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措施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三期)
关于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措施信息的通告
(2024年第三期)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信息显示,涉及昆明市东川玛蚁优品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不合格产品,现将对上述不合格产品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措施信息公示表
昆明市东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6日
(公开属性:依法公开)
附件:
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措施信息公示表
序号 | 抽检基本情况 | 购销存信息 | 采取措施 | 执法部门所采取的措施 | ||||
名称/规格 | 生产日期 批号 | 问题项目 | 被抽样单位及所在地 | 标示生产企业名称及所在地 | ||||
1 | 香蕉 | 2024/05/08 | 经抽样检验,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名称:昆明市东川玛蚁优品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所在地:东川区铜都街道办事处京铜社区居委会玉美新城6期8号 | 供货商名称:昆明市官渡区北博水果经营部 供货商所在地: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金马街道办事处黑土凹社区居委会昆明市金马正昌果品市场第二果品市场C-48 | 销售环节 购进:22kg 销售:21.646kg 自然损耗:0.354kg
| 1.停止销售情况:库存0 2.实施召回情况:不合格食品为食用农产品,数量少且储存期短,无法召回 3.整改情况:排查原因,停止销售,严格控制进货查验过程
| 1. 进行不合格香蕉原因排查; 2. 因其履行了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香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并在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经营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3.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具体内容如下:1. 加强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的学习; 2. 在进货时要认真履行食品经营者的进货查验制度; 3. 认真履行食品经营者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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