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2024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主体遴选公告
为加快推进东川区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根据《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东川区实际,现在东川区公开遴选2个农业科技试验示范主体。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群众公认好。积极拥护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农业相关法律法规,诚信守法,群众公认度高。
(二)帮扶农户好。通过向农户传播先进科技知识、致富经验和生产管理技能,每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至少聘用或带动周边5户农户辐射推广先进适用技术。
(三)创新意识强。具有一定科学文化水平、技术专长,能依靠科技发展生产,能够积极参加由区、乡镇(街道)两级组织的农技推广方面的各类科技培训,提升自己科学种田、科学养殖水平。富有改革创新精神,管理水平和生产技能在所在区域居领先水平,有敢于带领群众闯市场的胆识和魄力。
(四)示范作用好。有一定产业特色和经营规模,发展前景好,能率先应用农业农村局推广的农业优良品种、先进技术和新型农机具,在实用技术培训、传播、试验、示范、推广实践中得到较好体现和发挥。
(五)辐射带动广。能发挥智力优势,积极向群众和贫困户传播先进科技知识、致富经验和生产管理技能,能帮助、带动周边群众共同致富。
(六)经济效益好。生产经营适合当地市场需求,具有品牌优势和市场竞争力,发展“名、特、优、新”精品农业思路清晰,擅长农产品营销,年经济收益在本地区同行业中领先。
(七)申报前三年内已被遴选为示范主体的,当年不再申报。
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职责
(一)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需带头推广使用新技术(特别是2024年的主推技术)、新品种和新机具,要带动周边农户学科技用科技,积极传授科技致富经验,促进带动农户增产增收。年底带动效果满意率需达90%以上。
(二)能解决当地种养殖业发展中的一些实际问题。
(三)积极参加区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办)等部门组织的技术培训和现场观摩活动,主动接受特聘农技员的技术指导服务。
(四)充分利用中国农技推广手机APP、农村微课堂、云上智农等网络平台学习;下载使用中国农技推广手机APP。
(五)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权利
对选定的每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给予3万元补贴,补贴资金可用于购买农药、化肥、种子种苗等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带动、标牌制作等。
四、公告时间
2024年7月26日至8月1日
五、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和乡镇(街道)推荐。由申报主体和乡镇(街道)对照遴选条件于8月1前进行申报和推荐,填写申报表,向区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站所进行申报。经济作物种植方面上报区经济作物推广站(联系人:普兴林;联系电话:0871--62121259) ;畜牧养殖方面的上报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人:舒音东; 联系电话0871--62121535)。
(二)评审公示。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组进行评审及实地考察,评审通过后,报局党组会议审核,审核通过后组织公示5天。
(三)组织创建。对公示期满后的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组织按要求创建。
(四)考核激励。由区农业农村局对遴选创建后的科技示范主体组织考核考评,对考核合格的,组织按创建方案兑现补助;考核不合格的,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收回补助资金,按创建程序组织重新遴选。
附件:东川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
东川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6日
附件:
东川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
申报时间:
企业名称 | 负责人 联系电话 | |||
所在地 | 经营规模 | |||
申 报 人 生 产 示 范 情 况 |
申报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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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村委会意见 |
村委会负责人(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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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乡 镇 (街道) 意见 |
乡镇(街道)审核人(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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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 局 审核意 见 |
东川区农业农村局负责人(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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