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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24292-202408-893688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8-22 17:23
名 称: 昆明市东川区植保植检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东川区植保植检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8-22 17:23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1300432600901000

昆明市东川区植保植检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实施对重大农业有害生物即病、虫、草、鼠害等的预警工作,通过对病、虫、草、鼠害的监测,为政府领导决策科学的理论依据。实施对重大有害生物防控技术指导及推广工作,特别是对发生面积大,危害严重的病、虫、草、鼠害的防治提出相应有效的防治技术,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实施植物检疫,对辖区内的农业生产所使用种子,苗木及农产品的调动进行检疫,防止危险农业有害生物的传播和扩展。实施有害生物防控无害化技术推广,在推广有害生物防治技术的同时,控制高毒、高残留、污染大农药的使用,推动农产品向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方向发展。配合工商、公安、技术监督等部门进行农药市场管理,规范农药经营、使用,打击非法行为,限制剧毒、高毒农药销售、使用,实施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工作。对新技术新农药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认真开展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控工作

1)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今年东川区的病虫草鼠害预测预报工作,按照系统观察与大面积普查相结合,当年资料与历史资料相结合,本地资料与邻近地区相结合,经验预报与统计预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确保预测预报的准确率在95%以上。2023年上报监测报表563期,准确掌握病虫发生动态,发布病虫情报5期,及时指导防治。全年短期预报准确率达98%以上,长期预报准确率达95%以上,为指导东川区大面积有害生物防治及时提供准确信息。

2)病虫害发生及防治情况。2023年小麦、玉米、水稻、马铃薯、蔬菜等农作物病虫草鼠害发生面积176万亩次(其中:病害31.12万亩次、虫害91.45万亩次、农田草害22.67万亩次、农田鼠害30.76万亩次),防治面积281万亩次(其中:病害51.92万亩次、虫害145.08万亩次、农田草害41.7万亩次、农田鼠害42.3万亩次),挽回损失4288.9吨(其中:粮食作物992.9吨、蔬菜3266吨、其它30吨)。实际损失289.6吨(其中:粮食作物81.6吨、蔬菜206吨、其它2吨)。

3)积极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促进农业生产安全。全区粮食作物开展绿色防控示范10.7万亩(其中:水稻治0.7万亩,小麦1万亩,玉米6.5万亩,马铃薯2.5万亩),粮食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54.68%。

4)加强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大力推进植保社会化服务。2023年,为更好地保障农业的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生态环境安全,充分发挥植保工作的社会性、公益性职能,植保站全面开展了农作物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全区共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55.1万亩次(无人机防控作业面积8.69万亩次),发放统防物资11.8吨,防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推进植保社会化服务奠定了积极的基础。

5)积极开展农作物病虫害防控技术培训工作。按照减药增效针对东川区主要病虫害、突发性病虫害的种类、危害症状的识别、发生危害规律、农药安全使用、防治方法和技术等,采用集中培训和现场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24期,培训群众1914人次,其中,科学安全用药培训13期1095人次;红火蚁防控技术培训4期285人次;草地贪夜蛾识别及防治技术培训3期190人次;水稻、马铃薯高产技术培训2期162人次;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培训2期182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

2.加强植物检疫工作,做好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测防控

1)认真实施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工作。东川区严格按照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规程规定,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开展了检疫工作。受理制种基地产地检疫1件,面积711亩,检疫合格玉米种子121吨。

2)检疫性有害生物防治情况。2023年共防治检疫性有害生物红火蚁1.1万亩次,红火蚁防控技术培训4期285人。

3)积极开展植物检疫宣传月活动。为加大东川区植物检疫法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力度,推进全区检疫执法监管和疫情阻截防控等重点工作落实,东川区植保植检站于2023年9月,认真开展宣传活动,开展培训一期81人次,发放植物检疫宣传资料等1100余份,简报一期。

3.扎实推进农残检测工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蔬菜质量安全工作,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结合我站工作实际,加强蔬菜产品质量监测抽检工作,严密监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确保上市蔬菜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做到每周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市场进行抽检,对问题高发产品加强抽检频次,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严防不合格蔬菜农产品进入市场,严格把好蔬菜农产品准出、准入关。2023年,无重大蔬菜农药残留事故发生。

1)蔬菜农残快速检测。样品抽样涉及城区4大农贸市场及全区蔬菜生产基地,涉及本季蔬菜茄果类、叶菜类、瓜类、豆类、其他类五大类蔬菜。2023年,检测任务4000个,目前抽样检测4036个,合格率100.00%,完成检测任务100.90%。每周分别向区农业局、昆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上报检测报表,及时反映我区近期的蔬菜安全状况。

2)蔬菜农残定量检测。2023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抽取东川区内蔬菜、水果具有代表性、能反映当地农产品生产和管理水平的农产品进行定量检测。2023年,定量检测检测任务500个批次,共检测502个样品,合格498个,合格率99.20%,完成检测任务的100.40%。

4.严格农药监管工作

2023年,植保站全面加强农药经营和使用监管工作,切实维护农药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加强蔬菜生产基地农药监督整治。建立基地农药使用监测档案,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等工作,通过不定期对生产基地相关制度的制定、农药进货凭证、施药记录情况、安全间隔期等情况进行检查,了解基地的农药使用情况。2023年,共出动执法人员9人次,检查种植基地12家次。经检查,无违规使用农药行为。

2)清理整顿农药经营主体。自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植保站积极落实农药经营许可办证相关工作。通过QQ、微信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农药经营许可的具体条件,使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家喻户晓;同时,严格把关、严格标准、严格审批条件、时限发放农药经营许可证,规范农药经营行为。2023年,按照规定,依法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7份,签订《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承诺书》7份,注销《农药经营许可证》8份。

3)加强农药市场监督管理。结合农资打假行动、无证无照经营查处等活动开展工作,采取例行随机抽查、专项抽查、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农药门市农药相关许可证件是否齐全,进销货电子台账是否完善,标签二维码标注是否规范,是否违规经营使用禁限用农药,是否非法销售假冒伪劣和高毒高残留农药等行为。2023年,出动64人次检查经销店检查农药店86家店次。经检查,未发现违规经营现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农村集市流动经营现象、进销货电子台账记录不全、农药分类摆放不规范、灭火器过期现象,已要求限期整改。通过有效监督管理,农药市场稳定。

5.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加强示范区建设,推进病虫综合治理。以农药减量控害保安全为目标,根据农作物不同阶段主要病虫发生危害特点,制定病虫害综合防控技术规程,建设防控示范区,明确主推技术和技术指导负责人,科学开展病虫害综合防控措施,大幅提高病虫防控标准化水平。

1)水稻绿色防控示范。建设东川区2023年主要粮食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示范区1个,建设面积2000亩,种植作物以水稻为主,示范推广应用水稻绿色防控技术模式(即:水稻移栽前采取水旱轮作、耕沤灭蛹技术+害虫成虫发生期安装太阳能杀虫灯、昆虫信息素诱杀二化螟、三化螟+植保无人机喷施生物农药、高效低毒农药技术模式)和机械化耕种管理模式,在“耕、种、管、收”各个生产环节全程进行机械化运行管理。

2)马铃薯晚疫病精准防控示范。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百亿斤粮食增产行动和“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在碧谷街道李子沟村、红土地镇花沟村、新田村建立马铃薯晚疫病精准防控示范区2个,示范面积4041亩,其中,“合作88”等品种马铃薯晚疫病精准防控示范面积3000亩,平均亩产2201.1kg,比农户自防亩增产927.1公斤,增幅72.8%,亩均增收1854.2元。东川大洋芋“开花薯1号”示范面积1041亩,平均亩产1351.0kg,比农户自防亩增产366.8公斤,增幅37.3%,亩均增收2567.6元。综合不同品种、不同价格等因素,示范区马铃薯共增产3131.9吨,预计增加农民收入801.69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在提高我区马铃薯单产、增加总产等方面积累了成功经验,拓展了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为保障我区粮食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

3)创建绿色防控技术模式。根据农业农村部《2023年“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东川实际,在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工作的基础上,总结形成了《云南省东川区大蒜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模式》,入选全国100套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模式,为促进农药减量增效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奠定了积极基础。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财务室、病虫预警室、农残检测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昆明市东川区植保植检站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昆明市东川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植保植检站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东川区植保植检站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植保植检站2023年度收入合计403.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3.9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4.27万元,下降9.8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4.27万元,下降9.88%;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减少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植保植检站2023年度支出合计403.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29万元,占总支出的71.62%;项目支出114.64万元,占总支出的28.3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4.27万元,下降9.8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14万元,下降4.03%;项目支出减少32.12万元,下降21.89%;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减少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植保植检站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9.2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3.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植保植检站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4.6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东财预〔2023〕1号2022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支出11.00万元。

2.东财预〔2023〕1号东川区2022年病虫害监测与防控项目专项资金支出1.80万元。

3.东财预〔2023〕1号东川区2022年农药减量示范建设项目专项资金0.60万元。

4.东财预〔2023〕1号东川区2022年“千人一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补助资金支出4.09万元。

5.东财农〔2023〕12号东川区2023年病虫害疫情监测与防控项目补助资金支出0.24万元。

6.东财预〔2023〕1号东川区2022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补助资金支出1.10万元。

7.东财农〔2023〕74号东川区2023年红火蚁防控项目补助资金支出27.00万元。

8.东财农〔2023〕74号2023年东川区粮食增产行动马铃薯晚疫病精准防控试点项目补助资金36.60万元。

9.东财农〔2023〕74号东川区2023年主要粮食作物病虫害防治补助项目资金支出29.60万元。

10.东财社〔2023〕2号2023年公岗岗位补贴资金支出1.41万元。

11.东财综〔2023〕7号2023年东川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资金支出1.21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植保植检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3.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44.27万元,下降9.88%,减少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7%。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0.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05.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64%。主要用于事业运行193.49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0.24万元;病虫害控制1.1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4.09万元;防灾救灾93.20万元;农业生产发展13.4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8万元,决算为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万元,决算为1.2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28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植保植检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8万元,支出决算为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万元,决算为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28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昆财行〔2023〕21号)要求,结合我单位经费预算使用情况和工作需要,将年初预算下达的公务接待费调剂为办公费列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80万元,下降59.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80万元,下降59.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严则,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的要求,精打细算,严控一般性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本单位科技人员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批0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植保植检站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东川区植保植检站资产总额44.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0万元,固定资产40.7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7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7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植保植检站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13004326009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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