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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24292-202408-891446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8-16 09:44
名 称: 2024年昆明市东川区民政局职能配置及内设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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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昆明市东川区民政局职能配置及内设构

发布时间:2024-08-16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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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民政局职能配置及内设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区党委和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根据东川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执行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牵头履行行政审批职能,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及章程核准等有关工作。贯彻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接受社会捐助,为全区捐助提供服务

(三)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社会救助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核对社会救助的家庭经济状况。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指导街道、社区开展城乡低保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管理。负责开展城乡临时救助,解决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性、突发性的实际困难。负责对特困人员的审批、救助供养工作。负责对60年代初期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金的管理核拨工作。负责对特困人员救助资金的管理发放工作。

(四)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老龄事业发展、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政策措施。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和老龄工作信息交流工作。协调推进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融合发展,负责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贯彻执行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全区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五)贯彻执行行政区划规划思路建议及地名管理的政策、标准,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做好地名命名、更名审核审批及备案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做好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地名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区划地名信息管理服务工作。

(六)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儿童福利、儿童收养救助、孤弃儿童保障、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性遇困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和标准。指导全区婚姻登记管理、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有关工作。负责残疾人社会福利工作,统筹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负责协调区域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临时性遇困人员救助事务。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儿童福利、儿童收养登记、儿童救助保护工作。依法查处违反殡葬管理法规单位和个人。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推动老龄工作向主动应对和统筹协调转变,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强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能,协调有关部门不断完善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待、宜居环境、社会参与等政策,增强政策制度的针对性、协调性、系统性。推动养老服务向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转变,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促进资源均衡配置,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坚持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中国特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道路。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聚焦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兜牢民生底线。

二、内设机构

内设办公室、社会救助科、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科老龄工作科、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科

三、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办公地点:东川区白云街56号

办公联系方式:62152326

办公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负责人:毛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