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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24292-202408-894069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8-23 17:02
名 称: 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8-23 17:02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1300236101000

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昆明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东川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组织并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及时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执行并公布食品安全标准。

4.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区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6.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加强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负责全区卫生健康工作,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健康、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全区中医药发展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东川区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组织实施全区健康项目和推进健康产业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区级确定的干部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区级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牵头负责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15.指导东川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6.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强化领导、履行防控责任从东川区防控疫情做法来看,能有效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党委政府重视是前提、部门携手联防联控是关键、医疗救治是重点。在此次防控新冠病毒战疫中,东川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决扛起疫情防控责任,成立了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双挂帅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指挥部,启动了一级响应,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全力抗击疫情第一时间确定全区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和隔离收治定点医院,第一时间设立储备集中隔离医学场所、安置酒店、隔离酒店,及时完成“双提升”(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和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提升)工程,核酸检测实验室及时建成投入使用,及时配备2辆负压救护车,2间负压病房和2间重症ICU病房建成备用,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集中救治。相继落实了重点人员排查、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网格化包保、餐饮娱乐洗浴等公共场所关停、交通管制、居民小区封闭管理、停止医院部分接诊业务,严格控制居民出行、单位和社区及居家消毒等一系列有力的防控措施,有效遏制了疫情进一步蔓延。安全有序推进各年龄段各阶段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构筑群体免疫屏障,最大限度降低3岁以上人群感染新冠病毒后重症和死亡风险。

二是落实“四早”措施,强化分级分类救治。三年来,做到了守土有责、守土负责,确保了我区的疫情防控阻击战在全市内,守到最后,取得了决定性胜利。东川区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聚焦主责主业,精准施策,一方面,坚持疫情防控“四早”原则,全力推动“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落到实处,与疫情赛跑,争分夺秒,及时完成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并隔离管理,加强新冠病毒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排查,有效切断新型冠状病毒传播途径,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另一方面,率先在全市准备了亚定点救治医院,以降低病亡率“两个提高、两个降低”为目标,坚持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四集中”的原则,把所有疑似病例集中到亚定点救治医院进行医学观察和治疗,做到了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同时,统筹全区优质医护资源成立了医疗救治专家小组、院感控制小组、影像专家小组、阳性病例转运小组等七个小组,确保了以最强的医疗救治力量从容应对后期疫情暴发,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23年3月25日,在东川治疗的260名患者全部治愈出院,有力助推了全区疫情防控积极向好态势的拓展,在“抗疫”大考中交出了百姓满意的答卷。

三是压实“乙类乙管”疫情防控责任为了“乙类乙管”时期和转段过程中的政策过渡平稳,避免放而不管,区卫健局于2023年1月11日成立了由区卫健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区疾控中心专家和各医疗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新冠病毒疫情分析研判及监测预警专班,预警专班的工作职责为定期分析疫情监测信息,科学研判我区疫情形势,及时动态掌握我区人群感染发病水平和变化趋势,科学研判和预测疫情规模、强度和流行高峰,为疫情防控提供技术支撑。区卫健局下发了《东川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监测工作方案》,开展我区的重点人群、重点机构的主动监测工作,每月对1家养老机构或福利院,1所中学、1所小学或幼儿园和自主确定拟监测的重点人群,原则上优先考虑与入境人员或物品接触频率高或社会面活动较广的人员开展主动核酸检测工作。区疾控中心依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转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聚集性疫情处置技术指南的通知》要求,通过中国疾病预防监测信息系统,每天收集各医疗机构上报的新冠感染人员情况,发现聚集性疫情和重症感染情况,至今已经调查处置2起聚集性疫情。

四是安全有序推进疫苗接种继续把疫苗接种作为外防输入最基础的手段,有针对性地制定各年龄段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宣传措施,重点宣传疫苗接种的目的意义,积极引导目标人群主动接种。落实“四有”要求,做好医疗救治保障,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确保安全有序接种。按照“政府找人、卫生种苗”的原则,全力推进60岁以上人群疫苗接种覆盖率和18岁以上人群加强免疫接种工作,筑牢群体免疫屏障。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区累计接种603919剂,接种223039人,其中:3-11岁人群接种29236人,12-14岁接种10926人,15-17岁人群接种9197人,18岁以上人群接种169594人,218654人完成两针剂接种。

五是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通过“三个纳入”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强化“四个意识”的重要保证。一是坚持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作为主要内容深入学习;二是纳入“万名党员进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班作为必修课程强化学;三是纳入基层党组织党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党内生活,作为必学内容经常学。通过领导带头学,全体党员干部思想上时刻追随、行动上步步紧跟。截至目前,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党的二十大宣讲2次、通过“百千万”各基层医疗机构党组织开展党课30余次,参学党员达500余人次。

六是意识形态工作明确了局党组书记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截至目前,党组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召开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工作会议3次。与下属医疗机构签订了意识形态责任书,下发了文件和细则,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分工,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把党建工作和卫生健康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截至目前,报送网络舆情风险分析研判报告5次,处置网络舆情6次。

七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4月3日,区卫生健康局党组召开东川区卫生健康系统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大会。会上对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2023年以来,区卫健局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收看《问“剑”破局》系列专题片、讲廉政党课、参观廉洁书法展、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形式,筑牢了思想防线。二是开展违规吃喝和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问题自检自查。区卫健局认真对2020年至今东川区卫健局所有的公务接待、开展培训情况、违规吃喝和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相关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在差旅费方面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东川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的通知(东办通〔2020〕19号 )文件精神,无公函不接待,接待过程中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标准,不超标准接待。开展培训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东川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东政办发〔2015〕7号),严格控制培训规模,培训频次,不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劳务费、伙食补助。截至目前,公务接待27次、开展培训4次,未出现违规情况,无违规吃喝和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相关情况。三是围绕“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项目任务要求,制定了《2023年“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任务清单》加强医疗行业管理,落实病历处方点评工作,强化医疗机构医德医风教育,杜绝发生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合理医疗检查、诊疗行为,并每月定期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四是持续推进清廉医院建设,进一步深化职工干部廉洁学习教育、狠抓制度建设等方式聚力党建引领,通过示范带动、典型引路的方式,展示“清廉医院”建设成果,增强行业崇廉尚洁氛围。五是深入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印发《昆明市东川区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形成1+8的组织工作架构,严格对照整治范围和整治6方面30类重点内容,组织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布举报渠道7个,设置举报邮箱19个。

八是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普法宣传结合东川区卫生健康系统工作实际,东川区卫生健康局党委研究制定印发了《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落细落实医院、乡镇卫生院属地责任,健全完善上下衔接、左右联动、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新格局,全力推动普法强基工作落地见效。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持久深入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坚持以重点区域为核心普法范围,充分利用广告牌、电子屏、宣传栏、横幅等载体,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范围内各机关、医疗机构大门、服务大厅、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等投放普法宣传语,滚动播出,切实掀起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截至10月30日,区卫生健康系统网络转发普法强基补短板标语、语音、视频12100场次,播放强基宣传标语、普法漫画、语音、视频6100条次。开展法律进机关35次,发放资料600份;开展法律进乡村38次,发放资料850份;开展法律进社区25次,发放资料600份;开展法律进学校32次,发放资料300份;开展法律进其他场所280次,发放资料510份;开展法律进企业26次,发放宣传资料160份。以案释法录音播放110场次。

九是持续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持续发力“五大中心”建设,打造高效急诊急救体系。开展心脑血管及外周血管溶栓、介入手术,提升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能力,不断完善多发伤、复合伤的创伤救治水平。有序推进新“五大中心”建设,上半年已建成肿瘤防治中心、微创介入中心,麻醉疼痛中心和重症监护中心依托疼痛科和重症监护科也按规范开始建设,慢病管理中心目前处于筹备阶段。通过新“五大中心”建设,持续提升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改善东川区患者就医体验。积极推进三级医院复审定等工作,2023年6月份接受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服务质量评估中心现场评审,区人民医院“三级乙等”评审结果暂未公布。

十是全面推进“产业项目攻坚”工作目标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数2.50亿元,完成12,124.00万元,完成率48.50%。项目包装任务数6个,完成3个,完成率50.00%。项目争取任务数4个,完成4个,完成率100.00%。项目开工任务数2个,完成0个。项目入库任务数2个,完成1个,完成率50.00%。向上争取资金任务数5,000.00万元,完成5,677.95万元,完成率113.56%。东川区老年病医院工程改建项目2021年9月30日开工建设,2023年6月竣工,经过消防验收、终验,2023年6月底已投入使用。东川区精神病院整体迁建项目2022年9月19日正式开工建设,计划2023年12月底全部主体封顶断水。

十一是平安建设见成效2023年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事故。修订完善《东川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东川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成立领导小组,责任到人,以此指导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保障决策指挥体系的高效有序运转。制定并印发了《东川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试行)》,以此为基础进行队伍的管理和开展日常工作。我区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共49人,男35人,女14人,主要由应急管理人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构成。于2023年5月已增补卫生应急救援预备队员35人,有力整合队伍结构,形成AB岗角色的互换。以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责任,年初与区卫生健康系统下属单位签订《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责任书》,每月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时段、时间节点加强督导检查,按时按质完成隐患整改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按时报送安全生产相关报表,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总结。每季度定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重点时段、时间节点召开工作会议部署任务。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安全生产交叉检查及回头看”“燃气专项排查整治”“特种设备专项检查”等工作,联合区消防救援大队及市场监管局开展全医疗系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检查出的隐患已及时整改销号。下发了(东川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昆明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宣贯方案)、(东川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规范消防安全台账的通知)、(东川区卫生健康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东川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医疗卫生领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创建工作的方案)等方案,为督促检查整改成果,下发了(东川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整改“回头看”问题清单的整改通知)及(东川区卫生健康局关于“五一”期间抽查五家医疗机构工作情况的通报)等通知和通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政策法规和体制改革科、医政医管科(中医药管理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科)、防治艾滋病科、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管理科、人口监测家庭发展老龄健康科、规划与健康产业发展科、爱国卫生运动协调指导科。所属单位21个,分别是:

1.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本级)

2.昆明市东川区精神病院

3.昆明市东川区中医医院

4.昆明市东川区老年病医院

5.昆明市东川区人民医院

6.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

7.昆明市东川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

8.昆明市东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9.昆明市东川区阿旺镇卫生院

10.昆明市东川区拖布卡镇卫生院

11.昆明市东川区红土地镇中心卫生院

12.昆明市东川区乌龙镇卫生院

13.昆明市东川区舍块乡卫生院

14.昆明市东川区汤丹镇中心卫生院

15.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中心卫生院

16.昆明市东川区因民镇卫生院

17.昆明市东川区碧谷街道中心卫生院

18.昆明市东川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

19.昆明市东川区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分中心

20.昆明市东川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站

21.昆明市东川区储血库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9个。分别是:

1.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本级)

2.昆明市东川区精神病院

3.昆明市东川区中医医院

4.昆明市东川区老年病医院

5.昆明市东川区人民医院

6.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

7.昆明市东川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

8.昆明市东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9.昆明市东川区阿旺镇卫生院

10.昆明市东川区拖布卡镇卫生院

11.昆明市东川区红土地镇中心卫生院

12.昆明市东川区乌龙镇卫生院

13.昆明市东川区舍块乡卫生院

14.昆明市东川区汤丹镇中心卫生院

15.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中心卫生院

16.昆明市东川区因民镇卫生院

17.昆明市东川区碧谷街道中心卫生院

18.昆明市东川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

19.昆明市东川区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分中心

20.昆明市东川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站

21.昆明市东川区储血库

纳入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62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1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8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6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30人(离休0人,退休630人)。

年末其他人员30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3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52辆。超编原因为: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医疗机构救护车有编制无预算,但车辆支出用一般公共预算开支,故实有车辆超编。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62,132.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74.39万元,占总收入的27.4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44,540.82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71.69%;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17.59万元,占总收入的0.8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493.34万元,下降15.6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991.06万元,下降48.36%;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增加4,632.28万元,增长11.61%;经营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134.56万元,下降20.63%。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1.专项债券收入减少。2.疫情放开与之相关的预算收入随之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63,145.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308.92万元,占总支出的87.59%;项目支出7,836.30万元,占总支出的12.4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123.87万元,下降17.2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899.69万元,增加9.72%;项目支出减少18,023.56万元,下降69.70%;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基本支出增加原因为:1.人员薪级工资晋升、职称变动、社保费等相关支出随之增长。2.退休职工人数增加,相关预算经费随之增加。项目支出减少原因为:1.疫情开放后与疫情相关的预算收入减少,支出也相应减少。2.医院专项债券收入减少,支出也随之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308.9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417.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891.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6.8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36.3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47.01万元,主要用于基建类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77.5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就业补助支出40.0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就业见习人员生活补助;残疾人事业支出44.2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残疾人家签服务费;卫生健康事务管理支出615.1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日常各项开支;公立医院支出53.78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公立医院发展;基层医疗机构支出891.07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机构日常开支;公共卫生支出4,659.31万元,主要用开展基本、重大公共卫生所需的各项支出;中医药支出24.35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计划生育事务支出944.2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计划生育奖补、独生子女补助等;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8.80万元,主要用于与其他卫生健康事业有关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89.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8.33%。与上年相比减少1,717.63万元,下降8.76%,主要原因是: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2.新冠疫情物资补助资金、托育建设中央基建投资预算专项资金预算收入减少,支出随之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开展春节系列慰问活动、“两新”组织党建、党员教育培训等工作。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2023年平安云南建设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76.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6%。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的工资、公用经费、退休、辞职、区外调出职工记实职业年金缴费、就业补助、伤残职工补助经费、死亡职工抚恤金等。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6.19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851.4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48.3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8.34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79.27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1.76万元,就业见习补贴28.40万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9.90万元,死亡抚恤67.81万元,伤残抚恤20.43万元,残疾人康复10.85万元,残疾人就业33.3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60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551.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34%。主要用于整个卫生系统的人员支出、公用支出、项目支出。其中:行政运行333.37万元,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404.17万元,综合医院1,042.12万元,中医(民族)医院598.73万元,精神病医院286.62万元,乡镇卫生院2,553.89万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948.05万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908.17万元,卫生监督机构140.13万元,妇幼保健机构684.93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823.51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07.13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557.33万元,其他公共卫生支出57.31万元,中医(民族医)药专项21.64万元,其他中医药支出2.72万元,计划生育机构81.56万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930.33万元,行政单位医疗38.70万元,事业单位医疗469.6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87.42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18万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00.68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51.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4%。主要用于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12万元,决算为13.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万元,决算为8.6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4.73%,完成年初预算的143.6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12万元,决算为4.7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5.27%,完成年初预算的29.1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7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12万元,支出决算为13.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万元,决算为8.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6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12万元,决算为4.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1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各医疗机构的救护车未纳入财政经费保障,发生车辆维修费等费用时需要用公用经费支出,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公务接待费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次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0.48万元,下降60.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4.08万元,下降73.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59万元,增长327.2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各医疗机构新购入救护车一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度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2辆。主要用于卫生监督检查、职业病监督检查、各医疗机构的救护车、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卫生领域各项督导检查,上级医院到东川义诊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23万元,比上年增加6.62万元,增长13.63%,主要原因是预算经费中人均福利费增长,支出随之增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车辆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41,712.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770.53万元,固定资产11,305.5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6,942.93万元,无形资产551.4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141.9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202.1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1,811.6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84.3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2项,账面原值1.2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16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5.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2.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8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1300236101111

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决算公开表20240823045250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