镇负责集镇污水的业务科室及第三方运维单位对集镇污水处理设备进行日常检查调研工作,重点检查了污水处理设备、进出水口情况、设备运行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了集镇污水设备的正常运转。 3.为加强东川区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和农村一体化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印发了《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川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发〔2024〕37号);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与云南秀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东川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实施合同书》,委托云南秀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东川区6个集镇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进行统一运维管理,包括污水有效处理量、基础管理、运行管理、设施设备管理、化验分析、能耗及成本控制、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等八个方面进行管理,保障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转,维持污水处理厂区环境。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责任单位: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领导:王斌 联系人:祝顺东(0871-62150220)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员及电话:祝顺东 0871-62150220 |
公示单位:东川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