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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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编制东川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区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并与国家及云南省、昆明市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相衔接。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承担东川区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
6.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衔接驻地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调度,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挥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区内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昆明市东川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昆明市东川区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党政同责、知责履责,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区应急管理局紧扣安委会及安办智能职责,认真督促指导、积极统筹协调各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抓好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隐患治理。截至12月31日,全区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8人,其中一般生产安全事故4起,造成4人死亡;较大生产安全事故1起,造成4人死亡(“8·13”较大溺水事故)。事故总量同比下降28.6%,死亡人数上升14.3%(去年同期7起,死亡7人)。
一是认真落实“党政同责”。制定《昆明市东川区委领导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清单》和《东川区人民政府领导干部2023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细化区级领导安全生产工作清单,明确工作职责、年度重点工作;党委和政府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个人述职报告;区委政府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安排、检查、同考核,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区委、政府督查检查考核内容之一。
二是压紧压实属地部门监管责任。制定《昆明市东川区2023年度安全事故防范和事故灾害应对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的通知》(东安办发(2023)22号)。今年以来,区安委办开展了3次综合督查检查,督查检查单位和部门42家、42家次,下沉企业25家,发现各类问题和隐患50项,跟踪落实整改50项。二是安委办日常巡查检查发现问题6项,下达“安全生产督办通知书”3份,隐患整改提醒函3份。
三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年初组织开展“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第一课”活动,727家企业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昆明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培训了设备操作规程,通过观看事故警示片、开展应急演练、考试培训等方式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三个集中”专项行动中,辖区企业主动排查一般隐患438项、完成整改438项;排查重大隐患5项,完成整改5项。
2.坚持精细调度、闭环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一是抓好重要节点风险管控。紧扣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的特点规律,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针对春节期间安全形势,组织全区开展烟花爆竹销售旺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针对岁末年初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组织全区深入开展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和巡查检查;针对雨季汛期,组织全区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针对宁夏银川“6.21”烧烤店爆炸事故,区政府立即召开“东川区安全防范紧急会议”,以城镇燃气为重点,安排部署全区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区共组织28个工作组,聘请专家9人次,开展联合执法12次,督导帮扶企业191家次,排查一般隐患问题88项,整改58项,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警示教育4次。
二是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全区行业监管单位监管生产经营单位总数2584家,正常生产经营单位1570家。共监管监察3231家次,发现事故隐患2696项,督促完成整改2463项,下达现场检查记录165份,下发限期责令整改指令书103份、整改复查意见书46份。对39家企业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罚款190.9079万元。监管1000人以上大型群众性活动1次,投入警力共260余人持续五天开展赛事安保工作,未发生安全生产和群体性事件。
三是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三个集中”专项行动。印发《东川区委办 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昆明市东川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三个集中”专项整治方案》。专项行动中768 家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隐患自查自改工作,排查一般隐患438项,438项隐患均已整改完成;执法检查中共查出一般隐患 543 项,重大隐患 16 项,对5户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四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制定印发《东川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2次召开全区会议安排部署“百日攻坚”工作。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共排查重大风险80项,落实“4个清单”(重大风险基础信息清单、责任分工信息清单、防控措施清单、应急处置清单)管控措施80项,管控率100%。
五是认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制定印发《东川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组织召开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专题会议。组织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和45家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了“2023行动”的宣讲指导活动;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分别到企业宣讲4次。共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41条,完成整改32条,整改率78%,区政府挂牌督办2项。其中: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5条,完成整改5条,整改率100%;部门抽查企业1608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36条,完成整改27条,整改率75%,排查重大安全风险71项,落实“4项清单”管控措施71项。行政处罚22家次罚款145.4万元,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一案双罚”4次,移送司法机关1人,责令停产整顿2家,约谈企业14家次,公布典型执法案例2个。
六是认真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2023年以来,针对我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的特征和事故预防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共排查梳理12处公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2家重大消防安全隐患、1处危房、1处乱搭乱建,共16项重大隐患区人民政府实行挂牌督办。区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16项,已全部摘牌销号。
3.切实履行三大行业安全监管职责
全面监管,严格执法。制定《昆明市东川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按照执法计划,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倒逼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非煤矿山行业:共监管监察22家56家次,发现事故隐患220项,督促完成整改131项;责令停产整顿生产经营单位2家,对4家企业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罚款26.3万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共监管监察100家110家次,发现事故隐患57项,责令企业现场整改22项,下达现场检查记录45份,下发限期责令整改指令书6份,整改复查意见书6份。对4家企业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其中一家立案查处2次),结案5起,罚款7.6万元。冶金工贸行业:共监管监察52家75家次,发现事故隐患136项,责令企业现场整改8项,责令限期整改128项(完成整改89项,39项整改中);下发《现场检查记录》52份,《限期责令整改指令书》47份,《整改复查意见书》38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1份。对6家企业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罚款人民币25.0999万元。
4.全方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营造关心安全、参与安全、呵护安全、共筑安全的浓厚氛围
一是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了“国际民防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宣传、5月22日法治宣传进金桥社区等宣传活动;集中利用安全检查、入户走访等,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等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活动中发放宣传资料共15种850余份,并发放安全环保袋、扇子、口罩、抽纸等宣传品600余份。
二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了《东川区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宣传学习活动。6月16日上午,区安委办在政法广场组织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宣传活动。16家安委会成员单位参加了集中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安全生产宣传资料6000余份,摆放展板26块,并发放安全环保袋、抽纸、太阳帽、扇子、口罩等安全宣传品。
三是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联合区防震减灾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消防大队、区红十字会等单位在东川二小开展以“防范灾害风险 护航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东川区2023年“防灾减灾宣传周”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宣传周期间,全区9个乡镇(街道),20余家单位参与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3000余份,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
四是深入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组织企业负责人集中观看内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新井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发生大面积坍塌事故警示教育片;参加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组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区应急管理局干部职工参加“如何学好、用好《新安全生产法》《昆明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专题讲座以及关于“如何开展靠重大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的讲座,进一步压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5.稳步推进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急工作能力
一是夯实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建设。以构建现场态势呈现、会商研判、指挥调度一体化运行的应急指挥平台为目标,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援助181万元,购置VSAT轻型卫星便携站2套;双光谱(红外光、可见光)变焦无人机1架;建设370MHz数字对讲系统(包括数字对讲基站3套,数字对讲机60台);采购一台越野车,积极推动东川区防灾减灾应急指挥体系建设。
二是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为贯彻落实应急管理机构改革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推进全区综合(含专职)应急救援队伍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和服务水平。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已制定印发《东川区综合救援队伍建设方案》。
三是做好第十七届云南·东川泥石流汽车越野赛应急处置部工作。赛前认真开展安全检查。2023年4月26、27、28日,对和平广场、大白泥沟、东川大集、拖布卡镇的舞台安全和消防安全等进行了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将相应整改建议及时反馈区教育体育局、铜都街道办事处和拖布卡镇人民政府。车赛期间做好应急保障工作。4月29日至5月2日车赛期间,共出动车辆56辆次,人员458人次(区消防救援大队,累计出动车辆22辆,人员176人次;东川区矿山救援队共出动车辆22辆次,出动队员260人次;应急处置部综合协调组,共出动车辆12辆次、工作人员22人次),共协助处置险情2次,无人员受伤情况。
四是充实救灾物资存储。代储省级救灾物资:生活类(转移安置受灾群众)棉被1000床,大衣1000件,衣服500套(男女各250套),折叠床500床,单帐篷500顶,床垫500床,床上用品500套。代储市级防汛物资:工具类(抢险救援):多功能强头灯100个,防汛编织袋3200条,吸水防汛堵漏材料(麻袋型)320条,救生衣108件,分体式雨衣50套。区级物资储备:生活类(转移安置受灾群众)棉被2137床,大衣3155件,单帐篷51顶,棉帐篷416顶,彩条布170件,折叠床301床,床垫390床,床上用品389套,衣服767套,床垫400床,雨衣169件,水壶15个,头盔15顶,并适当储备应急发电机、彩条布、应急照明设备等一批应急救助物资。工具类(抢险救援)应急移动照明车9台,汽油发电机5台,手摇应急灯18台的,手持式切割机2台,对讲机6台,风炮机4台,雨鞋120双,卫星电话2台,通讯指挥车1辆,雨衣169件;36㎡指挥帐篷1顶、24㎡指挥帐篷1顶、六人皮划艇2架、皮划艇动力马达2套、全塑折叠椅60张、全塑折叠野战作业桌30张、反光分体雨衣100件、浮力马甲10件、水域救援头盔10顶、户外多功能应急电源2台、大功率手提探照灯20支、大功率抽水机1台、小功率抽水机1台、断线钳10把、抽水机进出水管2套、高清望远镜2架、LED应急灯20支、逃生绳20条、多功能救援担架20条、警戒带21卷、防汛安全头盔20顶、雨鞋50双、白色安全头盔30顶、安全头盔灯30支。
五是切实做好减灾救灾工作。加强全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水平能力。一是深入推进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设立灾害信息员A、B角,保证乡、村级灾害信息员队伍齐备。二是明确各级灾情管理职责。三是组织灾害信息员分级培训。增强灾害信息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全区有灾情信息员376人。积极向上级政府申请救灾资金,目前划拨中央、省、市级救灾资金712.34万。有序实施冬春生活救助及管理使用救灾资金。2023年,东川区共4个乡镇1个街道不同程度受灾,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口粮救助人口27587人。为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按需向上级申请帮助解决东川区今冬明春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款557.83万元。管理使用中央自然灾害预算救灾资金40万元,使资金充分发挥实效。
六是完善事故信息报送机制。上报市局突发事件信息36期。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杜绝信息倒流。截至目前,未出现脱岗、失联现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和政治处,包括: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法规宣传和信息化科、灾害救援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基础科、安全生产执法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督查科、物资保障科(财务科)、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昆明市东川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昆明市东川区应急救援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东川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昆明市东川区应急管理局
纳入昆明市东川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所属单位中昆明市东川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昆明市东川区应急救援服务中心不单位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8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年末其他人员1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附表01-附表15)
昆明市东川区应急管理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507.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9.20万元,占总收入的89.5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8.00万元,占总收入的10.4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41.64万元,增长56.1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83.64万元,增长39.7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58.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6人,则人员经费收入增加;上级拨付的救灾资金及区级安排的项目资金增加,则项目经费收入增加;航天科工集团帮扶资金增加,则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51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6.00万元,占总支出的54.65%;项目支出685.50万元,占总支出的45.3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47.86万元,增长56.8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3.32万元,增长4.20%;项目支出增加514.54万元,增长300.9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6人,则基本支出增加;上级拨付的救灾资金及区级安排的项目资金增加,则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26.0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82.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3.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2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85.5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地质灾害)资金20.0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或补充地质灾害应急设备设施支出。
2.东川区应急执法及安全生产检查专项资金15.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安全检查、风险隐患综合治理以及应急处置,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通过安全监管执法计划的实施,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坚决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立案调查的安全生产案件按规定时限办理结案,全区安全生产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年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力争控制在市级下达的指标以内。
3.4050人员公岗岗位补贴资金4.4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
4.2023年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20.0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常用生活类保障物资,购买棉被700床、大衣796件,分配到各乡镇(街道)发放给受灾群众。
5.2023年第二批省级抗旱救灾资金7.0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应急物资设备。
6.2023年省级应急管理专项转移支付(第一批)资金2.31万元,主要用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突出抓好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切实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7.2022年市级冬春生活救助补助经费52.04万元,主要用于采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落实市级冬春救助资金,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省级冬春救助项目发放给受灾群众。
8.购置特种专业移动指挥车专项资金30.00万元,用于购置1辆特种专业移动指挥车。
9.市级两参人员(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1.3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两参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
10.东川区防灾减灾应急指挥体系建设二期项目(航天科工帮扶)经费155.0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2套VSAT卫星便携站、1架应急通信无人机,建设无线数字对讲系统,包括3套数字基站,60台数字对讲机。
11.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专项资金5.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普查,摸清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科学评估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对于制定科学实用的灾害综合防治区划、筑牢防灾减灾救灾人民防线、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2.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专项资金3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指挥大厅设备采购的尾款支付,完成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工作,提升应急应变能力。
13.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2-2023年冬春救助资金)367.86万元,主要用于采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落实中央冬春救助资金,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中央冬春救助项目发放给受灾群众。
14.2022年省级应急管理专项转移支付第一批专项资金2.46万元,主要用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突出抓好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切实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3.5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55%。与上年相比增加434.86万元,增长47.3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6人,则基本支出增加;上级拨付的救灾资金及区级安排的项目资金增加,则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6%,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纳、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发放及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发放。
9.卫生健康(类)支出68.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7.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2%,主要用于补充应急物资设备。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7.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3%,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137.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0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冬春救助、防汛抗旱救灾等专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0万元,决算为4.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万元,决算为3.6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1.8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0万元,决算为0.8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8.1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8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0万元,支出决算为4.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万元,决算为3.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0万元,决算为0.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47万元,增长373.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03万元,增长531.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44万元,增长122.2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新购入一辆特种专业移动指挥车,且原有的车辆随年限增加维修成本高,则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由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区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的次数较上年增加,导致本年度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区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53万元,比上年增加8.04万元,增长22.6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则按人员测算的公用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行政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东川区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241.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44万元,固定资产219.5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1.2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1.2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8.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应急管理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3.资产总额:资产总额是指资产负债表中资产那一项的总计,也就是该企业控制或者拥有的全部资产之和。资产的定义为企业在过去的经营交易活动中由企业所控制的资源,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及递延资产、其他长期资产等都计算在内。资金总额的数值等于其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计金额。
4.基本支出: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维护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如基本工资、津贴、办公费、劳务费、交通费等。
5.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监督索引号53011300334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