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1300133300101000
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
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秩序的责任。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规范性文件、产业政策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城市建设计划、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统一管理城市建设和城乡维护资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的责任。负责全区城市排水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城镇排水监督管理及排水许可审批工作;负责城市排水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的计划并监督实施。
3.承担规范全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商品房预售许可和房产交易管理;拟订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并监督执行;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4.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改革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拟订全区住房制度改革规定并组织实施。
5.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城镇住房规定、住房保障规定并组织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城市更新改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6.承担执行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监督执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
7.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监督管理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建筑施工、建设监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8.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权限范围内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营运和应急管理。
9.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集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集镇和村庄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指导旅游小镇建设。
10.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11.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核;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和指导震后恢复重建工作;参与震后应急抢险相关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
12.承担全区城市燃气行业管理的职责。负责拟订全区城市燃气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燃气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城市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和新建、扩建、改建城市燃气工程立项的初审。
13.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14.承担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编制全区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城市防空袭方案及保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订全区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地下人民防空设施项目的审批、检查和验收;负责做好战时人民防空工作;负责全区人民防空设施设备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任务指标方面,一是主要涉及3个经济指标,分别是建筑业产值、商品房销售、房地产从业人员劳动工资。建筑业产值目标任务:2023年建筑业总产值全年目标任务为500,000.00万元,同比增长20%;完成情况:2023年第三季度建筑业总产值完成数据为195,700.00万元,同比下降31.50%,第二季度建筑业增加值4.87亿元,同比增下降2.40%。2023全年预计完成250,000.00万元,同比下降39.91%。商品房销售目标任务:2023年区级目标任务同比增速20%,市级目标任务同比增速0%;完成情况:2023年1-9月全区商品房销售面积24066.16平方米。去年同期商品房销售面积为40586.53平方米。今年1-9月相较去年同期商品房销售面积指标下降40.70%;房地产企业从业人员劳动工资报酬目标任务:2023年区级目标任务同比增速10%,市级目标任务同比增速5%。完成情况:2023年三季度房地产企业从业人员劳动工资报酬同比增长-4.60%。二是主要涉及3项重要任务,分别是五个一百项目工作、城市大竞赛、招商引资工作。截至目前,五个一百项目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关于印发《东川区“产业项目攻坚年”行动推动“三个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办通〔2023〕9号)文件要求,区住建局2023年全年任务数为:1.项目包装8个;2.项目争取4个;3.项目开工7个;4.项目入库7个;5.固定资产投资70,000.00元。完成情况:项目包装完成8个,完成率100%;项目争取完成1个,完成率25%;项目开工完成13个,完成率186%;项目入库完成13个,完成率186%;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9,800.00万元,完成率99.70%。城市大竞赛工作:主要是东川区2023年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为“昆明市东川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专项债项目)和“昆明市东川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两个项目,其中“昆明市东川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118个小区,4883户,改造面积36.62万平方米,总投资26,771.00万元;“昆明市东川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30个小区,1721户,改造面积为13.77万平方米,总投资为4,818.80万元。2023年一季度,东川区报送开工率为100%,考核情况为昆明市第一名;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任务:项目引进1个、投资开工1个、省外内资50,000.00万元;完成情况:完成1个项目引进项目,省外内资4,165.00万元。
2.项目推进方面,主要是涉及5个重点项目,分别是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城市综合管廊改造项目、东川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东起路绿道建设项目、东海路(兴铜路)延长线建设项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3年实施改造30个老旧小区,总投资4,818.81万元,改造总建筑面积13.76万平方米,涉及1721户居民的86栋住宅。已签订设计、施工、监理合同,设计、施工进场,设计方案通过评审,施工方正在拆除违章建筑,改迁供电线路,修整小区树木,清理场地,外墙防渗改造、场地混凝土浇筑、地下管网铺设;城市综合管廊项目:对东川区古铜路、东起路、凯通路、凯通北路城市综合管廊新建和修复工程,总投资125,870.00万元,目前凯通北路支线项目(一期)已完成546米道路及附属设施建设,正在进行剩余道路路面及附属设施建设;古铜路(二期)改造工程已完成土方开挖和雨污水管安装,正在进行土方回填作业;东川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主要是新建东川区污水处理厂,完善东川区雨污分流工程、城市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集镇污水收集处理工程(污水管网工程、污水处理设施)、供水新建工程等工程,总投资107,900.00万元;东起路生态廊道建设项目:对东起路南段实施1.80km荧光跑道、绿化工程、智慧驿站、城市家具、大桥亮化及配套设施工程,总投资约950.00万元,该项目已于2023年8月24日完成项目预验收。东海路(兴铜路)延长线建设项目:对东海路、达贝路、兴铜路延长线共3条道路进行新建,总投资20,535.87万元。目前已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已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正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3.审批事项方面,主要是涉及8个审批事项,分别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建筑业企业资质、房地产开发资质、燃气供应许可、建筑消防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申报建筑质量监督、申报安全生产监督,截至目前,完成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4个、完成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1个,完成建筑企业提升、增项、变更以及建筑业业绩初审27件,完成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事项3件房管科),完成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2件,完成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8件协助完成建筑消防设计审查8件、施工图设计审查2件、申报建筑质量监督2件、申报安全生产监2件。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建筑业管理科、财务人事科、工程项目管理科、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53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7人(离休0人,退休3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8,945.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45.5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8,716.09万元,下降84.4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8,716.09万元,下降84.49%;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2022年收到专债项目资金50,000.00万元,2023年无新增专债项目,收入相应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8,945.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0.50万元,占总支出的14.99%;项目支出7,605.01万元,占总支出的85.0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9,541.09万元,下降84.7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51万元,下降0.78%;项目支出减少49,530.59万元,下降86.69%;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2022年收到专债项目资金50,000.00万元,2023年无新增专债项目,支出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40.5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98.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2.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605.0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6万元,其中其他商贸事务支出6.5万元,档案事务支出0.25万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7万元,其中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82万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3.5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433.07万元,主要用于工程建设管理1,814.72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6.88万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3.36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01万元,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588.10万元;农林水支出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55.41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981.63万元,农村危房改造21.30万元,老旧小区改造4,152.4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57.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43%。与上年相比增加1,222.11万元,增长17.13%,主要原因是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其他商贸事务支出,档案事务支出,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3.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3%。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伤残抚恤金、死亡抚恤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5.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721.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5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工程建设管理,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社会发展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247.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78%。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6万元,决算为4.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万元,决算为3.6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4.6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6万元,决算为0.6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5.35%,完成年初预算的47.7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6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6万元,支出决算为4.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5.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万元,决算为3.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6万元,决算为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7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三公”经费支出相应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71万元,下降14.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1万元,下降52.0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三公”经费支出相应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保障住建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招商引资、考核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42万元,比上年增加1.37万元,增长3.35%,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录用一名公务员,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所需要的办公用品购置、培训费、差旅费、招待费、工会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资产总额260,149.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801.92万元,固定资产55.0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36,990.00万元,无形资产3.3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212,299.04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2,513.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9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13001333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