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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24292-202411-929199 主题分类: 医疗卫生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11-12 17:19
名 称: 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关于申报2024年度四季度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助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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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关于申报2024年度四季度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助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11-12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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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云发〔2022〕28 号)文件工作要求,加快建立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云南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计划生育协会按照《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的规定,决定从2023 年11日至 2025 年1231日,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助、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项目2024年度四季度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助2023年一季度申报和资格确认工作已开始,请符合条件的东川区居民于2024101-20241231日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申报。

一、一次性生育补贴

享受对象:符合政策生育的二孩、三孩。

享受标准:二孩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 2000 元,三孩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 5000 元。

资格认定标准:

1.夫妻双方依法办理婚姻登记。

2.生育的二孩、三孩必须是 2023 年 1 月 1 日零时后出生。

3.新出生孩子户口登记在云南省。

4.在符合政策生育前提下,第一次生育,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一次性生育补贴(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有一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一次性生育补贴(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有两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5.再婚夫妻不对再婚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复婚夫妻按照共同生育子女计算。

申报及审核程序:

1. 夫妻其中一方向子女户口登记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2.村(居)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资格初审及公示五个工作日。

3.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及在官网等法定公开渠道公示五个工作日。

4.州(市)级和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

所需要件: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户口簿。

3.结婚证。

4.出生医学证明。

5.再婚夫妻需提供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

申请时限:符合享受条件的应于孩子出生一年内进行申请,逾期申请不再受理。

二、育儿补助

享受对象:符合政策生育的二孩、三孩(0-3 岁)。

享受标准:按年发放 800 元育儿补助。

资格认定标准:

1.夫妻双方依法办理婚姻登记。

2.生育的二孩、三孩必须是 2023 年 1 月 1 日零时后出生。

3.新出生孩子户口登记在云南省。

4.在符合政策生育前提下,第一次生育,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育儿补助(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均可分别享受育儿补助);已有一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育儿补助(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均可分别享受育儿补助);已有两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均可分别享受育儿补助。

5.再婚夫妻不对再婚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复婚夫妻按照共同生育子女计算。

申报及审核程序:

1.凡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的子女,均可享受育儿补助,育儿补助按年度一次性发放。首次申报一次性生育补贴认定后即可享受育儿补助,无需再次申报审核。

2.每年年审一次,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不符合条件的作动态退出处理(子女死亡、户籍迁出云南省等情况)。

、以上政策申报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办理
  四、以上政策申报办理时限:
   办结时限:对符合享受条件的,原则上每季度申报一次。村(居)委会 10 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审核、公示;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 10 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审核、公示;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10 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审核、公示。

申请人在每年 4 月 1日前完成一季度前申请工作;于 7 月 1日前完成二季度前申请工作;于 2024 10 月1日前完成三季度前申请工作;于 2025 1 月 1 日前,完成四季度前申请工作。村(社区)初审公示后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审核确认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报区级,区级负责汇总确认当年发放人数并公示。
  、以上政策申报受理机构:
  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计生宣传员、原工作单位所在地村(社区)计生办
  八、申报对象、工作人员应尽义务和职责:
  1.申请人应尽义务:
  一是申请人应对本人提供的相关情况真实性负责并作出承诺签订承诺书;
  二是对弄虚作假骗取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助的,按规定将其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并追缴领取的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助资金;
  三是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应配合每年度的年审工作。
  2.工作人员应尽职责:
  一是做好申报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助新增对象的审核调查;
  二是做好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助对象的年审登记;
  三是做好群众的政策解释与咨询;
  四是做好申报对象的个人档案建立;
  五是做好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助对象汇总上报及资金发放工作。

咨询电话:0871-62121325 62121823 (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政策法规科

区级公示网址: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http://www.kmdc.gov.cn/

乡镇(街道)计生办咨询地址及电话

序号

单位

办公地点

联系电话

1

东川区卫生健康局

东川区团结路39号东川区卫生健康局一楼102室

0871-62121325

2

铜都街道计生办

兴玉路15号铜都街道办事处210室


3

碧谷街道计生办

碧轩路2号碧谷街道办事处②号楼102室

0871-64878458

4

阿旺镇计生办

阿旺镇人民政府 社会建设办公室2-208

0871-62520351

5

乌龙镇计生办

乌龙镇便民服务中心二楼

0871-62161280

6

红土地镇计生办

红土地镇政府210计生办

0871-62728165

7

汤丹镇计生办

汤丹镇人民政府一楼

0871-62511216

8

拖布卡镇计生办

拖布卡镇镇政府一楼计生办


9

因民镇计生办

因民镇政府二楼计生办


10

舍块乡计生办

碧谷街道铜润社区隆康园13幢一楼

0871–62723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