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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24292-202408-893732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8-23 09:06
名 称: 昆明市东川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东川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8-23 09:06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1300171901000

昆明市东川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东川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管理机制,进一步深化我区“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投资代办服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针政策,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高质量发展。

2.负责拟订有关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投资代办服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3.负责牵头全区营商环境建设,推进营商环境提升优化。对照上级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组织开展全区营商环境评价。做好上级营商环境督查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全区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督查工作。

4.持续深化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组织全区“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行政审批改革实施意见、对策建议、工作措施、管理制度的拟订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梳理东川区权责清单,并依据权责清单,指导、协调、督促区级部门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设立、进驻、办理及审批流程调整和优化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区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

5.负责省政府批准的区属各职能部门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的行政审批工作。

6.牵头协调各进驻单位之间、进驻单位与综合窗口之间的工作关系。负责区级有关部门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开展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加强对政务大厅、审批大厅及其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及监督,做好政治教育、学习培训、后勤保障和年度考核等工作。推进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为民服务站建设。

7.推进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投资服务+党群服务”及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负责全区行政审批业务系统建设和管理。整合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平台、投资项目审批在线监管平台等资源,依托昆明市“政务云”,管理东川区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推动政务服务网上平台与部门审批自建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

8.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履行对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综合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工程建设招标条件备案及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备案。管理综合评标工作、招标代理工作、投标及竞买保证金、人民监督员、投资审批中介超市。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融资服务工作。

9.推进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调解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争议及纠纷并受理投诉。对相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涉嫌违反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10.负责全区电子政务工作的管理协调、运行维护等工作。

11.负责对乡镇(街道)、村(社区)为民服务中心(站)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督查。

12.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报告及沟通联系,承办上级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交办的工作。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不断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把党的建设放在更加突出重要位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党费收缴等制度。进一步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推进“东川雁阵”基层党建“三大行动·十项工程”重点工作,找问题、明差距、补短板、促发展。推进党建、业务一体化发展,准确把握机关党建“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工作定位,以强党建为统领,围绕政务服务局重点工作,搭建有效工作载体,将党建工作与本部门、本行业业务工作相结合,提高党建与营商环境中心工作的“融合发展”共识。突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健全集体学习等各项制度,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全力提升局党组及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持续加强营商环境统筹协调,根据上级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要求,谋划好2023年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建立健全营商环境制度机制。继续实行领导小组“月调度”机制。区营商办每月、“八大环境”牵头单位每季度组织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推动工作落实。牵头实施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按照三年攻坚行动方案,明确2023年度攻坚任务,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和“八大环境”子方案,并组织各指标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推进落实。继续组织各指标牵头部门认真完成全市“当好营商环境排头兵”大讨论大竞赛考核测评,督促强政策落实、问题整改和市场主体投诉件的办理,争取在大竞赛中进位争先。组织各指标牵头部门持续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优秀经验做法,积极推进各指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措施,并在改革创新的基础上,持续总结、提炼和上报特色亮点、典型案例,强化对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做好东川政务抖音号、微信号等新媒体宣传推广工作,争取2023年抖音号关注人数增加到1000人,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增加到1500人。持续开展政策落实和问题整改“回头看”定期开展政策落实和问题整改“回头看”,针对未落实政策及未整改到位问题,再强化督促,持续跟进,确保按期整改完成。加强与市级对口牵头部门的汇报、沟通督促指标牵头单位积极主动向市级对口部门做好工作汇报沟通,落实市级牵头部门工作任务和要求。

推动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一门进驻”。以政务服务中心整体迁建为契机,按照国家、省、市“应进必进”相关工作要求,积极协调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公积金中心等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现企业群众“只进一扇门,办妥万家事”,确保行政审批事情全部入驻政务中心综合窗口接件受理,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一网审批,办事不求人,最多跑一次。落实首席代表制度,大力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对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集中受理的即办件,实行“首席代表”制度,要求各相关单位委派熟悉业务、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本单位政务服务“首席代表”,单位授予“首席代表”审批决定权、审批上报权、组织协调权,达到及时办理的审批事项窗口能受理也能审批,大力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同时,强化内部监管,做到既充分授权,又严格限制窗口的自由裁量空间。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针对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材料多、环节繁、跑次多、时限长等痛点,依托省政务服务平台,牵头组织区市场监管、区人社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住建局等7家单位围绕企业从设立到注销、个人从出生到身后的全生命周期,以工程建设项目高频事项为重点,推动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多个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逐项梳理形成“一件事”目录清单,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落地落实。以市级部门推出的16件主题事项为重点,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在全区进行推广。对标先进,争取实现两项创新。持续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优秀经验做法,结合东川实际,力争2023年“政务服务”指标实现不低于两项的改革创新,并在改革创新的基础上,不断总结、提炼,形成典型经验做法,在更多领域复制、推广。

全面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全面落实“好差评”制度。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实现窗口评价器全覆盖,做到一事一评,一次一评。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各服务窗口全面张贴“好差评”评价二维码,引导办事群众主动对办事人员进行评价。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动态调整、取消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省市要求,持续做好国务院、省、市政府下放事项承接工作,进一步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等事项。严格执行《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管理暂行办法》。落实“五级十二同”要求,持续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规范化管理,动态调整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调整权责清单公示及取消工作。持续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根据省市安排,动态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调整、取消。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常态化监督检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确保行政审批工作有序开展。深入推进“七办”服务。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成熟度,深入推进“一窗通办”、“一网通办”、“掌上办”、“一次办成”、“马上办好”、“就近申办”、“全市能办”,按要求完成市级下达指标任务并确保工作质量。持续推动“减证便民”。组织各部门全面深度清理政务服务事项证明材料,通过“五个一批”(“依法依规取消一批”、“情形梳理减免一批”、“告知承诺免提交一批”、“数据共享免提交一批”、“协同查证免提交一批”),最大限度精简和优化各类办事材料。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解决企业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多头跑等问题。深化便民利企。按照省级统筹,推动水电气网、公证、法律援助、快递等服务事项进驻服务平台,提供适老化和个性化服务。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在更大范围内提供“24小时不打烊”的在线政务服务。强化“马上办企业服务直通车”窗口,开通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直通车”,实施“一对一”全程无偿代办帮办,帮助企业有效解决投资审批中的问题。加大“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力度,把工作重点从注册认证人数转移到实际办件数量,引导区级各部门单位把“一部手机办事通”用于实际开展业务中。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在省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与部门自建业务系统对接的基础上,进一步打破“数据壁垒”,完成部门之间信息对接、业务协同、数据回传,实现“系统通、数据通、业务通”。深化推动事项同源、服务同源,做好门户网站设置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链接及精准跳转服务页面工作。推进区乡村三级政务服务办件数据汇聚工作,确保100%汇聚至省政务服务平台。根据全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要求,认真对全区各部门、单位监管事项进行梳理,按上级要求对各项监管事项进行“互联网+监管”改造。

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强化监督管理,全面应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贯彻落实省发展改革委《2022年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确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使用率、在线开标率、交易项目电子化率均达到 100%。推进“应进必进”,做到“平台之外无交易”;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原则上不再收取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免收投标人保证金。全面取消企业入场交易的招标条件备案、专家抽取审核、场地预约确认等非必要环节;深入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专项治理,推动构建更加公正、 阳光、透明的交易环境。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优化招投标营商环境。继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招标投标工作,持续推行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提高招投标活动透明度;全面开展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继续鼓励招标人降低或减免投标保证金,减轻投标人负担,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严格履行监管职能。认真做好前期备案管理,加强招投标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对重大工程项目进行监督和抽查,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充分利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继续全面推进远程异地评标、远程抽取评标专家等常态化工作,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完善远程异地评标工位制工作。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强与行业监管部门和综合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督合力重点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行业主管部门既是招标人又是监督人的项目重点进行监督抽查,严格规范服务和监管程序,保持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不动摇,开展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始终维护好东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秩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务管理科、行政审批和交易监管科、信息科。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昆明市东川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局机关)

2.昆明市东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昆明市东川区投资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昆明市东川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纳入昆明市东川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所属单位中昆明市东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昆明市东川区投资服务中心不单独核算。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25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5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718.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8.2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2.34元,增长22.5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2.34元,增长22.5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因为相较2022年,2023年基本支出除人员工资及各项社保缴费正常增长外,2023年项目收入增加125.41万元,项目数量及金额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713.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5.31万元,占总支出的65.20%;项目支出248.35万元,占总支出的34.8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7.79万元,增长21.8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39万元,增长0.52%;项目支出增加125.41万元,增长33.5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因为相较2022年,2023年基本支出除人员工资及各项社保缴费正常增长外,2023年项目支出增加125.41万元,项目数量及金额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5.3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46.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8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8.3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情况为东川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运维工作经费及运维经费缺口资金项目43.90万元,东川区免费公章刻制及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项目经费18.00万元,东川区政务局“互联网+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建设项目经费40.00万元,东川区e办通政务服务终端项目经费项目40.00万元, 东川区政务局办公场所租赁项目经费94.32万元,东川区政务局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项目12.13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25.41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项目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3.66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27.79万元,增长21.81%,主要原因是因为相较2022年,2023年基本支出除人员工资及各项社保缴费正常增长外,2023年项目支出增加125.41万元,项目数量及金额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0.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3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维持政务大厅正常工作运转的开支和政务局2023年项目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支出和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生活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0.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5.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4万元,决算为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4万元,决算为0.4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82.9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4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4万元,支出决算为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0.54万元,决算为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9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实现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34万元,增长306.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4万元,增长306.7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昆明市政务局和各县区政务局到东川区政务局考察交流学习营商环境工作次数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 批次),接待人次7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昆明市政务局和各县区政务局到东川区政务局考察交流学习营商环境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80万元,比上年减少-1.15万元,下降-5.78%,主要原因是因为2023年在职人员比2022年少2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0.94万元、水费0.13万元、电费1.09万元、邮电费0.56万元、差旅费0.12万元、会议费0.05万元、公务接待费0.45万元、工会经费5.87万元及其他交通费用9.5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东川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175.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17万元,固定资产153.1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2.21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8.7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0.4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4.3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无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1300171901111

昆明市东川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823085102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