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1300432600801000
昆明市东川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制度及其规范性文件。监督指导行政区域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2.承担兽医、兽药、种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猪屠宰、种子、肥料、农药、动物防疫、植物检疫、渔政、农机、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农产品质量、农村宅基地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的行政处罚工作,行使行政执法职能。3.负责行政案件立案、审理、复核、行政处罚和线索移交工作;负责组织行政案件集体讨论和案件相关材料、文书制作工作,并对案件进行统计分析。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方面:
一是落实安全责任制。年初与市所、乡镇签订全年农机安全责任书及春运农机安全责任书共计19份。二是加大农机监管力度。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农机监理所紧紧围绕巩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区”为工作抓手,把创建巩固工作贯穿到日常工作中,主动把工作职责下沉,把工作重心放在农机安全田间地头的监管,结合“春运”、“3·15”、“春耕备耕”、“6月安全月”及“中秋国庆”等专项整治,加大特殊时期生产安全检查及农资打假行动,至今农机监理部门共出动田间巡查人员150人次,出动车辆30台次,检查田间使用的耕整机、联合收割机共70余台,大中型机械30余台,机械均符合农业机械使用标准。开展农资市场的打假检查及宣传行动4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30余人次,检查农机、水产、种子、农药等农资门市60余家次,结合检查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三是加强宣传力度,积极开拓创新,利用重要时段节日,采取进街天集市、广场、社区、学校、村委会、农户家中等地,多角度多方式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今年共计开展宣传20余次,进社区培训6次,进村组5次,出动车辆30余辆次,出动宣传人员120余人次,发放农机安全宣传资料及物品25000余份,悬挂布标20余条,接受咨询20余人;农机安全进校园1次,受教育学生、教师2000余人。四是加强微耕机专项整治力度。随着微耕机事故频发,结合2023年全市农机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东川区于3月份制定了《东川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以微耕机为主的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落实了整治时间、摸排整治重点、整治措施及工作要求,同时多种措施结合,全面开展了微耕机专项整治工作。一是积极与石油公司对接,借农机购油补贴为契机,严格农村农业机械的使用与建档,为全面摸底排查打下基础。二是积极主动与区宣传部、传媒公司联系,制作我区自己的微耕机安全小视频,大力宣传微耕机安全使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三是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在重要时段积极开展田间道路巡查,四是集中开展和深入田间进行农机安全宣传,发放农机安全宣传资料,增强老百姓对农机安全生产的自我保护意识。
2.渔政执法工作方面:
一是加强日常巡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禁渔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实行每天巡查机制,加大重点水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日常巡查检查力度,结合河长制工作要求,及时成立工作组。组织农业、公安、水务、市场、交运和属地乡镇开展日常巡查,确保金沙江禁捕流域河道安全。今年以来共出动230余车次570余人次开展日常巡查200余次,出动32车次104人次开展夜间巡查30次;巡查中发现制止垂钓人员110余人次,没收鱼竿、网兜等渔具50余件,现场进行宣传教育。联合公安、市场、交通、水务、乡镇等部门开展专项联合执法3次行动。对非法捕捞进行严厉打击,出动执法车辆27台次、执法船只11艘次,出动执法人员70余人次;全年对8起非法捕捞案件进行行政立案处罚,共处罚有关人员18人、罚款10000余元、没收渔具4只。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引导。通过走村入户进餐馆进市场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单,在镇村举办“长江十年禁渔”培训,在河道路口、渡口设置固定宣传栏等方式,多维度地宣传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发放告知书15000余份;结合集市宣传4次。通过各种宣传做到餐馆、群众不买卖、不进食野生鱼类,从源头上遏制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最大限度保护长江生态环境。三是禁渔期情况。春季禁渔期为3月1日至6月30日,禁渔区为全区天然水域。在此期间渔业部门要组织协调多部门联合执法。形成严厉打击涉渔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和长效机制。严厉打击采用电、炸、毒鱼等禁用方法或使用张网、地笼等禁用渔具的犯罪行为。在此期间发现制止垂钓人员100余人次,没收鱼竿、网兜等渔具50余件,现场进行宣传教育。对市场存在销售、收购禁渔期捕获的野生鱼,销售禁用渔具,禁渔期内为非法捕捞的野生鱼发布经营广告和以养殖鱼冒充野生鱼销售等违法行为的市场主体进行查处。进一步规范休闲垂钓行为,让禁渔执法更为精准。
3.“大棚房”问题整治工作方面:
根据“大棚房”问题回潮反弹整治排查工作要求,区农业农村局积极与自然资源局对接,根据排查重点,开展三个百分百排查。三个百分百即:梳理出“回头看”发现问题8个、备案农业设施用地247个以及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卫片执法等各类监督检查发现反馈的疑似"大棚房"问题41个,共计296个。在实际排查过程中,发现有多个图斑号为同一个地块或企业,故排查后去除多余图斑保留一个图斑号,实际排查对象缩减为241个,即梳理出“回头看”发现问题8个、备案农业设施用地192个以及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卫片执法等各类监督检查发现反馈的疑似"大棚房"问题41个。排查共发现问题45宗,其中已经整改10宗,需要进一步完善整改35宗,已制定了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后期将跟踪完善。
4.上级督办办件方面:
今年以来共接上级督办件4个,分别为关于私屠滥宰市长热线件2个,未经定点屠宰进市场售卖猪肉市长热线件1个,检察院检察建议件1个。2个私屠滥宰件和1个未经定点屠宰进市场售卖猪肉的办件已经经过调查核实,处理整改完毕,回复了办件情况,同时也反馈至举报人,得到了认可。剩余检察院检察建议件1个正在办理过程当中。
5.农业行政案件办理方面:
今年以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严格按照“依法行政、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执法工作标准,共办理各类农业行政处罚案件11起。渔政案件7起,动监案件2起,涉及乱堆乱放破坏土地保护1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1起。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录属昆明市东川区农业农村局二级预算单位,只有一个独立核算机构,东编发〔2023〕28号2023年5月下文新成立的单位,属于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大队长室、副大队长室、案审室、询问室、监控室、办公室、财务室、业务厅。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昆明市东川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昆明市东川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单位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7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7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东川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收入合计282.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2.1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04万元,增长6.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04万元,增长6.03%,主要原因:机构撤销人员划转,故总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支出合计282.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35万元,占总支出的99.38%;项目支出1.75万元,占总支出的0.6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04万元,增长6.0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1.09万元,增长8.13%,主要原因:机构撤销人员划转,故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5.05万元,下降74.26%,主要原因:本年只有公岗人员工资,无其他项目;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0.3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2.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5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5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其中:2023年公岗岗位补贴资金1.75万元,用于公益性岗位工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2.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6.04万元,增长6.03%,主要原因:机构撤销人员划转,故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7.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47万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75万元;死亡抚恤支出0.72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9.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7.6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1.17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39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97.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05%。主要用于事业运行人员经费支出179.7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7.91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0.80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2万元,决算为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万元,决算为0.5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47.0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22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2万元,支出决算为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万元,决算为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0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22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未列支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费财政收回指标。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64万元,下降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64万元,下降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指标。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1万元,比上年增加0.95万元,增长5.50%,主要原因是机构划转人员增加,故故机关运行经费也相应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下的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车辆运行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东川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资产总额136.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01万元,固定资产12.4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14.33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4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净值)4.4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6月根据《中共昆明市东川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撤销昆明市东川区农机监理所的通知》(东编发〔2023〕37号)文件,昆明市东川区农机监理所机构予以撤销,其承担的相关职能交由昆明市东川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今后要做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1300432600801111
昆明市东川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823091807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