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1300432600501000
昆明市东川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23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经济统计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的管理和指导、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工作监督管理及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2023年区级综合目标考核任务完成情况
土地卫片整改。东川区农业农村局接手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后共收到各类督察、卫片图斑、年度变更图斑551个,按照整改销号、图斑举证等要求,对下发的551个图斑进行分割处理,图斑分割后共有1930个,图斑,总面积1742.05亩,其中:占耕地面积509.49亩、占基本农田面积247.67亩。在保障农户有安全稳固住房的前提下。按照“完善手续整改一批、拆除整改一批、直接举证一批”的工作原则,全面推进整改工作,目前已收集整改销号图斑材料包1034个(图斑1034个按照分割后图斑计算),其中:整改及上传举证系统图斑991个,面积1267.75亩,其中:耕地391.99亩,201.31亩,整改及举证面积站图斑总面积的72.77%、耕地占76.94%、基本农田81.28%。
(二)2023年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件办结情况
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是龙潭社区,查阅的签订的18份合同,发现有12份合同超过了二轮承包年限,6份合同在二轮承包期内合同有效,积极与出租方与承租方协调沟通对于不合法的12份合同重新进行签订,目前已完成整改。出台了《东川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试行)》东政发〔2023〕38号为规范三资管理提供了依据,组织149个涉农村(社区)主任、报账员,区、镇(街道)农经人员300余人召开了东川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培训会通过培训提升三资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聘请第三方公司对全区149个村进行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清查。
2021年下达卫片图斑11宗,面积39.5亩,耕地27.71亩、基本农田9.16亩,已整改举证18.8亩整改比例47.59%,耕地15.6亩整改比例56.30%,基本农田2.51亩整改比例27.40%。
(三)本科室、本单位工作职责涉及的重点指标、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一是加强农经统计工作。完成2022年帮扶救助报表更新工作。东川区管辖9个乡镇(街道办),149个村、 1253个小组。二是加强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统计。根据2023年村集体经济预报表情况,在统计的149个村中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5万-10万元0个;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10万-20万元的有82个;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20万-40万元的有57个村,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40万-50万元的有5个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50万-100万元的有5个(铜都:集义社区67.53万元,阿旺镇:岩头村64.94万元,碧谷街道:大寨村54万元,汤丹镇:田坝村54.01万元,);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100万元以上的有0个。有经营收入的村29个;有发包及上交收入的村28个;有投资收益的村127个(其中有光伏收入的村有119个)。积极配合组织部完成大竞赛排头兵的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统计季报工作,保证各部门涉及的农经数据相互一致。注重统计数据的衔接。三是出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出台了《东川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6月7日印发,组织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培训会,对全区所有报账员、村主任、乡镇(街道)农经人员350余人进行轮训,随着办法的印发实施必将提升东川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 四是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制定了《东川区农村集体资产清查项目方案》, 对全区149个涉农村(社区)及下辖的村民小组2013—2021年扶贫资金形成集体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目前已全面完成清查工作。
2.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 一是积极对接化解纠纷。针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现状,区农经站加大与乡镇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协调好相关事宜,形成调解仲裁工作合力,及时处理农村土地纠纷。2023年上半年接待群众咨询来访30起40人次,参与指导化解乌龙镇土城村大园子组付某洪与付某兴两家多年前因土地互换耕管纠纷1起并达成和解协议,经调解收回2户土地经营权证,对置换的承包面积重新确定并进行了土地经营权证的更换发。二是积极开展土地流转补助申报工作。积极组织申报土地流转补助,全区共有9个乡镇22家经经主体申请补助,申请补助流转面积9014.96亩,补助资金共1571868元。于2023年9月30日前拨付各乡镇农业经营主体,完成2023年土地流转工作。三是推进“两权”登记抵押贷款工作。印发了《东川区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登记实施方案(试行)》(东农联发〔2023〕2号),截至目前东川区颁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登记证18本,登记面积4725.176亩,办理农业设施所有权登记证11起,通过两权登记发放贷款24笔金额2095.5万元。
3.加强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服务。一是培育合作社。截至目前东川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717个,区级示范专业合作社80个,市级示范专业合作社15个,省级示范专业合作社6个,国家级示范专业合作社0个,农民专业联合社1个,带动脱贫农户的合作社8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数2579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非成员农户数3188。2023年评定区级“五好”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20家,申报市级示范社1个。 二是加快培育家庭农场。截至目前全区有家庭农场118家,其中:区级家庭示范农场84家、市级示范3家。2023年评定区级“五好”示范家庭农场5家,组织申报市级示范家庭农场5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家,争取到省级家庭农场培优提质试点1个,2023年补助家庭农场20家补助资金31万元。三是严格合作社管理。完成东川区合作社失信排查,对失信合作社通过电话指导,完善法人合作社的年度报告和向社会公示,配合工商部门依法注销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合作社依法吊销营执照。 四是严密防范非法集资。加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学习,通过微信、QQ、文件、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进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全年共计发放宣传单500多张、袋子 800多个、印有非法集资宣传标语的纸杯2000多个,悬挂宣传横幅 5条。电子屏滚动播放 6条宣传标语。解答群众咨询30余人次,宣传覆盖人数 5600余人次。有效引导广大群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和辨别能力,熟悉了非法集资的属性及相关特征,提高了对非法集资活动的警惕性,增强了风险防范意识。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五是开展社会化服务。实施社会化服务项目1个,开展玉米、水稻、马铃薯的机耕、机播、机防、机收,完成社会化服务面积0.66万亩。
4.加强宅基地审批管理。严格按照《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东川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及进行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截至目前共审批宅基地44宗,累计审批面积为4604.91平方米。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农村土地承包和宅基地组、三资管理与统计组及合作社与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组5个组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昆明市东川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昆明市东川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 0人, 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 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 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东川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23年度收入合计430.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0.94万元,占总收入的 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 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 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 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 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 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21万元,增长3.66%。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21万元,增长3.6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增加的原因是项目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23年度支出合计430.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6.07万元,占总支出的 89.59%; 项目支出44.87万元,占总支出的 10.41%;上缴上级支出 0.00 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 0.0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21 万元,增长3.66%。其中: 基本支出增加5.06万元,增长 1.33%;项目支出增加10.15万元,增长29.2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增加的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单 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386.07 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380.21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98.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5.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 的经费支出44.8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东财预〔2023〕1号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经费2.59万元,通过项目的实施后,完成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工作业务指导,做好政策法规宣传引导,做好农村宅基地日常监管,规范宅基地审批管理。
东财综〔2023〕7号2023年东川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经费0.28万元。用于支付退休职工的住房补贴。
东财农〔2022〕69号新型主体培育(合作社)专项资金15.00万元。通过项目的实施后完成对从符合遴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评定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补助支持,目的为加快我区农村合作社产业化发展,在农村经济发展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带动农民增收、增产起到十分显著的经济效益。
东财农〔2022〕69号新型主体培育(家庭农场)专项资金11.00万元,通过项目的实施后完成对从符合遴选条件的家庭农场中评定2家家庭农场的补助支持,目的在于完善家庭农场管理制度(含财务制度),促进家庭农场加强经营及财务管理工作,持续发展并带动周边家庭农场增产增收。
东财农〔2023〕79号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家庭农场)专项资金16.00万元,按照文件要求从符合遴选条件的家庭农场中评定10家家庭农场予以补助支持,目的在于完善家庭农场管理制度(含财务制度),促进家庭农场加强经营,增加家庭农场收入,持续发展并带动周边家庭农场增产增收,通过示范带动提升东川区家庭农场整体水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30.94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5.21万元,增长3.66%,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64.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 政拨款总支出的 14.86%。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9.67万元,死亡抚恤支出10.03万元,伤残抚恤支出4.3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发放、死亡抚恤支出、伤残抚恤支出及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 34.98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总支出的 8.12%。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在职人员医保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04.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70.6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54.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21万元;对企业的补助支出41.0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 27.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6.4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8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 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8万元,决算为0.00万元, 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 0.00%,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 0.38 万元,支出决算为 0.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年初预算为 0.00 万元,决算为 0.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 0.00 万元,决算为 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8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列支了车辆油费及厉行节约 。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51 万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支出决算 0.0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51 万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00 万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列支了车辆油费及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昆明市东川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资产总额13.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2万元,固定资产13.7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1300432600501111
昆明市东川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821094006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