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1300432700101000
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实施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监测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全区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省级、市级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市级公益林申报,组织实施区级公益林划定,组织实施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调整昆明市东川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建议,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地的申报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牵头有关部门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申报和相关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林业和草原产业相关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负责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组织实施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昆明市东川区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昆明市东川区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国有(集体)林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级、市级、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推深做实林长制。
一是健全完善林长制组织体系。按省、市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区乡村三级林长组织体系,调整各级林长制领导小组,优化林长责任区域,完善林长巡林平台,确保各级林长按要求履职。二是全面开展巡林工作。印发《东川区2023年区级区域林长巡林工作方案》,按照区级区域林长责任区分12个组开展巡林工作。目前,东川区总林长巡林15次,区级区域林长巡林43次,乡镇级林长巡林985次,村级林长巡林6560次。三是持续开展宣传活动。开设“落实林长制.守护东川绿”专栏,策划制作12期,每月推出一期宣传短视频,通过东川区生态保护、生态管护、生态修复、产业富民、绿美东川等方面的内容,展现东川绿色生态美景,讲述东川人落实林长制、守护绿色家园的责任和担当。
2.全力推进林草生态修复。
一是以“增绿添绿”为目标,合理规划绿化空间,继续实施造林绿化,着力提高植被覆盖率和生态质量。结合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抓好国家省市区生态绿化项目。2023年全面完成市级下达任务量68066亩,其中:2023年林地征占用植被恢复造林2466亩;封山育林30000亩;森林抚育10000亩;2023年中央补贴低效林改造 5000亩;特色经济林果高产高效示范基地建设600亩;草原生态保护修复20000亩;义务植树90万株。二是对全区163.52万亩天然林管护实施有效管护,兑付2023年度国家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528.40万元,完成78.7502万亩国家级公益优化、37.0627万亩省级公益林优化和45.35万亩天然林核实调查工作,目前已提交成果,等待上级部门审核通过。三是认真兑付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累计兑现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期补助、退耕还林还草延长期补助、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工程期补助资金52431人次3970.50169万元。
3.加大林草资源管护力度。
一是严格执行森林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认真落实项目使用林地定额、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共审核审批使用林地项目35个,取得使用林地手续33个;审核审批林木采伐33起,均在采伐限额内。二是严厉打击违法占用林地行为。截至目前,已完成2023年森林督查(四期)疑似图斑的核实,核实图斑数38个,核实面积15.383公顷,通过核实,东川区2023年森林督查图斑无违法行为。完成东川区2022年森林督查涉及案件36件的整改销号,其中:行政及刑事案件12件,不是案件24件,整改率达到100%。三是加快推进林草湿图斑监测工作。2023年国家下发东川区林草湿综合监测图斑213个,面积181.7228公顷,其中:林地42个,面积16.1095公顷;湿地38个,面积59.5666公顷;草地图斑133个,面积106.0467公顷。完成森林增量图斑212个。四是加强自然保护地的巡护监管。组织技术人员对涉及东川区15个问题点位图斑及2023年度第2批次国家级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问题7个点位图斑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核实材料提交到全国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管理平台,组织开展云南东川泥石流国家级地质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4.加快推动林业产业发展。
一是完成市级特色经济林果核桃高产高效示范建设600亩。分别在拖布卡镇松坪村、乌龙镇土城村、红土地镇二坪村实施了200亩核桃的高产高效建设。二是实施1.5万亩花椒提质增效,各乡镇(街道)按设计进度有序推进中;1939.9亩花椒种植任务,目前碧谷街道的239.9亩种植任务已完成,区发改局牵头的乌龙镇二期高品质花椒种植任务1700亩,因占耕问题未实施。三是成立了花椒产业协会。协会的成立标志着全区花椒产业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为椒农合作交流和抱团发展提供了更好的平台,使椒农的利益得到进一步的维护。四是做好技术培训。与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签署了《东川区人民政府与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院地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花椒后续管护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计划2023—2025年每年培训花椒从业人员不少于400人次。目前已完成培训280人次。
5.全面提升灾害防控能力。
一是抓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加强网格化管理,做到责任到位、培训到位、人员到位、装备到位、宣传到位,抓实巡护堵卡措施,严格管控野外火源进山入林,综合采取人防、技防措施,确保了全区无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2023年防火期,全区共发生1起森林火灾和4起森林火情,火案查处率100%,森林受害率控制在0.8‰以内。二是做好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对全区87.2647万亩的森林面积及66.3万亩草地进行林业有害生物常规监测预报。2023年全区林业有害生物发生3万亩,草原有害生物发生3万亩,其中鼠害2万亩、病虫害1万亩(蝗虫),全面完成无公害防治。三是积极做好植物检疫御灾工作。调运检疫森林植物及产品35批次,核发植物检疫证书65份;完成产地检疫苗圃260亩,检疫苗木165.63万株;复检79批次,检疫各类苗木139万株;锯材325立方米。查办未依法调运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案2件。
6.夯实林草发展基础。
一是加快推进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建成金沙江干热河谷地区水能提灌生态修复技术及林下经济推广示范基地1个,面积200亩,完成乔灌草复合绿化及综合利用试验示范建设150亩,正在开展林下仿生中药材标准化种植技术示范推广项目。二是持续推进乡土树种苗木培育,开展了乡土树种苗木培育工作,共计培育急尖长苞冷杉、高山松、华山松、油茶、西康玉兰等乡土树种苗木20余万株,在二二二林场开展30亩保障性苗圃基地建设,充实地方乡土树种苗木储备。三是严格监督管理种苗生产、经营市场。开展林业工程造林种苗质量检验,截至目前,完成种苗质量检验10批次45.58万株。完成《东川区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方案》的编写和上报,编制出版《东川主要树种造林技术》,正在进行《东川主要乡土树种名录》初稿编写工作。
7.全力抓好林草要素保障。
一是主动服务、提前介入积极对接各项目建设单位,准确掌握区内省、市、区重点建设项目涉及林草地情况。二是对涉林草建设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有效措施,解决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草地审核审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指导各用地单位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对符合使用林地条件的项目,做到速审速报,从国家法定的30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四是积极对接省、市林草主管部门争取林地定额,保证各类项目如期推进。截至目前,东川区涉林建设项目已取得使用林草地批复33个,永久征占用林草地面积75.6920公顷,临时占用林草地面积11.3619公顷。东川区生态治理及修复光伏电站、东川区角家村农牧光互补光伏发电、云南省东川再就业特色产业园贵金属加工园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顺利取得使用林草地许可决定。
8.全力推动林草经济工作。
2023年,上级下达区林业草原局固定资产投资任务5亿元(其中:市级林业固投4亿元,区级农业固投3.8亿元);招商引资任务3亿元(其中:新引进项目2个、项目开工1个);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任务0.5亿元;“五个一百”任务是项目包装8个、项目争取6个、项目开工6个、项目入库6个。完成情况: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4348亿元(含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率108%。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0.5亿元,完成率100%。市级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4348亿元,完成率135%。招商引资完成3.3799亿元,完成率112.66%。新引进项目完成2个、项目开工完成1个,完成率100%。项目包装完成9个,完成率112%;项目争取完成5个,完成率83%;项目开工完成6个,完成率100%;项目入库完成6个,完成率100%。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与产业发展科(国有林场管理科)、生态保护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规划财务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人(离休0人,退休17人)。
年末其他人员26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6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32辆,在编实有车辆3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8364.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64.0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19.66万元,下降7.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19.66万元,下降7.9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拨款补助收入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836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3.14万元,占总支出的14.27%;项目支出7170.94万元,占总支出的85.7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19.66万元,下降7.9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22.00万元,增长77.78%;项目支出减少1241.67万元,下降14.7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本支出增加了部门编外长期聘用人员工资,项目支出因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93.1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64.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170.9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86.7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情况:开展生态保护、退耕还林、森林防火、森林生态效益等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64.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719.66万元,下降7.92%,主要原因是本年上级补助资金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3.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特需费、公用经费支出、社会保障缴费等,反映离退休管理方面的财务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2.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保、养保等社会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552.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52%。主要用于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森林防火、草原生态修复等造林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5531.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13%。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森林防火、植树造林、森林火灾保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动植物保护、林业草原防灾减灾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4.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0万元,决算为0.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60万元,决算为0.6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6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0万元,支出决算为0.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60万元,决算为0.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暂未支付。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58万元,下降85.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60万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2万元,增长3.4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暂未支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2辆。主要用于保障林业草原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天然林保护、植树造林、退耕还林、森林防火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障林业草原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天然林保护、植树造林、退耕还林、森林防火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15万元,比上年减少2.34万元,下降7.6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办公,维护机关正常运转产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资产总额943.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92.58万元,固定资产350.9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03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6.0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8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区林业草原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含27辆防火车运行维护费、保险费等。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1300432700101111
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826043355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