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 www.kmdc.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52224292-202408-896183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8-29 14:07
名 称: 昆明市东川区水务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东川区水务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8-29 14:07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1300450001000

昆明市东川区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起草有关水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2.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统筹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3.拟订全区水务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的综合规划、城乡供水发展规划、水源保护规划、水土保持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

4.负责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并监督全区城乡供水工作和饮用水水源管理工作。

5.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昆明市东川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编制全区防汛抗旱预案,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负责河道保护和治理。

6.负责水利设施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江河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管理水生态修复和水利风景区建设。

7.负责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测,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组织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配合上级水利部门办理有关涉外事务。

8.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并监督落实;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节约用水、再生水利用专业规划;负责对东川城区内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节约用水措施方案的审查。负责指导和监督节水“三同时”工作,负责再生水利用设施和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建设前的备案登记工作;负责节水设施(包括再生水利用设施和雨水收集利用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或调整行业综合用水定额和单项用水定额,并监督实施;编制、下达和调整非居民计划用水单位的年度计划用水指标和临时计划用水指标,并按月考核执行情况,对超计划用水的,负责征收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

9.主管全区农村水利和农村饮水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负责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0.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监督、监测、预报和综合治理,并定期公告,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东川区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1.贯彻执行国家水源区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指导全区水源区保护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区水政监察执法和供水节水行政执法工作及有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应诉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组织、指导全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部门间和跨县(市)区的水事纠纷。

13.加强对水利工程项目的建前、建中和建后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局内国有资产和各类水利资金的监管,监督管理独立核算二级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

14.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主要量化指标

2023年区政府下达固定资产投资任务为5亿元,完成投资3.03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60.66%;项目争取任务5个,完成6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20%;项目开工任务7个,完成9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28.57%;项目入库任务7个,完成9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28.57%。向上争资任务9000万元,完成9775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8.61%;项目包装任务8个,完成9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12.5%。

2.重点项目

迎新水库形象进度达到100%,正在组织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

加快推进龙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收尾工作。

完成昆明市东川区拖布卡镇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建设(二期)工程建设及单位工程验收,累计完成投资5078.11万元。

加快推进小河水库建设,概算总投资为24249.38万元,累计到位资金14363.74万元,累计完成投资6200万元。

完成昆明市东川区坝塘水库应急引水工程并投入运行。

持续推进轿子山水库收尾工作,加快水保工程验收、移民安置专项工作。

完成东川区2023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海科小流域治理项目建设。

监督检查全区8座小型水库运行安全及白蚁等害堤动物排查及处理。

完成48座小水电隐患排查,共84条隐患,督促完成整改100%。

完成白鹤滩水电站移民新村居住区新增房屋建设;

组织开展象鼻岭居民点防护工程单位验收

完成移民安置生产生活供水工程分部工程验收准备工作;

完成白鹤滩水电站王家山滑坡体影响东川区象鼻岭居民点防浪墙工程并组织开展分部工程验收;

持续开展移民补偿资金测算兑付工作。

持续强化东川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防控工作。紧紧围绕存在社会安全稳定风险的苗头性、倾向性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平安库区建设,畅通信访渠道,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加强综治维稳信息交流,提高综治维稳预警能力;对移民安置点内的矛盾纠纷和涉稳隐患问题,推动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及时解决。

加大移民后期扶持力度,一是完成东川区坝塘水库库区(安置区)乌龙镇坝塘村委会坝塘村民小组“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建设项目施工。二是开工建设东川区2023年白鹤滩库区拖布卡镇大树脚_格勒片区热区种植项目,完成工程投资约400万元。三是以实用技术培训作为培训工作的重点,认真抓好移民骨干培训,计划完成移民技能培训650人次,移民致富带着人培训60人次,总投资98.4万元。开设10个职业培训班,培训618人次。四是发放后期扶持直补资金208.86万元,发放完成率99.2%。五是积极申报2024年后期扶持项目,引导移民发展水上观光游轮、水上浮动钓鱼平台、农特产品交易市场、滨湖酒店等项目,计划总投资4915万元,争取各级政府补助资金3415万,集体及村民自筹1500万元。

3.其他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做好险情汛情应对工作准备,委托第三方机构完善群测群防体系,修订完善各级预案(完成预案修订区级1个、乡镇级9个、村级预案109个),培训水库报汛1人;成立9个检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开展汛前防汛检查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完成镇村级演练。做好全区山洪灾害隐患点排查整治工作,完成陶家小河、小江、吊嘎河水毁修复处理四处;完成大桥河、小江、陶家小河、小白泥沟清淤除障五段,充分利用汛期有效降雨补充库塘蓄水,全区库塘蓄水1942.24万立方米,推进农村供水保障三年行动项目建设,着力实施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碧谷水厂形象进度达85%。

一是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共整治河湖“四乱”问题上报系统共计5处。二是开展河道专项检查128次、发巡河通报7期、发出问题交办问题10个、现已整改完成7个,正在办理问题3个。三是根据《昆明市水务局关于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区水务局及时组织人员开展碍洪问题排查,对水利部124个疑似碍洪问题点位及2021年图斑省市驳回93个,共217个图斑,全部完成现场核实及整改销号工作。四是完成石羊沟岸线划定并报区政府通告执行。五是积极申报轿子山水库、水井山水库、小江小清河入口至林家渡段为省级美丽河湖;六是完成采砂规划编制和市级评审,完成电子采砂证颁发,发限期整改通知5份,洪评审查6件,洪评和河道管理范围内相关活动许可3件。七是完成海科小流域项目、小清河出口段治理项目、骨干沟渠清淤项目,加快推进小江东川下段治理项目、阿旺小河山洪沟治理工程、石楼梯小流域项目、小江防洪提升项目、草海子坡耕地治理工程,完成大白泥沟综合治理工程、块河龙洞段治理工程前期准备工作;成功包装项目5件,分别为铁腾沟坡耕地治理工程,小江阿旺大桥至炭窑子段治理项目,东川移民安置应急供水项目,背冲水沟以工代赈项目,新坪水沟以工代赈项目。八是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的检察职能和河长挂牌督导职能,大力推进“河长+警长”联合执法模式,严厉打击污染环境、非法盗采河砂资源各类涉水违法行为。九是东川区2023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任务为54平方公里,实际超目标任务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8.5平方公里。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依法执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按月征收水资源费,2023年度全区共计征收水资源费293.41万元。三是加强水源地巡查,及时清理水源地周边垃圾,做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清除安全隐患。四是落实小水电生态流量运行监督管理及销号验收工作。根据全区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排查情况,逐站列出问题清单,细化问题类型,制定解决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要求,抓好问题整改,形成闭环管理,目前东川区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全部达标。五是加强供水管理,对水厂运行及安全进行巡查、检查,保障供水安全。六是深入推进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审查节水措施方案4件,完成了3件节水设施备案工作,完成节水设施验收2家。七是完成31家节水载体企业复查工作。

全力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共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34个、取水许可2个、洪水影响评价审批4个、河道采砂许可1个,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510.73万元。积极开展听取群众意见、听取企业家意见、听取服务对象意见“三个听取”行动;共开展“一把手”走流程24次,开展企业接待日活动5次,开展“政企同心谈”活动3次,共发现企业问题17个,解决问题17个。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37次,排查问题隐患148项;质量监督检查22次,发现质量隐患或违规行为9条;消防检查37次,发现消防安全隐患41项;全面排查监管范围内房屋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1项,并完成整改;防溺水检查发现问题隐患12项,均完成整改,整改率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建办、水政水资源科、规建科、安全生产监督科、规划建设科、防御科、河(湖)长办、执法监督科。

所属单位10个,分别是:

1.昆明市东川区水务局(本级)

2.昆明市东川区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

3.昆明市东川区河湖管理工作站

4.昆明市东川区泥石流防治研究所

5.昆明市东川区团结渠管理所

6.昆明市东川区农村水利工作站

7.昆明市东川区坝塘水库管理所

8.昆明市东川区轿子山水库工程管理局

9.昆明市东川区水电移民服务中心

10.昆明市东川区水政监察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东川区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昆明市东川区水务局(本级)

2.昆明市东川区泥石流防治研究所

3.昆明市东川区团结渠管理所

4.昆明市东川区农村水利工作站

5.昆明市东川区坝塘水库管理所

6.昆明市东川区轿子山水库工程管理局

7.昆明市东川区水电移民服务中心

8.昆明市东川区水政监察大队

纳入东川区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一致。差异单位2个,差异原因是昆明市东川区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与昆明市东川区河湖管理工作站不独立核算,其2023年度部门决算并入东川区水务局(本级)编报。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水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3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3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0人,退休1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3人(离休0人,退休83人)。

年末其他人员26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6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水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9968.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00.08万元,占总收入的99.3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8.00万元,占总收入的0.6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967.76元,下降28.4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035.76元,下降28.96%;主要原因是年列入年终决算的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68.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自有资金收入增加68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水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9958.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1.13万元,占总支出的27.63%;项目支出7207.29万元,占总支出的72.3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626.94万元,下降36.1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7.43万元,增长3.67%;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较上年增加,死亡抚恤金较上年增长幅度较大;项目支出减少5724.36万元,下降44.27%;主要原因是年列入年终决算的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51.1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84.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6.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207.2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767.29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东财社〔2023〕2号2023年东川区4050(含两参)公岗人员补贴补助资金、东财社〔2023〕48号东川区2023年11月单位两参4050公岗岗位补贴资金、东财社〔2023〕88号2023年11月4050公岗(含两参人员)补贴资金项目共支出4.66万元,完成2023年公岗人员工资的发放。

2.东财农〔2022〕17号2022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乌龙坝塘美丽家园项目资金支出193.53万元,项目已完工,正在开展工程决算审计工作。

3.东财农〔2023〕13号东川区碧谷街道农村供水保障及灌溉引水配套工程2022年结转整合资金支出0.99万元,项目已完工并完成决算审计移交给相关单位使用。

4.东财农〔2023〕87号碧谷街道大寨村国土综合整治水田抗旱保水应急工程补助资金支出82.65万元,项目已完工并完成决算审计移交给相关单位使用。

5.东财预调〔2023〕17号污水处理费代征服务费补助资金支出69.43万元,已完成2023年对东川区自来水公司污水处理费代征手续费的拨付。

6.东财预〔2023〕1号昆明市水利安全试点县建设补助资金5.6万元,已完成水利安全试点县建设并验收合格。

7.东财预〔2023〕1号2022年农业水价改革补助资金支出16万元,已完成项目建设。

8.东财预〔2023〕1号2022年小型民生水利项目工程市级补助资金支出38万元,项目已完工并交付使用。

9.东财预〔2023〕1号东川区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专项资金支出0.05万元,项目已完工并交付使用。

10.东财农〔2022〕58号2022年农业水价改革补助(2023年度)专项资金47万元,已完成项目建设。

11.东财预〔2023〕1号东川区2021年农村供水保障项目经费2.97万元,项目未完工,尾款尚未拨付。

12.东政复〔2023〕6号小江东川区城区段治理项目资金支出10.0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支出,用于支付小江东川区城区段治理项目应付工程款。

13.东财农〔2023〕13号东川区小河水库工程项目专项资金支出1810.36万元,项目未完工,续建。

14.东财预〔2023〕1号2022年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工程专项资金支出13.00万元,项目已完工并交付使用。

15.东财预〔2023〕1号2022年小型水库运行补助资金支出20.00万元,已完成项目绩效目标。

16.东政复〔2023〕6号东川区团结渠中段加固整治工程资金支出25.0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支出,用于支付团结渠中段加固整治工程应付工程款。

17.东财农〔2022〕4号东川区2022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专项资金支出1.84万元,已完成维修养护工程。

18.东财农〔2023〕1号东川区2023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资金支出9.60万元,尚未完工。

19.东财农〔2023〕13号云南省2022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东川区小新山沟小流域补助资金支出1.80万元,项目已完工并完成决算审计移交给相关单位使用。

20.东财整合〔2023〕6号东川区小清河出口段治理工程专项资金支出887.73万元,2023年项目尚未完工。

21.东财整合〔2023〕6号云南省2023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东川区海科小流域治理项目资金支出138.49万元,项目已完工并完成决算审计移交给相关单位使用。

22.东财农〔2023〕1号2023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资源管理补助资金支出44.00万元,已完成取水口在线计量设施改造安装工程并交付使用。

23.东财农〔2022〕4号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资源管理补助资金支出7.50万元,已完成取水口在线计量设施改造安装工程并交付使用。

24.东财农〔2022〕4号2022年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专项资金支出3.09万元,已完成2022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并交付使用。

25.东财农〔2022〕4号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防治项目专项资金支出4.42万元,已完成2022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并交付使用。

26.东财农〔2023〕1号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专项资金支出31.00万元,已完成2023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并交付使用。

27.东政复〔2023〕6号东川区2013年度、2017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资金支出10.0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支出,用于2013年度、2017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应付工程款。

28.东财农〔2023〕1号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补助资金支出35.00万元 已完成2023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并交付使用。

29.东财农〔2023〕95号2022年中央第八批、省级第二批水利救灾补助资金支出60.00万元,各乡镇抗旱救灾项目已完工并交付使用。

30.东财农〔2023〕61号2023年省级抗旱救灾补助资金支出17.90万元,项目已完工并交付使用。

31.东财农〔2023〕57号2023年省级水利救灾补助资金12.00万元,项目已完工并交付使用。

32.东政复〔2023〕6号小江东川区城区段治理项目资金支出12.68万元,单位自有资金支出,用于小江东川区城区段治理项目应付工程款。

33.东财预〔2023〕1号2022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市级补助资金支出131.74万元,用于拖布卡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及三村供水保障项目,项目尚未完工。

34.东财农〔2022〕4号东川区2022年农村供水维修养护项目专项资金支出4.39万元,已完成2022年农村供水维修养护项目建设。

35.东财农〔2023〕1号东川区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供水及维修养护资金支出30.30万元,2023年年末未完工。

36.东财整合〔2022〕7号东川区2022年阿旺镇、拖布卡镇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专项资金支出83.19万元,项目已完工并完成决算审计移交给相关单位使用。

37.东财整合〔2023〕2号东川区骨干灌溉沟渠以工代赈清淤项目补助资金支出380.40万元,项目已完工并完成决算审计移交给相关单位使用。

38.东财整合〔2022〕2号树桔村产业发展光伏提水灌溉工程专项资金支出196.66万元,项目已完工并完成决算审计移交给相关单位使用。

39.东财整合〔2022〕2号东川区乌龙镇第二供水厂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支出23.17万元,项目已完工并完成决算审计移交给相关单位使用。

40.东财整合〔2022〕7号乌龙镇北部四村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专项资金支出96.39万元,项目已完工并完成决算审计移交给相关单位使用。

41.东财整合〔2023〕2号东川区红土地镇大坪子、二坪子、蚂蝗箐三村供水保障项目资金支出342.39万元,项目尚未完工。

42.东财整合〔2023〕1号东川区碧谷街道农村供水保障及灌溉引水配套工程整合资金支出706.22万元,项目已完工并完成决算审计移交给相关单位使用。

43.东财整合〔2023〕2号东川区拖布卡镇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一期工程专项资金支出100.00万元,项目尚未完工。

44.东财农〔2023〕13号东川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一期工程专项资金支出17.04万元,项目已完工并完成决算审计移交给相关单位使用。

45.东财整合〔2023〕1号东川区拖布卡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3年整合1号资金支出400.00万元,项目尚未完工。

46.东财整合〔2022〕7号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龙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专项资金支出4.50万元,项目尚未完工。

47.东财整合〔2023〕6号云南省2023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东川区海科小流域治理项目资金支出24.13万元,项目已完工并完成决算审计移交给相关单位使用管理。

48.东财农〔2022〕11号2021年第一批省级库区专项资金支出0.38万元,已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

49.东财企〔2022〕16号2021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支出10.00万元,项目已完成。

50.东财农〔2023〕30号2023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补助资金支出209.28万元,已完成相关移民补助资金的兑付工作。

51.东财农〔2022〕86号昆明市2022年第二批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资金支出1.47万元,已完成相关移民补助资金的兑付工作。

52.东财农〔2023〕95号(新)2023年第二批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资金支出441.78万元,项目2023年年末尚未完工。

53.东财农〔2022〕17号昆明市2022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专项资金支出50.24万元,已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

54.东财农〔2021〕132号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支出7.19万元,已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

55.东财农〔2023〕31号2022年第三批省级库区资金支出325.51万元,项目2023年年末尚未完工。

56.东财预〔2023〕1号金沙江(昆明段)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执法补助资金支出4.60万元,已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水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19.28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55%。与上年相比减少6000.72万元,下降41.33%,主要原因是年列入年终决算的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5.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0%。主要用于本单位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9.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5%。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东川区碧谷农村供水保障及灌溉引水配套工程项目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7522.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30%。主要用于本单位所属行政单位及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水利工程的建设支出、水利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支出、水土保持项目支出、水资源保护管理方面的支出、防汛抗旱业务支出、中小河流整治支出、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基金的支出、农村供水工程建造及维修养护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防治方面的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0万元,决算为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万元,决算为0.2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3.6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水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0万元,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6.00万元,决算为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2.7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政策措施,压减三公经费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98万元,下降81.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减少0.98万元,下降81.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政策措施,压减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开展水政执法监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利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等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水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16万元,比上年减少5.76万元,下降15.20%,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政策措施,压减公用经费开支。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1.14万元、水费支出0.04万元、电费支出5.44万元、邮电费支出1.52万元、差旅费支出4.70万元、维修(护)费支出0.43万元、工会经费支出0.87万元、福利费支出0.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2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5.1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东川区水务局资产总额148604.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3166.19万元,固定资产70.4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89998.31万元,无形资产17.09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公共基础设施25351.95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870.5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7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2.00辆,账面原值64.24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1.00项,账面原值5.1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24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水务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1300450001111

附件:昆明市东川区水务局机关2024年预算公开情况表20240326050016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