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志明设置东川优医诊所备案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17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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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原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昆明市区域卫生规划》、《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我局依法受理了刘志明设置东川优医诊所的申请。经审核资料、查看现场和合议,现将拟备案的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申请人(主要负责人):刘志明
2.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东川优医诊所
3.类别:普通诊所
4.地址: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兴玉路新苑花园南园28号商铺
5.诊疗科目:内科、口腔科、中医科
6.床位(牙椅):0张 (1张 )
7.备案编号:PDY70245X53011317D2192
8.符合《昆明市区域卫生规划》情况:符合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4年6月17日-2024年6月28日),依法接受各界监督,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和建议请向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反映。
受理部门: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电话:62122864;邮箱:496508542@QQ.com
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政策法规科,电话:62121325。
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17日