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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24292-202408-893471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8-22 11:44
名 称: 昆明市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8-22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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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1300330301000

昆明市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区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2)提出昆明市东川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任务及有关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战略规划、政策、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有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问题。参与拟订全区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4)组织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有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化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5)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建议。配合做好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申报中央分配的财政性建设资金和省、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区级财政前期工作经费。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审核建设项目。规划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7)统筹推进落实国家、省、市区域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8)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问题并统筹衔接有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问题。加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10)跟综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有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承担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有关工作。协调落实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进出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发展规划。

11)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3)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4)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和省列名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加强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监测预警,按照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有关工作。

15)组织分解“数字昆明”各项任务并跟踪督促落实,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工作,协调推进数字经济发展。

16)贯彻落实昆明市“一带一路”及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重大规划、重大政策和年度工作安排,积极融入昆明市国际中心城市建设。

17)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及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18)承担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区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全区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19)管理全区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负责区级储备粮棉糖行政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制定的粮棉糖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20)负责区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区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区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区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区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21)根据全区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区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区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的国家和省、市、区投资项目。

22)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23)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订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贯彻落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4)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能源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研究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拟订或贯彻落实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及燃料乙醇等能源的产业政策。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全区规定权限内的能源行业管理,执行国家、省、市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组织推进电力、水电、新能源、长输油气管道等能源项目建设。指导能源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全区天然气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提出区级石油、天然气储备和动用建议。协调推进能源科技装备项目。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能源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协调对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参与拟订与能源有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

25)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6)职能转变。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强化制定全区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及时修订调减政府定价目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27)有关职责分工

与昆明市东川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昆明市东川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负责成品油流通的监督管理;昆明市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负责清洁油品的推广利用工作,负责成品油管道建设和运行安全管理。

与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昆明市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有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有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区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与昆明市东川区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昆明市东川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全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建议,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昆明市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制定年度购置计划,报区政府审批,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昆明市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昆明市东川区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与昆明市东川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昆明市东川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负责电网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城市电网建设。昆明市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电网建设项目的初审和申报工作,组织实施农村电网建设改造。昆明市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分解“数字昆明”各项任务并跟踪督促落实,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工作,协调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昆明市东川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负责制订“数字昆明”东川发展规划、支持政策等。

与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镇燃气的行业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城镇天然气推广利用工作,负责城镇燃气管线项目的建设管理。昆明市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天然气总体利用发展工作,负责天然气长输管线的建设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天然气应急储备的管理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 围绕大局,提升服务决策能力

1)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报告撰写

2023年2月2日由东川区发展改革局牵头撰写的《昆明市东川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通过昆明市东川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全面总结了东川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提出了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以上,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10%、12%以上。

2)全力以赴做好经济运行监测工作

当前主要经济指标发展情况。目前,地区生产总值1-3季度地区生产总值完成同比增长0.2%,预计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同比下降1.1%左右(不含市级衔接)。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6%左右;第二产业增加值下降23%左右;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3.5%左右。规模以上工业1-9月总产值完成70.77亿元同比下降18.6%加值同比下降20.7%。全年预计完成工业总产值100.46亿元,同比下16.6%;规上工业增加值预计同比下降21.1%。 建筑业1-3季度总产值完成19.57亿元,同比下降32%;建安增速预计下降-15%左右。全年总产值预计完成25亿元,同比下降39%,房地产销售面积:预计年度完成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7%。贸易1-9月全区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同比增长17%;其中限上批发业完成3.58亿元,同比增长50.8%;限上零售业完成1.97亿元,同比增长27.7%;限上住宿业完成0.13亿元,同比增长3.5%;限上餐饮业完成0.46亿元,同比增长26.8%。全年限额以上批发业预计完成7.78亿元,增长43%左右;限额以上零售业预计完成2.8亿元,增长27.9%左右;限额以上住宿业预计完成1651万元,增长4.2%左右;限额以上餐饮业预计完成6014万元,增长17.6%左右。全口径社消预计完成16%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9月完成投资61.24亿元,同比下降10.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月完成6.23亿元,同比增长71.5%。

科学测算GDP支撑性指标。年初制定了《东川区2023年重点经济指标预期目标分解表》,由《中共昆明市东川区委办公室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川区“产业项目攻坚年”行动推动“三个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办通〔2023〕9号)印发。细化分解了地区生产总值49项支撑性指标其中东川不涉及指标3项与市级主管部门和区内各数据提供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为做好GDP核算奠定坚实基础。

健全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进一步增强经济研判的前瞻性、针对性和科学性,全面、准确、及时掌握经济运行态势,及早发现和解决经济指标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全区2023年各项经济指标顺利完成,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经济运行指标监测按照分模块、分类别的方式,将东川GDP46项指标进行监测分析,一级经济指标4个,二级经济指标42个。其中,采用月报指标20个,采用季报指标22个,其中错月指标17个,错季指标9个。

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切实做好月度GDP监测,及时掌握GDP基础数据,坚持预报、预警、会商、分析“四项制度”,落实好经济运行、工业经济、固定资产投资、商贸服务经济等7项调度制度,坚持每季至少召开一次经济运行分析调度会,强化关键指标、薄弱环节、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调度分析,及时研究解决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截至10月上旬由区级召开经济运行分析调度会8次,区发展改革局召开调度会10次。

2. 多措并举促进经济平稳发展

1)制定促进经济稳定政策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动经济回稳向好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用好用活用足省、市稳经济政策措施,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确保经济回稳向好,全力推进“三个示范区”、“六个东川”建设。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制定《东川区贯彻落实省市2023年经济回稳向好系列政策措施任务进行分解》,并于3月31日由区政府办印发。

2)宣传经济相关政策

邀请工业类企业、服务业类企业、农业类企业共12家单位召开座谈会,并就《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东川区贯彻落实省市2023年经济回稳向好系列政策措施任务进行分解的通知》“经济安全在身边”进行了宣传讲解12位企业负责人就此次经济回稳向好系列政策和经济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行发言,一方面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提振了企业发展信心,促进全区经济企稳回升另一方面增强企业的国家安全意识和爱国热情,强化了企业履行维护经济安全的义务和责任,营造了“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3)加快市场主体培育

落实促进服务业企业(不含批零售业和住餐)市场主体倍增培育任务。按照昆明市《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川区2023年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东川区促进服务业企业(不含批零售业和住餐)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按照乡镇街道进行了任务分解截至9月底服务业企业(不含批零住餐)2023已完成505户,完成区级目标65976.63%,市级目标533户的94.75%

4)做好十四五中期评估工作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云发改规划〔2023〕200号)要求,为做好东川区“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区发展改革局印发《东川区做好“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方案》(东发改〔2023〕9号),已完成《东川区“十四五”规划中期执行情况报告》初稿,并于8月15日、10月16日向各单位征求意见,目前正在针对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预计于11月初完成报告修改等程序,11月底前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完成“十四五”规划调整。

3. 突出重点,全力扩大有效投资

1全力以赴向上争资

截至10月底,东川区完成向上争取资金上报数17693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18527万元,省级资金58407万元。1-9月,市级认定完成17387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9055万元,省级资金44825万元,市级进度排名第二

2做深做实项目谋划

2024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储备情况。经梳理东川区共储备项目182个,总投资267.3亿元,2023年底累计完成投资24.56亿元,2024 年计划完成投资116.2亿元,其中投资超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有65个,总投资246.9亿元,2023年底累计完成投资24.26亿元,2024年计划完成投资98.58亿元。

2024年涉农资金项目谋划情况2024年拟报市级领导小组审定项目112个,其中37个续建项目、75个新建项目。112个项目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拟建议安排资金5.28亿元,75个新建项目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拟建议安排资金3.05亿元。

中央预算内项目储备情况2024年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的项目共计60个,总投资101.19亿元,拟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37.75亿元。其中8个项目为在建项目,总投资28.98亿元,中央预算内资金需求为7.07亿元;52个项目为2024年计划新开工项目,总投资72.21亿元,中央预算内资金需求为30.68亿元。

省预算内项目储备情况2024年拟申请省预算内资金的项目共计69个,总投资187.86亿元,拟申报省预算内资金24.42亿元。其中,14个项目为在建项目,总投资42.02亿元,省预算内资金需求为13.08亿元;55个项目为2024年计划新开工项目,总投资145.84亿元,省预算内资金需求为11.34亿元。

增发国债项目储备情况。东川区共储备2023年增发国债项目21个,总投资31.51亿元,国债资金需求20.44亿元。其中:区水务局14个,总投资21.77亿元,国债资金需求14.29亿元;区住建局4个,总投资5.96亿元,国债资金需求3.12亿元;区应急局1个,总投资3.31亿元,国债资金需求2.65亿元;区自然资源局1个,总投资0.24亿元,国债资金需求0.22亿元;区气象局1个,总投资0.22亿元;国债资金需求0.17亿元。目前项目已经全部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上报市级部门审核。

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储备情况。东川区2024年谋划包装储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共计28个,总投资117.90亿元,债券资金需求49.10亿元。其中10个项目已经通过省发改委审核,总投资28.90亿元,债券资金需求11.58亿元;未通过省发改委审核和新包装项目共计18个,总投资89亿元,债券资金需求37.52亿元。

2024年省级重大项目储备情况。2024年共储备省级重大项目目前上报21个等待国家审核,总投资188.77亿元,2024年计划完成投资45.47亿元。

3)统筹推进项目建设

做好项目跟踪服务,全力推进2023年项目建设。一是区级54个重点项目,总投资553.5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122.5亿元2023年东川区有市级重大项目53项,总投资330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9.48亿元,1-10月全区市级重大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8.2亿元,占全年投资计划的20.3%。

制定东川区2023年“五个一百”项目行动计划。为统筹抓好各项项目指标工作,从项目包装、项目开工、项目入库、新争取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个方面,对全区2023年项目任务进行分解。全年总计项目包装236个,1-10月已完成项目包装317个,超全年目标23个;项目开工135个,1-3季度完成开工145个,超全年目标10个;项目入库130个,1-3季度已完成项目入库135个;已完成向上争取项目72个;固定资产投资全年计划110亿元;截至目前固定资产投资已完成65.3亿元,占市级下达全年目标任务(110亿元)的59.4%。

强化统筹协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一是通过举行季度开工仪式,以项目开工推进项目建设。截至11月,项目中心牵头,配合相关项目单位举办项目开工仪式2次,共集中开工项目74个,总投资30.56亿元。二是定期开展项目调度。对全区重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月报制度,要求各项目责任单位每月10日前上报项目进展及存在问题,由我中心汇总后在每次区级重点项目推进调度会上汇报,提请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三是实地查看项目进度。每月针对重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报送的开工及入库情况分批组织人员对项目实际开工情况进行现场查看并摄像,以照片和视频反映项目的真实进展,杜绝项目虚报假报。

4科学开展项目调度

制定东川区重点项目常态化动态化管理工作机制。围绕全面落实 “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和昆明市“五个一批”(谋划一批、签约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增资一批)项目推进机制,坚持以项目建设为中心,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夯实工作责任,规范项目全流程管理,持续扩大有效投资,优化投资结构,提高质量效益,增强发展的动力。

紧盯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统筹协调推进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一是市级下达目标为110亿元。1-11月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完成65.35亿元,预计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5亿元,保固定资产正增长。二是强化项目入库。每月联合区统计局进行项目入库会审,大大提高项目入库成功率,其中1-10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上报市级入库数181个,通过市级审核项目172个,项目入库通过率为95%。

5)做好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编制印发东川区打造“产业环境”2023年工作方案。按照《中共昆明市东川区委办公室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川区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东办发〔2022〕12号)要求,为做好产业环境专项组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作为总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编制印发了《东川区打造“产业环境”2023年工作方案(东发改〔2023〕10号)》,有助于进一步推进全区产业环境建设,加快构建以数字经济为引领、现代服务业为主导、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现代农业为基础的现代产业体系。方案主要目标是大力加强绿色工业建设,实施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进一步优化园区规划布局、管理体制和运营模式,科学合理确定园区主导产业,推动链式发展,以产业招商,以产业换资源,进一步加大新兴产业导入力度。围绕13条产业链体系,实施壮链”“补链”“稳链”“护链工程。提升招商引资质效,健全产业服务保障机制,大力引进一批链主企业、总部企业、高新企业。

做好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指标工作。按季度组织召开东川区2023年“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指数”指标工作推进会。认真贯彻“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指数”指标评价工作安排部署,统筹协调推进,认真梳理创新工作亮点,确保“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指数”指标进位争先。2023年二季度,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指标得分98.2,全市20个县区排名并列第一。

开展“三个听取”行动。按照东川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东川区“三个听取”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为持续推进“三个听取”在推动作风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中的作用,区发展改革局开展政策解读、靠前服务企业等活动,不断提高办事企业群众的满意度。做好一把手走流程、企业接待日、营商环境会客厅、企业专员和项目管家服务等工作。

做好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挂钩企业等相关工作。一是根据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川区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2023全面提质年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发〔2023〕47号),目前已上报《昆明市东川区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云南省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事项清单》和《区发展改革局关于对云南省营商环境全面提质年行动方案落实情况》;二是根据《中共昆明市东川区委办公室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川区区级部门(单位)、乡镇(街道)挂钩联系企业工作制度的通知》,已主动对接挂钩三家企业,于每月实地走访昆明市东川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昆明东川稷龙工贸有限公司、昆明东川区泓冠建筑渣土消纳有限公司对接,听取企业反馈问题,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问题。

6)持续抓好项目审批、备案工作

1-10月,政府投资项目审批127个,总投资21.96亿元,变更28个;企业投资项目备案159个,总投资127.59亿元,变更18个。节能审查5个项目已取得审查意见,还有3个项目目前正在报批中。  

7)主要领导批示件办结情况

2023年共收到区委书记批示件2个,分别为:书记批示——刘书记批示件2023第0781号(关于上半年GDP核算基础指标、固定资产投资预期目标分解情况的报告),书记批示——刘书记批示件2023第1116号(市发改委关于推进跨区域产业协调发展的报告) ,均已办结。

2023年共收到区长批示件7个,分别为:A024、区长批示件(经研动态第1期)、A062、A064、A074、A082、A093,其中已办结3个,分别为:区长批示件(经研动态第1期),A074 昆办通〔2023〕28号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固定资产投资综合考评办法》的通知、A082昆办通〔2023〕28号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固定资产投资综合考评办法》的通知。正在办理4个,分别为:A024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备选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函;A062昆考办〔2023〕6号 2023年1-4月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通报;A064东川公安预警信息舍块乡云坪村光伏发电工程多次劳资纠纷风险隐患较突出;A093关于东川区生态治理及修复光伏电站项目劳务纠纷的情况报告。

4. 聚焦民生,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1)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开展情况

公岗管理使用情况。移民综合服务中心管理使用乡村公益性岗位318人(监测户89人)、城镇公益性岗位3人,2023年共组织8场次供需见面会、招聘使用光伏公岗45人

狠抓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补齐安置点短板弱项2023年度,正有序推进6个项目建设,计划投资共计9890.95万元。东川区进城集中安置区供水提升工程(计划投资2148.96万元);东川区易地扶贫集中安置区综合安全防护系统建设项目(一期)(计划投资999.76万元);东川区易地扶贫搬迁进城安置区室外活动安全场所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90万元);东川区易地扶贫搬迁进城安置区起嘎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50万元);东川区易地扶贫搬迁进城安置区屋顶修缮工程(计划投资50万元);昆明市东川区移民搬迁创业就业基地二期建设项目(1#楼EPC总承包)计划投资6352.23万元。

安置点产业发展情况。投资6.45亿元的东川创业就业产业园区一期顺利推进,签约引进企业8家,计划总投资9.27亿元,建成后可提供就业岗位940个;投资5006.05万元在东川易地扶贫搬迁进城集中安置点起嘎片区附近建成东川区起嘎创业就业基地,出租给昆明和昇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云南恩溪服饰有限公司使用,2家企业新增固定就业岗位300个/年以上,新增就业收入827万元/年以上;积极推进东川区移民搬迁创业就业基地(二期)项目建设,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2.08亩,总投资1.1亿元,拟新建2栋4层总建筑面积16816.90平方米的标准化厂房、中央厨房,本项目建成投用后,预计可吸纳就业人员970余人,为东川区易地扶贫搬迁进城群众提供长期稳定的劳动收入;投资2740万元建成东川区艾福思电子元件加工扶贫车间,带动200余名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及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人均月工资收入2400元以上。

东川区“一区一策”项目库优化调整落实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功能配套、加强产业就业、提升服务效能、强化综合治理2023年3月30日,召集区属各部门、各单位召开了东川区“一区一策”实施方案优化编制会议,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动态清理2025年前不具备实施的项目,将2022年项目库中的38个项目优化调整(合并)为25个,其中:已完工项目12个、在建项目7个、未开工项目6个,25个项目估算总投资136047.37万元。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主办人大代表建议5件:《关于加快推进临港小学建设的建议》(区级重点提案)、《关于在碧谷街道隆康园社区一二片区修建标准化农贸市场的建议》、《关于盘活搬迁村三块地的建议》、《关于兑付易地搬迁自购房、“5080”资金的建议》、《关于因民镇联盟村、桃树坪村保留小组搬迁的建议》,其中:《关于兑付易地搬迁自购房、“5080”资金的建议》办理情况为B类,其余4个办理情况均为A类。2023年主办政协委员提案4件:《关于发展滨湖小镇文旅产业的建议》、《关于持续推进东川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社区治理与融入发展的建议》、《关于规划建设隆康园农贸市场的建议》、《关于建设白鹤滩移民安置点红白喜事办事场所的建议》,其中:《关于持续推进东川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社区治理与融入发展的建议办理情况为B类,其余3个办理情况均为A类。

业管理服务方面引进创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正式接管搬迁安置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区发展改革局(区移民综合服务中心)加大对创美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截至10月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使用乡村公益性岗位318人(监测户89人)、招聘使用光伏公岗45人为搬迁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环境卫生服务、公共秩序管理、绿化养护服务、车辆停放管理、公用设备设施维修管理等服务,实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挂牌上岗、为民服务、诚信服务、及时做好搬迁群众报修服务,成为搬迁群众的“好保姆”。

按照2023年7月14日中共昆明市东川区移民工作委员会第2次会议、2023年8月3日东川区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自筹款清欠暨易地扶贫搬迁进城安置点停车费及物业管理费收缴工作动员会要求,由区移民综合服务中心分别于2023年8月22日、2023年9月8日组织铜都街道、碧谷街道、汤丹镇、因民镇、舍块乡、铜源社区、铜润社区、25个整村搬迁村开展了东川区易地扶贫搬迁进城安置点停车收费及物业管理收费民意调查“敲门行动”工作。各单位严格落实“确保不落一户”原则,按照入户分配安排名单逐户开展问卷调查填写,全面收集搬迁群众对收取停车费及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意见建议。昆明市东川区移民综合服务中心根据问卷调查结果编写东川区易地扶贫搬迁进城安置点停车收费及物业管理收费民意调查工作的情况报告向区政府分管领导做了专题报告。

持续抓好搬迁安置消防安全及日常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安置小区)火灾防范水平,始终抓好安置点(安置小区)巡查检查,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消防宣传培训,不断提高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消防意识。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区域专人负责制。针对小区内重点区域,明确专人负责,定时巡查、定点值守,对乱停乱放乱摆行为及时劝导、制止。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搬迁群众入住以来,未发生火灾安全事故。2023年区发展和改革局被评为全区消防安全工作先进单位。

2以工代赈项目工作

区发改局召开东川区以工代赈工作推进会,做好项目政策解读、申报入库培训及项目评审工作。做好以工代赈项目入库工作。填报昆明市“十四五”以工代赈项目表(2023年-2025年),东川区入库32个项目。推进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建设。东川区2023年实施以工代赈项目15个,计划总投资7684.67万元,带动当地群众务工人数1192人,预计发放劳务报酬金额1883.77万元(占总投资的25%),带贫人口11554户,43622人。目前,已发放劳务报酬1700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工作,已报市发改委23个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编制工作,已报市发改委15个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关于2021年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挂牌督办问题整改工作推进,在产业增收专班工作中,深入践行 “一线工作法”,认真落实基础设施完善和社区融入专班工作推进会工作安排,深入各易地搬迁安置点走访包装项目,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谋划整理以工代赈项目清单,目前共梳理包装21个以工代赈项目多次参加国家、省、市发改委以工代赈和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推进会暨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培训会。听取地区振兴司传达国务院领导同志2022年关于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通报有关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参加2023年度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省际交叉检查视频部署会暨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储备工作培训会。迎接德宏州到东川区进行省级2023 年以工代赈及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回头看”州市交叉检查,参加到保山市进行省级2023年以工代赈及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回头看”州市交叉检查工作。

3)民生社会领域工作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为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东川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东川区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工作方案》(东信用办〔2023〕3号)文件,按照《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工作。二是对“屡禁不止、屡罚不改”失信企业进行约谈净化信用营商为充分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的基础性作用,区信用办牵头,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开展约谈。三是依托昆明市公共信用信区信用办组织各单位每月定期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报送工作,并及时进行反馈指导,确保合规率、及时率均达到100%,提高信用信息报送的覆盖面。为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信息的归集应用,2023年积极组织各单位加强对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行政监督检查5类行政管理信息的归集报送工作。四是倒排周期,持续加强信用体系宣传教育。为进一步提升全社会诚信意识,弘扬诚信文化,打造东川诚信营商环境新品牌,区信用办采取倒排信用宣传周期的方式,组织全区32家成员单位,开展2023年“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实践活动,并印制《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昆明市市民诚信手册》等信用宣传册4000余份,对信用知识进行广宣传、全覆盖,进一步引导企业和群众提升信用意识和诚信理念。

结合自查自纠、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认真梳理问题清单、切实开展问题整改,采取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予以解决,解除风险隐患,真正做到真监督、严管理,充分履行粮食购销领域监督管理职责。二是全面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加强粮食生产、储备和流通能力建设,切实扛起维护全区粮食安全的重任。加大以整改促落实的力度,聚焦影响粮食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协调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建立健全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长效机制。三是做好2023年度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粮食库存管理,准确掌握我区粮食库存情况,夯实粮食安全物质基础,守住粮油库存安全底线。四是抓好粮食和物资仓储管理工作。加强地方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日常监管,确保区级储备粮食和应急物资账实相符、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做到管得住、调得动、用得上。

5)价格监测领域工作

认真开展收费年审,规范收费行为根据《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云南省收费年度审验管理办法、《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价格科于上半年对全区14家单位(不含卫生系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6项收费,进行了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100%参与率。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金额为11368.5489万元(不含医疗服务收费),截至6月19日,按照收费统计结果,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合格率100%,顺利通过市级、省级审核。

实时更新公示清单,做好收费动态管理自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建立后,价格科按照省市要求,对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进行系统录入,并及时更新、维护收费数据,实现了收费管理工作与全国联网实时监控,与省、市物价部门同步管理,同步更新。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重要事项公示网站、东川区人民政府网站不定期更新“东川区现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东川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东川区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东川区定价目录”,实行收费清单制度,规范收费行为。

实时价格监测,提高预警能力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价格科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等困难,疫情期间建立健全科学全面、及时有效的价格跟踪监测机制,共出动362人次,密切监测疫情防控期间的70种重要生活物资、防疫物品、药品;11种建筑材料、17种农资产品的价格102种主要居民食品的价格监测(农贸市场、超市)、做到日监测,周分析,及时提醒告诫有关经营者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政策,督促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在疫情防控及保供稳价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价格监测情况对城区主要居民食品价格进行分析预测,防止哄抬物价,稳定市场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稳定。            

价格公共服务认真完成价格认定业务。2023年东川区价格认证中心共受理涉案和非涉案物品价格认定171件(涉刑案88件,涉烟案64件),价格认定总金额4856万元(涉刑案2857万元,涉烟案167万元)。

推进价格体制改革工作2023年8月已完成农业水价和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制定工作。继续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争取按上级部署的验收时限内推进验收工作。

争创工作。2023年10月积极争取到: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司法部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19】32号)文件中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试点工作县区,为下一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做好基础工作。

6)国防动员领域工作

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按照《云南省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云办发〔2022〕68号)要求,东川区委编办核准区国动办行政编制4个,实际在职在编4人,配有国防动员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人,国防动员科工作人员4人,人员行政编制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已配齐,暂无事业单位编制。  

梳理组织国防动员学习。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2023年度国防动员工作要点的通知》(昆国动办发〔2023〕4号)要求,东川区国动办及时组织研究学习,按照上级要求梳理制定东川区国防动员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全面理清国防动员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清单,细化工作任务和牵头责任部门,提出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

国防动员潜力“点名”工作。积极对接有关部门,统计油站、无人机、医疗资源信息等国防动员潜力“点名”相关数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数据汇总报送。

国防动员委员会宣传情况。组织国防动员成员单位开展“3.1”国际民防日宣传活动,活动以“共建防空防灾,共享和平安宁”为主题,共计发放宣传单/册200余份,悬挂横幅4条,宣传了防空防灾知识技能,呼吁群众时刻关注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升了群众的国防意识和应急能力。

国防动员委员潜力调查工作。按照省国动委联合办公室《云南省2023年国防动员潜力统计调查实施方案》和市国动委联合办公室《昆明市2023年国防动员潜力统计调查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全区国防动员能力潜力调查工作,及时拟定工作方案,组织成员单位召开工作动员会和业务培训会,并根据省市主管单位的相关要求,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调查、收集、上报等工作。

7)军民融合工作情况

贯彻落实军民融合政策制度。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云南省军民融合企业(单位)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昆明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填报2024年度军民融合发展专项转移支付示范引导项目建议清单的通知》要求,落实军民融合企业和项目申报工作,逐项对照申报条件和申报要求,通知涉及部门27个、企业2个,按时限要求积极参加申报。

民兵增编工作。东川区国动办积极配合区人武部到全区具有民兵编组潜力的有关部门和企业,按上级有关要求,动员编组民兵队伍,充实东川区民兵力量。圆满完成《云南省军民融合“十四五”中期评估意见征求》《关于云南省军地用地保障协调机制(征求意见)》和《昆明市人防工程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等相关工作的意见征集上报等工作。

8)人防领域工作

人防基本指挥所工程建设情况。按照《昆明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组织指挥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为确保东川区人防基本指挥所工程建设进度,东川区国动办及时谋划,强化统筹,截至目前,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初步选定云南人防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为东川区人防指挥工程设计公司,正在进行项目选址工作。按省、市相关要求,争取年内完成人防基本指挥所工程前期工作。

编制完善人防工作机制体制。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开展《昆明市人民防空建设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昆国动办〔2023〕7号)要求,东川区国动办明确规划评估联系人,配合市级完善人防组织指挥体系、推进人防指挥部常态化建设,加快人防基本指挥所建设,谋划机动指挥所、应急指挥中心、综合基地建设,完成东川区人民防空建设专项规划(2021-2035)编制,积极参加人防专业队伍轮训。

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认真组织工作人员研究学习人防审批相关法规、条例、办法,及时到区住建局交接人防行政审批工作,确保审批工作不断档,2023年度截至目前,审批通过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项目3个,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67130.69万元。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1个,尚未完成人民防空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地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联合验收、统一备案),无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登记、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事项。

人防行政审批情况。按照《昆明市2023年新开工市级以上重大项目审批服务到位率考核办法》要求,对照每季度下发的新开工项目计划表,主动与涉及人防行政审批项目联络人对接,切实做到“门对门”“点对点”服务,帮助服务对象协调解决行政审批服务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完成《云南省“结建”工程审批建设情况统计表》、《人防工程数据月报表》,梳理上报《东川区人民防空行政审批自查自纠报告》指挥工程建设进度等。

人防领域日常训练工作。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昆明市人防机动指挥所常态化训练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东川区国动办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每周二下午积极参加常态化训练演练并做好相关台账登记,2023年度截至目前,正常参训26次,参加市级人防部门开展野外拉练、演练2次。    

防空警报和宣传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确保防空警报试鸣期间正常的社会秩序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防空警报试鸣的通知》要求,东川区国动办于9月15日举办了2023年“9.18”防空警报试鸣日宣传活动,进入企业、街道、社区开展人防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发放宣传手册200余份,粘贴宣传标语4条,拟定“9.18”防空警报鸣防通告,对防空警报器进行全民检测等系列工作,确保9月18日当天全区防空警报正常鸣响。

5. 守牢底线,加快推进生态建设

1)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

东川区推动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八大行动”专项实施方案制定工作。区推长办充分发挥好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调研评估职能作用,加强检查督促推动工作落实,不断加强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对接,相互协作,形成共同推进长江大保护的工作合力。2022年区推长办牵各类污染治理责任单位共同研究制定东川区推动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八大行动”专项实施方案,已4月底前将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尾矿库污染治理、化工污染治理、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船舶污染治理、消除劣Ⅴ类水体、“十年禁渔”在内的八个方面的行动方案全部印发执行

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巡视东川区问题整改工作2022年11月8日至12月30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东川区进行了巡视。2023年2月23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专项检查反馈了3个方面11个问题针对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巡视东川区问题整改工作东川区制定了《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巡视东川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情况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任务清单,逐一确定了牵头责任人,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及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区推长办每月及时调度相关问题整改情况,整理形成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报区委区政府。

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区发改局作为阿旺小河和陶家小河的河长制工作联系部门,2023年共开展巡河13次,其中:联系区委政法委到陶家小河开展巡河1次,联系阿旺镇工作人员到陶家小河开展巡河6次,联系区政协到阿旺小河开展巡河1次,联系阿旺镇工作人员到阿旺小河巡河7次。巡河中,发现问题情况为河道存在垃圾、河道存在砂石堆放、河道桥梁施工占用河道、向阳社区违规建盖养殖厂房。目前,向阳社区违规建盖养殖厂房正在整改中,河道存在垃圾、砂石已建议阿旺镇及时清理并加强日常监管。

2)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市级生态文明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情况。今年实施4个生态文明建设项目,主要涉及自然生态保护和生态涵养,计划总投资3885.2万元,申请市级资金3949.2万元,其中项目建设费3885.2万元,生态文明建设管理费64万元目前,轿子山水库上游环境整治项目深沟公园添绿增金项目、大菜园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修复项目已完成初验;团结渠生态廊道项目进行林下栈道建设,预计本月底可完工

塑料污染防治工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昆明市推进“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云南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分工方案》等文件精神,今年东川区制定出台了《东川区推进“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任务分工方案》。根据方案分工,各相关单位有序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区发改局牵头汇总各单位每月工作开展情况,整理上报市发改委。

废旧汽车治理。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废弃汽车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22〕105号)有关部署,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切实做好废弃汽车治理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印发昆明市切实做好废弃汽车治理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东川区实际情况,制定印发了《东川区废弃汽车治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按照方案分工,我区各部门按各自职责职能,重点对长期停放在辖区内公共道路、背街小巷、公共绿地、市政桥梁下、闲置空地、居民小区等公共区域,具有车身灰尘遍布、外观残破、部件缺失、轮胎干瘪、轮载锈蚀、未悬挂号牌等明显弃用特征的废弃汽车及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区发改局牵头汇总各单位清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工作机制每月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总上报市发改委。截至2023年底,我区共清理出废弃汽车3辆,已根据工作要求建立了相关台账。

3)着力抓好“两山”实践基地创建

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第七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申报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申报相关工作。一是积极与省生态环境厅进行对接,并得到省厅支持。4月6日至7日,省生态环境厅生态文明建设处洪俊辉副处长一行到东川对“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进行现场帮扶指导。二是确定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为申报创建技术支持单位。三是召开工作推进会,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及早开展资料收集、创建方案完善、案例撰写、氛围营造等工作。至7月份,区政府共召开了4次工作推进会,确保了创建申报工作顺利开展四是印发了《东川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创建目标、工作职责,制定了创建清单、重点任务。五是5月20至26日,在浙江大学组织了37人参加的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培训,为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六是积极开展申报工作。6月26日,区发改局收到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七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23〕209号),按照文件要求,7月2日按时把申报材料报到省生态环境厅。7月14日东川区上榜第七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云南省拟推荐名单,这标志着东川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经验和方法得到了省级肯定和认可,创建工作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7月24日在省生态环境厅的指导下,通过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管理平台填报和提交了申报材料,进入到生态环境部审核阶段。10月10日生态环境部对第七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拟命名名单进行公示,东川区未在公示名单中。目前,各相关单位按照《东川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开展工作。

4)积极推进新能源建设和发展

光伏发电项目情况已建成光伏发电项目,东川区已建成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18个,装机规模82.58兆瓦。其中:建成村级光伏扶贫电站16座,总装机容量36.54MW,项目共覆盖119个贫困村,关联8799户贫困户。202316座村级光伏电站18月共有收益1601.9万元,平均每村增加集体收入13.46万元根据年发电量情况有浮动。建成汤丹镇45MW林光互补精准扶贫项目1,占地面积1400亩项目,2023年度电站实现年产值3898.7万元,电站每年对口帮扶15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每年不低于3000元,每年扶贫450万元,扶贫年限20年。建设1“生态修复+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示范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7亩,2023年度实现年产值50万元。

正在推进光伏发电项目。目前正在推进光伏发电项目4个,装机总规模1125兆瓦,分别是:一是国家电力投资集团生态治理及修复光伏电站该项目由国家电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位于东川区舍块乡云坪村、因民镇红山村,项目备案装机容量280MW,总投资约12亿元,占地面积4348亩,配套建设升压站、光伏阵区、集电线路、箱式变压器、进场道路、场内道路及相关辅助设施,配套实施生态治理及修复送出线路接至禄劝县甲岩水电站,线路全长约20.33km。项目计划2023年12月30日全容量并网。二是国投电力角家村农牧光互补光伏电站该项目由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位于东川区铜都街道角家村、陷塘村。备案装机容量180MW,场区占地面积约3300亩,总投资约7.2亿元,配套建设升压站、光伏阵区、集电线路、箱式变压器、进场道路、场内道路及相关辅助设施,本项目拟新建1220kV送出线路接至寻甸县华电马路坡光伏电站升压站,线路长度约为47km。目计划202312月首期并网20243月全容量并网。三是中核汇能有限公司645MW集中式光伏项目该项目由核汇能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项目由阿旺镇拖潭光伏、汤丹镇石庄光伏、舍块乡帽壳山光伏、汤丹镇烂泥坪光伏、拖布卡松坪光伏5个场区组成,备案装机容量645MW,总投资约30.65亿元(帽壳山11.07亿元,松坪7.57亿,石庄1.43亿,拖潭2.01亿,烂泥坪 6.57亿元)。目前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四是云南新华水利水电有限公司20MW分布式光伏项目,该项目由云南新华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总装机容量177兆瓦,总投资约7亿元项目分期开发,一期20MW项目,投资8000万元利用东川区范围内党政机关、学校、医院、村委会、移民搬迁小区、居民屋顶、零星土地等进行建设。目前项目正在推进建设。

风力发电项目情况。一是已建成风力发电项目,东川区已建成风力发电项目2个,装机规模96MW。位于铜都街道野牛村,项目于20178月全部投产发电。20231-8月发电量24335.6万千瓦时,营业收入11120.33万元,1-7月上缴税收2696.37万元。二是正在推进风力发电项目,汤丹风电项目、乌龙风电项目,属于金沙江下游风光水储一体化基地项目,由三峡集团云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两个风电场均位于阿旺镇,拟安装4台单机容量6.25MW、8台单机容量6.0MW的风电机组和1台单机容量5.0MW的风电机组,共计13台风电机组,规划装机容量78MW,静态总投资4.7亿元。目前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东川区十四五新能源规划情况。东川区“十四五”规划光伏发电项目9个,装机容量1.3GW,规划风力发电项目11个,装机容量0.7GW。

5)节能减排及能耗双控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能耗双控制度。2023年市级下达东川区年度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为-4.2%,上半年东川区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27.56万吨标准煤(扣除原料用能后),同比下降13.7%,单位GDP能耗下降13.8%。二是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组织辖区内7家重点用能企业填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争取省级财政节能降耗专项资金18万元用于支持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端系统建设。目前云南红富化肥有限公司、华新水泥(昆明东川)有限公司、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奥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家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端系统已建成投入运行。三是严格落实“两高”项目清单化管理。东川区纳入清单化管理项目共11个。其中,拟建项目2个、在建项目2个、存量项目7个。四是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2021年以来,东川区已有5个项目完成节能审查,1个项目完成节能验收,对1个项目进行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五是积极开展年度节能监察和环保执法。2021以来,完成10户企业的节能监察(2021年3家:昆明超联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东欣土工、滇渝;2022年6家:昆明铂生金属材料加工有限公司;2023年1家)六是扎实开展工业节能节水行动。截至目前,东川区已创建节水型企业9家。2022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46.97立方米/万元,较2020年下降30.88%,工业循环用水率达90%左右。七是强化重点领域节约用电。2020年为基数,2022年全区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0.86%,人均综合能耗下降0.78 %,人均用水量下降0.99%。大力推广节能和清洁能源交通运输装备,2022年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等新能源汽车应用比例为城市公交占比51.8%、出租汽车(油气混动)占比100%。截至目前,全区已有51家单位成功创建节约型机关,创建比例达100%。目前城镇新建民用建筑100%执行国家节能强制性,设计节能率均达到64%以上。2023年办理了4个建设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其中:建筑面积为97680.69㎡,项目设计采用可再生能源(太阳能集热面积为:818.65㎡),绿色建筑等级:一星级2个,基本级2个,总碳排放量:(碳汇:-615 tCO2)。

6)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工作

做好2023年度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绩效评价工作,召开2023年度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绩效评价工作材料收集培训会议。牵头区统计局、区工科信局等相关部门完成2023年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绩效自评报告编制并通过省级评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东川发展,已于2023年6月29日印发量身订制的《关于支持东川区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昆发【2023】14号),涉及八大方面27条内容,全面推动东川区经济转型,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中共昆明市东川区委办公室、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8月29日印发《东川区资源枯竭城市高质量转型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东办发〔2023〕19号),明确转型发展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完善健全转型工作推进机制,建立重大任务调度推进机制和重大问题调度解决机制,进一步夯实责任做好独立工矿区相关工作。做好2024年度项目储备申报工作。积极推进因民镇因民社区、老来红社区老旧矿区居住条件改善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完工。完成独立工矿区十四五中期评估工作,并报送云南省东川区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工程自评报告。做好东川区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修编工作,编制《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实施方案(2023-2025)》。

7)推进城乡绿化美化行动计划

编制《东川区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目标任务清单》。科学编制东川区城乡绿化美化十年规划,现规划已完成初步修改意见建议征集,经规划编制单位修改完善后组织专家评审,预计于年内印发实施。目前城乡绿化美化11项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如下。绿美城市建设完成城市绿地建设4.06公顷建成区绿地覆盖率达到33.7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98平方米,公园服务半径覆盖率达86%。完成东起路生态廊道项目建设,新建游园、口袋公园4个,绿美街区3条,绿美街道6条。绿美社区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完成绿化面积222.15平方米,栽植树木31株绿美乡村建设。创建省级绿美乡镇1个,省级绿美乡村2个,均已上报待省级认定。完成绿美乡村建设102个,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行动。绿美交通建设。完成公路面山绿化1000亩绿美农村公路完成54.44公里。绿美河湖建设。实施小清河出口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栽植绿化树木5110株,植被恢复2.92公顷,完成绿美河流建设7公里。建成绿美水库1个(野牛水库)。绿美校园建设。建成绿美校园9所,其中:中学4所、小学4所、幼儿园1所申报省级绿美校园2所待评选。绿美园区建设。园区外建成绿美企业3家,园区内建成绿美企业13家。绿美景区建设。完成红土地落霞沟景区景观提升改造,牯牛山提升改造因项目投资方撤资正开展重新招商。林业生态建设行动。完成人工造林3万亩,退化林修复1.5万亩,封山育林6万亩,草原修复5万亩,城乡义务植树完成180万株,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完成8万亩。坟山墓地绿化美化行动。东川区北郊陵园绿化提升项目、农村公益性公墓绿化项目完成植树4520株,完成绿化面积4.2万平方米。矿山企业绿化美化行动。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面积1846.18亩,未修复面积1032亩已纳入昆明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招投标,预计明年底完成。督促全区持证矿业权人编制完成33个采矿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并严格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主体责任,已完成矿山生态修复面积6783.755亩。

8)严防化解去产能工作

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一是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包保责任制的通知》以及《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东川区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包保责任制的通知》(东政办发〔2018〕53号文件)精神,加强对我区拥有中(工)频炉企业的日常监管,配合市督查组每个季度对已封停“地条钢”企业开展检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内的企业、钢材市场、建筑工地开展巡查排查工作,强化联合执法,对销售、生产及使用环节实现全链条监管,及时掌握企业生产及冶炼设备相关信息,对企业及冶炼设备实现常态、动态管理,对登记在册企业实现重点监管,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做到不存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有效杜绝“地条钢”死灰复燃。二是按季度常规性开展取缔“地条钢”、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一季度已完成2户企业4台中频炉销毁工作,三季度新增1户企业4台中频炉。目前东川区尚有中(工)频炉企业共4户,共拥有中频炉7台,工频炉1台,其中2户企业共涉及中频炉1台、工频炉1台均处于封停状态,另2户企业新购入中频炉6台暂未生产三是完成东川区开展2023前三季度年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排查工作情况报告;昆明汇丰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中频炉拆除台账;云南昆钢拓展钢铁炉料有限公司中频炉拆除台账;云南铂亚贵金属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申请购买中频炉的情况说明的报送工作

切实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处置“僵尸企业”相关文件的要求,稳妥推动“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参照《昆明市“僵尸企业”处置“一企一策”工作方案》(昆发改财经〔2021〕187号)文件要求,继续推进东川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友好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云南昆钢拓展钢铁炉料有限公司3户处置工作。目前,东川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处置情况由东川区园区管委会已经委托云南景森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东川铝业有限公司债权债务进行了审计,2022年11月与昆明东川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已签订资产处置合同,企业因有1.5万吨产能暂时保留。法定代表人沈南山(原东川矿务局副局长、金沙矿业董事长、云南铜业副总经理)表示愿意配合处置,但仅代表公司进行资产处置,公司注销手续仍需取得中国铜业(云南铜业控股公司)授权,现中国铜业不愿作为处置主体进行处置,需要上级进行协调,确定处置主体,进行企业破产清算并注销企业。昆明友好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处置已由东川区已与该公司达成一致意见,企业除按评估价格收回土地外,还要求返还2008年土地出让金相关税费18.13万元,以及原东川特区优惠政策奖补资金36.28万元、入驻保证金53.12万元,公司才同意注销企业。但东川区财政紧张,无力支付,处理工作尚未完成。云南昆钢拓展钢铁炉料有限公司处置由东川区与企业已经签订《云南昆钢拓展钢铁炉料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收储协议》,对昆钢拓展公司地上附着物及资金占用费补偿金额合计900.92万元完成支付。昆明东川工业投资公司已经收回昆钢拓展公司土地使用权,僵尸企业占用的土地资源已经完成收回利用,目前法院已受理企业的破产清算申请,处置完成。

开展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昆明市成品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明市成品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成品油行业专项整治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东川区迅速行动贯彻落实市里的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工作落实,一是由区发展改革局和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东川区税务局联合印发了《东川区成品油行业专项整治推进方案》,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12个政府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区发展改革局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单位及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印发了《东川区成品油行业重点领域整治工作方案》,切实加大全区成品油行业重点领域整治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二是由分管副区长组织发改、公安、商务、交运、应急、工科信、税务、财政、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召开3次专题会议,促进各部门协调联通联合执法检查1次,积极推进东川区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三是2023年2月20日由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区公安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工科信局、区商务投促局、区税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运管分局、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区审计局9家单位,联合昆明市成品油行业专项整治市县联合检查第五组对东川区高速公路出入口、城乡接合部及区和乡公路沿线、货车停车场、加油站及市级反馈的线索清单点位,目前未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四是2023年3月24日由省市区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税务、监管、应急灯部门组成联合检查队现场查验云南圣邦科技有限公司废矿物油生产装置,目前确认该公司装置不属于落后淘汰产品

6. 强基固本,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是强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通过严格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开展好“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全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促乡村振兴现场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进一步凝聚共识和明确目标,营造模范机关创建浓厚氛围。

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构建拒腐防线。在模范机关创建中,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开展主题纪律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构建拒腐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三是强化党组织共建,提升基层治理水平。通过与铜都街道桂苑社区党支部、铜都街道炎山社区党支部、碧谷起嘎社区党支部形成党建共建结对,实现促进党建合作共建优势互补,并结合“党员(干部)为民办事清单”、“双报到、双服务”等活动,协助做好基层治理工作

四是强化能力作风建设,锻造真干实干队伍。开展能力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与紧盯“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件大事相结合,推动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相互促进,通过广泛开展大讨论、高质量发展能力专题研讨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等活动,引导干部发扬钉钉子精神,全面提振“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自觉践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把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财务科、国民经济综合科、社会发展和能源科、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固定资产投资科、价格管理科、农村经济发展科、国防动员办公室。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 昆明市东川区价格认证中心

2. 昆明市东川区项目管理中心

3. 昆明市东川区移民综合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昆明市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纳入昆明市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6人(离休2人,退休4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1人(离休0人,退休5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按要求以空表列示。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3年度收入合计9603.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03.8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202.42元,下降39.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202.42元,下降39.2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因易地扶贫搬迁扶持项目资金下达指标金额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9603.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5.07万元,占总支出的13%;项目支出8378.8万元,占总支出的87%;上缴上级支出0,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6202.42万元,减少39.24%,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44.54万元,减少3.51%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6157.88万元,减少42.36%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元,下降0%主要原因为2023年度法定退休人员退休人员调出等基本支出减少,易地扶贫搬迁扶持项目资金下达指标金额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25.0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79.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5.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资金支出8378.8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17.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15.66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6690.22万元;对企业补助450.9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285.59万元,减少52.59%,主要原因分析因易地扶贫搬迁扶持项目资金下达指标金额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东财预〔2023〕1号、东财企〔2023〕16号重点项目前期费及重点工作经费300.00万元,用于2023年区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2.东财企〔2023〕18号2022年度昆明市产业发展贡献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奖励资金1.80万元,用于2022年度农产品成本调查补助经费支出

3.东财预〔2023〕1号”三区“移民搬迁生活补助及医疗保险经费661.16万元,用于三区移民搬迁生活补助及医疗保险补助经费支出

4.东财企〔2022〕23号 2021年度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补助经费2.95万元,用于2021年度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补助经费支出

5.东财行〔2023〕1号东川区人才干教项目经费10.00万元,用于东川区人才干教项目经费生态文明建设等生态修复示范区专题培训支出

 6.东财行〔2022〕72号东财行〔2022〕72号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专项资金805.44万元,用于东川区第一小学分校建设项目资金支出。

7. 东财综〔2023〕7号第九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住房补贴资金5.00万元,用于住房补贴专项资金退休人员房补支出

8.东财社〔2023〕2号4050人员岗位补贴、乡村公岗岗位补贴补助资金15.87万元,用于4050人员岗位补贴、乡村公岗岗位补贴补助支出

9. 东财企〔2023〕1号东川国有粮食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经费21.07万元,用于东川国有粮食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经费由区粮油购销公司组织实施。

10. 东财农〔2023〕121号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补助资金1200.00万元,由区扶贫公司组织实施。

11. 东财农〔2023〕55号东川区易地扶贫搬迁进城安置区室外活动安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190.00万元,用于东川区易地扶贫搬迁进城安置区室外活动安全场所建设项目。

12. 东财农〔2023〕55号东川区易地扶贫搬迁进城安置区屋顶修缮工程资金50.00万元,用于东川区易地扶贫搬迁进城安置区屋顶修缮工程。

13. 东财整合〔2023〕2号东川区易地扶贫搬迁进城安置区起嘎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50.00万元,用于东川区易地扶贫搬迁进城安置区起嘎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4. 东财整合〔2023〕2号东川区进城集中安置区供水提升工程补助资金1000.00万元,用于东川区进城集中安置区供水提升工程。

15. 东财农〔2023〕13号东川区易地扶贫集中安置区综合安全防护系统建设项目(一期)资金6.18万元,用于东川区易地扶贫集中安置区综合安全防护系统建设项目(一期)项目。

16. 东财农〔2023〕13号、东财整合〔2022〕26号、东财整合〔2023〕15号东川区易地扶贫搬迁乡镇安置点、进城集中安置点对门山片区安全防护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27.18万元,用于昆明市东川区易地扶贫搬迁乡镇安置点、进城集中安置点对门山片区安全防护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7. 东川区东财整合〔2023〕1号乌龙镇花椒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专项资金955.00万元,用于东川区乌龙镇花椒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

18. 东财农〔2023〕13号东川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等消防安全整改提升项目补助资金72.10万元,用于东川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等消防安全整改提升项目。

19. 东财整合〔2022〕2号进城集中安置点搬迁群众饮水安全有保障改造提升工程补助资金18.62万元,用于进城集中安置点搬迁群众饮水安全有保障改造提升工程。

20. 东财整合〔2023〕17号东川区移民搬迁创业就业基地二期建设项目资金570.72万元,用于东川区创业就业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21. 东财整合〔2023〕2号、东财整合〔2023〕5号 昆明市东川区移民搬迁创业就业基地二期建设项目资金1500.00万元,用于东川区创业就业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22. 东财整合〔2023〕3号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聘用搬迁群众公共服务岗位补助资金100.00万元,用于2023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聘用搬迁群众公共服务岗位补助。

23. 东财农〔2023〕37号东川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债务化解2023年区级财政承担资金200.00万元,用于东川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债务化解。

24. 东财农〔2023〕15号 2022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物业管理奖补补助资金24.82万元,用于2022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物业管理奖补补助。

25. 东财农〔2023〕13号2022年东川区易地搬迁大型进城集中安置点生活费用区级补助资金10.61万元,用于2022年东川区易地搬迁大型进城集中安置点生活费用区级补助。

26. 东财整合〔2022〕16号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聘用搬迁群众公共服务岗位补助资金11.50万元,用于2022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聘用搬迁群众公共服务岗位补助。

27. 东财农〔2022〕82号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易地搬迁安置点以奖代补)补助资金44.98万元,用于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易地搬迁安置点以奖代补)补助。

28. 东财农〔2023〕121号2023年大型进城安置区脱贫搬迁群众水电物管费减免区级补贴资金14.15万元,用于2023年东川区易地搬迁大型进城集中安置点生活费用区级补助。

29. 东财农〔2023〕55号2022年东川区易地搬迁大型进城集中安置点生活费用省级补助资金70.75万元,用于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易地扶贫搬迁进城大型安置区水电物业费减免)补助。

30. 东财企〔2023〕42号粮食监督管理经费5.00万元,用于粮食监督检查补助经费。

31. 东财预〔2023〕1号特困群众平价粮油销售补贴经费49.98万元,用于特困群众平价粮油销售补贴。

32. 东财预〔2023〕1号粮食风险基金47.00万元,用于粮食风险基金。

33. 东财预〔2023〕1号、东财企〔2023〕48号区级储备粮利费补贴经费132.92万元,用于区级储备粮利费补贴,由区粮油购销公司组织实施。

34. 东财预〔2023〕1号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经费4.00万元,用于对原粮食企业改革遗留的内退人员和离退休人员、遗属人员共352人以及11个生活小区管理相关费用,由区粮油购销公司组织实施。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99.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6%。与上年对比减少6206.42万元,减少39.26%,主要原因为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持建设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73.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 、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 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3. 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5. 教育(类)支出805.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9%,主要用于东川区第一小学分校建设项目资金支出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9.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6%。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缴纳 。

9. 卫生健康(类)支出112.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主要用于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12. 农林水(类)支出6316.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总支出的65.80%。主要用于东川区易地搬迁产业扶持项目建设资金支出。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16. 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77.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交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23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5%。主要用于东川国有粮食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经费、特困群众粮油补贴费用、利费补贴、粮食风险基金、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管经费。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23. 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8万元,支出决算为2.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万元,决算为1.2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2.6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8万元,决算为1.0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7.3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8万元,支出决算为2.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决算为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1.2万,决算为1.2万,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决算为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8,决算为1.0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切实压减“三公”经费和行政成本。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20万元,增长111.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20万元,增长111.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增加原因为2022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填列为办公费用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度内无因公出国(境)工作安排

2. 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本年度内无购置车辆工作安排。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本年度内无购置车辆工作安排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地条钢督查、能源项目可研调查、移民搬迁项目评审等重大工作事项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本年度内无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工作安排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1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95万元,减少29.57%,主要原因是预算下达机关运行费用额度减少,落实行政机关办公运行厉行节约,压缩办公运行费用等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更新部分办公设施、应工作考核及工作督查需要购置、安装相关宣传栏、购买学习资料、书籍、订阅报刊等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昆明市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153.4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87万元,固定资产147.5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23万元,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3.40 

5.87 

147.53 

136.11



11.42 






填报说明:


                    1. 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5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1300330301111

昆明市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822103445040

2023年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