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水务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东川区水务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 普法工作重点任务 (重要时间节点等) | 重点宣传内容(法律法规等) | 主要宣传 对象 | 责任科室 | 完成 时限 | 拟开展的普法活动(时间、 地点、活动形式) |
1 | 12月4日,宪法宣传日。 |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内法规。 | 局领导班子 | 局办公室、党建办 | 12月底 | 1.健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学法内容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年集体学法2次以上;2.依托“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及时推送最新思想;3.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进行述法。 |
2 | 5月,民法典宣传月;12月4日,宪法宣传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2.《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 | 全体干部 | 局办公室、党建办 | 12月底 | 1.组织全体干部通过“学习强国”“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学法;2.积极参加年度学法考试;3.积极参加区内各类法律培训讲座;4.制定党内规范性文件主动征求司法局的法制审核意见。 |
3 | 3月22日—28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机关、企事业单位、全体公民 | 节水办 | 3月28日 | 3月22日—28日在政法广场,2023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宣传教育。 |
4 | 4月15日,“国家安全教育日”;5月,保密宣传教育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机关、企事业单位、全体公民 | 局办公室 监督科 | 4月15日 | 4月15日在政法广场,开展2023年“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宣传教育。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东川区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 机关、企事业单位、全体公民 | 防御科、河(湖)长制工作科 | 12月底 | 1.开办相关业务培训班;2.在开展日常工作中,加强对服务对象的普法宣传;3.公开相关违规举报热线,接受群众投诉举报;4.相关网站公开水务办事指南;5.通过公益广告宣传、网络(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宣传。 |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 全体干部 | 局办公室 | 12月底 | 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宣传教育 | |
7 |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 全体干部 | 防御科、节水办、水资源科、规建科 | 12月底 | 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宣传教育 | |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 管理对象或服务对象或执法对象、社会公众 | 执法监督科 | 12月底 | 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宣传教育 | |
9 | 昆明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 | 区自来水供水有限公司、二次供水小区物业 | 水资源科 | 12月底 | 1.召集涉及单位开展业务培训;2.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宣传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