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7-26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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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收回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因实施城市规划的需要,东川区人民政府决定将以下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予以无偿收回。现就收回土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原土地使用权人:九建水泥厂。
2.土地坐落:东川区碧谷街道凯通路东侧。
3.宗地四至:东至起嘎社区土地,南至矿务局上大院,西至凯通路,北至金利达机械有限公司(详见附件)。
4.收回土地面积:2.7333公顷(合41亩)。
5.通告期限:2024年7月26日—8月4日。
6.本通告发布后,任何人禁止在拟收回土地上抢栽植物、苗木、农作物,禁止新建建(构)筑物。
本通告期满后将下达《划拨土地使用权收回决定书》。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通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到昆明市东川区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871-62150431)。
特此通告。
附件:拟收回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位置示意图。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