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1300131801000
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财税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区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拟订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职责。编制年度地方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部门)年度预决算。负责区级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和考核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地方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4.按照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拟订政府非税收入规范性文件,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建议。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订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实施办法。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区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
7.拟订行政事业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年度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区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8.拟订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区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9.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区本级国有资本收益。
10.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11.参与拟订区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有关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12.负责管理会计工作。拟订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管理委托代理记账机构的备案审核工作。
13.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14.根据东川区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代表区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对区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和区本级行政事业部门经营性国有资产实施监管。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建议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拟订国有资产的规范性文件及实施办法。推行国有资产管理全覆盖工作,依法对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15.研究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服务和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引导和鼓励东川区金融机构加大服务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组织有关考核和奖励工作。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协助有关部门整顿、规范金融秩序,处置地方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稳定。根据东川区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对区属金融类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责,推荐和考核相关人员,组织指导地方金融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新型地方性金融机构的管理工作,推进地方性金融机构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和考核投融资主体开展融资工作。推进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发展。统筹、协调直接融资工作,执行扶持、推动企业上市和再融资的有关政策。引导保险资金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协调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产权交易市场的建设、管理、规范和协调等工作。推进全区金融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政府管理部门金融信息系统,开展相关金融信息收集、统计和分析工作。
16.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昆明市东川区委办公室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东办通〔2019〕43号),我部门是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预算科、绩效管理科、国库科、文教行政科、社会保障科、企业财务科、农业财务科、监督检查科、综合科、债务管理科、国有资产管理科、金融科。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
2.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4.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
5.昆明市东川区财务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
2.昆明市东川区财务服务中心
3.昆明市东川区国库支付中心
4.昆明市东川区国资服务中心
5.昆明市东川区金融服务站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4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2人。离退休人员2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424.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4.6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部门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09.54万元,增长27.7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09.54万元,增长27.7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部门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423.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5.15万元,占总支出的83.96%;项目支出228.38万元,占总支出的16.0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部门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34.60万元,增长19.7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6.42万元,增长11.83%;项目支出增加108.17万元,增长89.9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部门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部门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95.1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35.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9.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9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8.3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财政实际运行维护系统费用200.45万元,2023年度支付办公系统、金蝶软件、财政一体化系统、政采云电子卖场平台、政府采购管理系统等15个运维系统费用,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国有企业改革等27.9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4.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7%。与上年相比增加236.60万元,增长20.0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77.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16%。主要用于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行政运行人员经费及公用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9.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7%。主要用于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开支的离退休经费,主要反映行政事业部门离退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5.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8%。主要用于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开支的基本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主要反映行政事业部门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1.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0%。主要用于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开支的住房公积金,主要反映行政事业部门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8万元,决算为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万元,决算为1.2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4.2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8万元,决算为0.6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5.74%,完成年初预算的62.0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6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8万元,支出决算为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万元,决算为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8万元,决算为0.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0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12万元,下降5.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2万元,下降14.8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批次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行政运行所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批0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24万元,比上年增加6.64万元,增长12.62%,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严格控制和压减公用经费支出,有效减少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率。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资产总额314.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27万元,固定资产276.2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04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4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3.4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无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部门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部门)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部门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828020806652
监督索引号5301130013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