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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24292-202408-895727 主题分类: 医疗卫生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8-28 15:59
名 称: 关于对关于2023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再考核不合格人员 及缺考人员处理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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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关于2023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再考核不合格人员 及缺考人员处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28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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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对2023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再考核不合格人员及缺考人员处理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和未按时参加定考人员暂停执业培训等工作的通知》《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对2023年度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及缺考人员处理的通知》要求经研究,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现就东川区2023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再考核不合格人员及缺考人员做出如下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七条第(四)款、第四十二条以及《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四)、《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决定2023年度理论培训或技能培训不合格未参加再次考核人员昆明市东川区疾控中心姚桂丽(名单详见附件1)医师执业证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一条,将注销注册人员名单予以公告。

根据《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被考核医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申请,其中培训不合格人员可向州市定考办提出复核申请,超出申请期限申请者,不予受理。

医师执业证书注销注册人员可在云南省卫生健康委指定培训机构(名单详见附件2)进行连续6个月以上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根据《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重新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附件:

附件1 2023年度医师定期考核理论培训或技能培训不合格人员名单(东川区)

附件2医师定期考核注销注册人员重新注册指定培训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

20248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