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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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组织落实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承担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和政策。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贯彻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组织实施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和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9.指导落实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落实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
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责任来抓。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党组会议10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8次、工作例会10次。3月27日,提请区委召开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时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部署我区贯彻落实意见。二是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党支部为主体,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为载体,通过制定学习计划、“为民解忧”计划清单,采取边学习、边征求意见建议、边拟定实事清单、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边检视整改的方式有序推进主题教育。研究制定“为民解忧”计划清单11项。三是加强党建品牌创建。结合上级要求,上报并开展了2023年“东川雁阵”党建品牌“三大行动·十项工程”的“头雁智慧党建示范点”创建、“头雁党员”、模范机关创建三项重点任务。四是深入开展作风整治。按照区委今年开展争当“实干家”整治“太平官”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研究制定了《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推行“四比四赛”行动争当“实干家”、整治“太平官”工作实施方案》,将区委制定的9种“实干家”及10种“太平官”的情形分别细化为20种和29种具体表现,力求画像精准,对得上事,找得到人。上报区级“实干家”型干部1名。五是工作清单化。将今年“15566”工作思路形成“三法三化”清单39项,做到责任明确、内容明确、时限明确。六是加强督查督办。对今年确定的“15566”工作部署及主要领导安排的重点工作,以清单形式下发分管领导和科室长,做到周周例会必听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周周必有督查反馈结果。2023年下发督查通知3期,下发督查通报2期,提醒谈话10人(次)。七是开展红色传统教育。3月31日,组织单位干部职工、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企业军转干部及军休干部30余人到麻栗坡烈士陵园、深入老山腹地,感受英雄们不怕苦、不怕亏、不怕死的革命精神。5月22日到市委党校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到陆军讲武堂参观学习朱德等老一辈革命家的红色精神,召开座谈会传达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区党代会精神,让大家谈认识、谈体会,做到言有所畏、行有所止,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9月16日组织2023年待安置期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企业军转干部40余人到昭通市威信县扎西红色教育基地开展“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精神”主题教育活动,通过了解扎西会议的历史背景、聆听革命先辈为了信仰不畏艰难困苦,英勇杀敌,无畏流血牺牲的感人事迹,感悟红军长征的艰难险阻,牢记职责和身份,激发干事创业精气神。
2.践行为民宗旨,夯实执政基础
——持续推进优抚保障工作。发放领取国家定期生活补助待遇优抚对象1761人资金1890万元,低收入人群价格临时补贴1735人5.21万元。发放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且属民政部门审核确认和认定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特困人员325人生活补助155万元。发放部分优抚对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经费1058人30.37万元,发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261人39.43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23人165.184万元。发放军休及遗属工资5人49.08万元。春节慰问优抚对象1759人35.18万元,现役军人家属644人12.88万元。“八一”慰问优抚对象1742人34.84万元,现役军人家属644人12.88万元。
——用心做好移交安置。测算上报了2022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56人116.51万元。完成2023年度春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7人和秋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44人的返乡报道工作,分别组织开展了春季和秋季退役士兵“六个一”系列活动,做到“高高兴兴走,热热闹闹回”。为做好退役士兵待安置期教育管理工作,助推退役士兵转岗适应能力,保证退役军人入职后关键时刻拉得出、战得胜,创新开展了待安置期“五个一”活动,即“一次军体拳训练”“一场巡逻防控服务”“一次入校军训”“一场跟班学习”“一场欢送入职仪式”,待安置期“五个一”活动的开展,让退役军人退役有人管,安置有人办,入职有尊严,工作有劲头。按照“阳光安置”政策,圆满完成了2023年度8名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选岗工作,安置选岗率为100%。加强与区公安局、区委组织部对接,完成了退役士兵11人的落户问题,完成了退役士兵14人党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全力做好就业创业工作。在“东川发布”、“东川融媒”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媒体宣传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认定工作,通过广泛宣传,东川区成功申报了3家教育培训机构,对退役军人的职业技能培训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利用春季退役军人返乡报到面对面交流机会,宣传职业技能培训的优惠政策。 在“启迪军创”、“东川人社”公众号发布80余条线上招聘信息,让未就业的退役士兵及时了解招聘信息。于5月19日、9月27日分别在东川区对门山和碧谷工业园区组织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共成功推荐5人就业。组织21人报名参加市局的“就业彩云南.戎耀新职场”专场招聘会,圆满完成了市局下达新增就业退役士兵73人的就业任务。
——加强荣誉激励,激发卫国戍边热潮。2023年,敲锣打鼓为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庭送立功喜报86人(次),其中二等功1人(次),三等功23人(次),“四有”优秀士兵(军官)62人(次)。发放慰问金5.7万元,发放慰问品等物资价值1.72万元。完成全区6107人退役军人的建档工作,目前全区共办理5783人退役军人及“三属”人员优待证的申领、发放,申领率达95%,其余5%因年老体弱等原因未申报。结合上级要求,正在修改完善我区区镇村三级对军人、军属、残疾军人、一般退役军人、三属的优待目录清单。编纂我区烈士名录事迹,经过多方查证,目前我区有烈士87人,其中:东川籍60人,区外户籍27人,正在拟定《东川区英烈事迹编纂工作实施方案》,将英烈事迹编纂按照前言、基本情况、事迹、勋章、奖状、照片、书信等进行分类收集整理,让烈士们的英名和事迹在我区彪炳史册、万古流芳。
——落实“枫桥经验”,就地化解矛盾。2023年,共接待来访群众106人(次),其中:全国信访网办理陈案2件次,市长热线办理3件次,来访接访化解矛盾纠纷23件次,其余78件均为政策咨询件,办结率为100%;区级分管领导和局领导包案2件,均已结案。领导下访接访124件(次),化解124件(次),化解率100%。共受理39名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帮扶援助申请,其中向市服务中心申报困难帮扶8人,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困难帮扶9人,不同程度帮助服务对象解决了就医就学等生活困难,另有新申报的22名还在审批中。目前,东川涉退役军人群体稳定可控。
——精心组织、高度重视全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进展。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带头专题研究。2023年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按照区财政局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手段,以评价结果应用为保障,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积极推进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2023年将所有资金纳入绩效追踪,在申请资金支付时按照要求填报绩效跟踪表。完成系统内绩效跟踪监控填报工作,主动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在项目绩效管理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
(三)主要事业成效
1.掌握底数,分类建库
针对我区退役军人的年龄结构、特长优点,初步建立国防教育宣讲师资库16人、队列训练师资库84人、专技队伍人才库(驾驶、厨师、军体拳等)1044人、就业信息基库60岁以下2850人、创业信息基础库702人、疾病信息基础库326人、党员信息基础库1953人、立功受奖信息基础库252人、现役军人信息基础库644人、伤残军人基础库158人。
2.组建东川区退役军人红色志愿服务队
与“十个”信息库相结合,让他们在为群众理发、青少年心理矫正、参与接访、街面巡逻防控等方面发挥特长优势,进一步激发广大退役军人“退伍不褪色,退役不退志”的优秀品质。
3.开展军人军属“红色家庭”“最美军嫂”评选工作
一是按《关于开展云南省 2023年度“最美军嫂”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推荐上报了1名“最美军嫂”杨兴莲作为候选对象参加磷选。二是联合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妇联四家单位联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寻找东川区“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文件,共推荐16个家庭参与评选活动,让评选出来的“最美家庭”当好榜样,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引领更多家庭传承红色家风。
4.军民同心,聚集合力
春节、八一期间,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率队对驻区部队及驻训部队进行了慰问,慰问物资共计27万元。驻区部队出动人员60多人(次)参与乡村振兴、国卫复审、社会维稳等工作,组织9名优秀教官配合区人武部对学生开展国防教育知识讲座和军训。召开3次双拥办主任办公会对东川区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工作进行了谋划部署,按照“一年建机制、两年打基础、三年补短板、四年创成功、整体上台阶”的目标,制定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方案,将考核的10个1级指标、84个2级指标、152个3级指标细化分解到40多家成员单位,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部门、责任人,提出工作时限要求,做到千斤重担人人挑,个个肩上有指标,逐项按期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拥军优抚科、安置和权益维护科、局办公室。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机关);
2.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纳入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所属单位中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不单独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3人(离休0人,退休3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附表14)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3,486.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82.99万元,占总收入的99.8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00万元,占总收入的0.1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5.14万元,下降1.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9.14万元,下降1.67%;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增加4.00万元,增长100.00%。变动原因主要是2023年市级未安排“军人之家以奖代补”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485.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77万元,占总支出的8.43%;项目支出3,191.72万元,占总支出的91.5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5.68万元,下降1.5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8.34万元,增长6.66%;项目支出减少74.02万元,下降2.27%;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变动原因主要是2023年市级未安排“军人之家以奖代补”项目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3.7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2.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75%。与上年对比增加18.34万元,增长6.66%,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工资福利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91.7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4.02万元,下降2.27%,主要原因是2023年市级未安排“军人之家以奖代补”项目资金。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85.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3.99.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万元;抚恤支出2,594.76万元(死亡抚恤78.27万元、伤残抚恤416.32万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29.53万元、优抚事业单位支出1.17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78.76万元、其他优抚支出1,790.71万元),用于三属对象、伤残军人、在乡及复退军人、参战退役军人、60周岁以上退役士兵等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补助经费及重点优抚对象解困帮扶资金;退役安置336.85万元(退役士兵安置116.70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经费52.02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经费11.91万元、退役士兵管理教育0.4万元、军队转业干部安置151.27万元、其他退役安置经费4.55万元),用于退役士兵安置补助经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偿、符合政府安置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费、社会保险补缴支出)、军队离退休人员经费及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经费、军队转业、退役士兵管理教育及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保缴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部分退役士兵补缴社会保障缴费;退役军人管理事务154.12万元(拥军优属133.17万元、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20.95万元),用于优抚对象春节慰问金、企业军转干部维稳解困、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78万元,主要用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缴纳医疗保障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00.21万元,用于三属、伤残、两参等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81.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9%。与上年相比减少59.68万元,下降1.69%,主要原因是2023年“军人之家以奖代补”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00.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7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72万元;抚恤支出2,594.76万元:死亡抚恤78.27万元、伤残抚恤416.32万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29.53万元、优抚事业单位支出1.17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78.76万元、其他优抚支出1,790.71万元;退役安置332.85万元:退役士兵安置116.70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经费48.02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经费11.91万元、退役士兵管理教育0.4万元、军队转业干部安置151.27万元、其他退役安置经费4.55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347.72万元:行政运行111.29万元、拥军优属133.17万元、事业运行77.97万元、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25.29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9.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59.54万元:行政单位医疗7.2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5.9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2.25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07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00.21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26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26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26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26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无公务接待。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降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无公务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1万元,比上年增加0.27万元,增长2.4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办公开支增加,故相对上年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33.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91万元,固定资产12.1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5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1300276201111
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826075913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